內容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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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讀者
各位《永別書》的讀者,大家好:
現在您手上的當然是一本虛構小說。儘管如此,我仍舊好心提醒您,在所有情節上,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書中述及現實世界中確有其蹤的人事物,採取的是小說保存巷議雜談的傳統。此書既非考據文章,更無意代筆歷史。若想了解任何細節真相,請求教於嚴謹的研究與書籍,或是親身查證。小說在使用外文時,有時選擇將中文譯出,有時否,這是作者基於對小說樣貌的考慮,並非編輯上的遺誤。對於不能講述一個更甜美的故事,我滿懷歉意,但並無悔意。如果在此有什麼祝禱之話好說──我深深希望,相信小說,終究能夠促進各位的幸福。
__張亦絢 二〇一五.十.十六
▎第一章
我真的打算,在我四十三歲那年,消滅我所有的記憶。
這是個狂野的夢想?是嗎?我倒沒想到可以用幽默感來面對這事。幽默感啊,總是不錯的。是我喜歡的東西。這背後有個悲劇吧?這一點我還沒開始想呢。或許吧,但我還不知道呢,究竟什麼可以稱為悲劇──。什麼可以不稱為悲劇。說是悲劇好像有點太唬人了,簡直像穿了戲服,在轟隆轟隆的音樂裡面。
或許有些政治意味吧?別嚇我,消滅記憶怎麼會是政治呢?一向就只有記得、不忘記,才稱得上政治呀。更何況,我是自願地、自動自發地,消滅我的記憶,這不牽涉到任何別人,不,這跟政治絕對扯不上什麼關係,至少在政治這詞的高尙意涵上。
這麼說來,你不打算政治也不打算高尙──或許你是打算犯罪吧?哎呀呀,事情說得越來越有趣了,真令我煩惱。如果是,你打算告發我嗎?去哪裡告發呢?告發一個消滅記憶的人,這可是比消滅記憶更困難的事吧?尤其是我將消滅的,不是任何其他人的,而是專屬於我一人獨有的記憶。
說起來,不高尙或是犯罪的事,人人都在不知不覺中進行。說真的,我想我要做的事是很普遍地,不同的人,因為不同的原因,每天都做上一點。但是像我這樣,把計畫訂得如此明確,又如此重視過程,或許,就沒那麼普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