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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請你這樣保護我: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暨應對指南

學校,請你這樣保護我: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暨應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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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統計資料,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每天都在台灣各地的各級學校發生。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必須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

  由於此類案件為保密案件,故檔案資料無法流通,加上多數處理人員並無法律背景,相關法律又不斷修改,導致實務運作之困難。

  作者為專攻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執業律師,知悉法律最新動態、主管機關及法院最新見解,考量學校、被害人、行為人之不同立場,以適合大眾閱讀之文字,分享多年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之經驗。希望幫助身為校長、教師、職工、學生、家長的您,認識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並在面對此類案件時,知道如何判斷、如何適當處理。

本書特色

  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統計資料,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每天都在台灣各地的各級學校發生。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必須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

  由於此類案件為保密案件,故檔案資料無法流通,加上多數處理人員並無法律背景,相關法律又不斷修改,導致實務運作之困難。

  作者為專攻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執業律師,知悉法律最新動態、主管機關及法院最新見解,考量學校、被害人、行為人之不同立場,以適合大眾閱讀之文字,分享多年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之經驗。希望幫助身為校長、教師、職工、學生、家長的您,認識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並在面對此類案件時,知道如何判斷、如何適當處理。

作者簡介

鍾宛蓉 律師

  ●專攻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執業律師,長期投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的調查及防治工作,並積極參與相關法制的擬訂及修訂計畫。

  ●撰寫「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正當法律程序之研究-以性別平等教育法為核心」碩士論文,獲得教育部96年度性別平等教育碩博士論文獎助。

  ●具備調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性霸凌事件的豐富經驗,為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人員、新北市校園性平事件調查人才資料庫人員。

  ●經常受中央、直轄市、各縣(市)政府之教育主管機關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託,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及違反專業倫理事件之相關業務,並長期擔任各地調查人員培訓課程之講座。

 

目錄

第一章 概論
第二章 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政程序
第三章 未通報、洩密,及偽造、變造、湮滅、隱匿證據之責任
第四章 國家賠償現況簡述
第五章 學生間事件案例模擬
第六章 師生間事件案例模擬
第七章 常見事件類型與相關知能Q&A
 

推薦文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93年6月23日公布實施,迄今已6年有餘,《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於民國94年3月30日發布實施至今也逾5年,對於如何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教育部及各級學校已依法建立相關的申請調查及救濟程序,並定期的透過辦理各種性別平等教育研討會、座談會、觀摩會、研習及調查專業人才培訓課程,期將性別平等教育於校園扎根,進而達成《性別平等教育法》之「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立法宗旨。

  本書作者現為執業律師,長期關心校園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耕耘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之深化,除長於實務工作外,並致力於校園性別事件的研究。學位論文即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正當法律程序之研究」為主題;並獲教育部96年性別平等教育碩士論文獎助金,98年曾參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修正草案之研擬,具有豐富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處理之法學素養及實務經驗,且協助教育行政機關培訓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人才,貢獻良多。其對本議題之相關法令及處理程序均相當(女間)熟瞭解,今將多年的實務經驗及研究成果轉化為文字彙編成輯,相信更有助於推展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建構平等、溫馨之友善校園環境。

  書中除簡述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基本概念、法律制度、法定處理流程及實務現況外;並以模擬事件之方式,讓大家瞭解如何處理校園性別案件,同時掌握書寫調查報告之技巧;最難能可貴的是,以案例Q&A的方式,說明各種型態之性別事件。不僅可增加大家對性別議題瞭解的廣度,也可作為學校教師教授相關課程之教材參考,可謂一本兼具法規、理論與實務的教育書籍。相信本書的出版,對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定有莫大助益。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 羅清水

序言

  本書自民國99年10月出版後,兩年內已經七刷。顯見有許多人想瞭解:學校防治及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之資訊。我感謝許多讀者給予本書肯定,並提供修正建議。
數年來我以律師身分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之防治及調查工作。除了學校外,也接到不少被害人、行為人的求助,讓我有機會從各種面向不斷地檢視相關法律規定。

  本書原名「學校,請你這樣保護我-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暨應對指南」,由於民國100年6月22日「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時,在原有之「性侵害」、「性騷擾」外,增定「性霸凌」類型,故本書再版時更名為「學校,請你這樣保護我-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暨應對指南」。

  本書再版時,在法律方面引用新修正之「性別平等教育法」(民國100年6月22日修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101年5月24日修正)、「教師法」(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修正);在行政規則方面,增補「教育部處理性別平等教育法申復案件作業要點」(99年9月7日訂定)、「學校處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事件應注意事項」(民國101年7月24日訂定),更新教育部函示見解,使讀者知悉最新法規訊息及實務處理態度。

  此外,在本書新增第三章「未通報、洩密,及偽造、變造、湮滅、隱匿證據之責任」及第四章「國家賠償現況簡述」,擴大內容之廣度。

  本書能順利再版,我要感謝很多人。首先,我要感謝輔仁大學吳志光教授、陽明大學張麗君老師、成功大學張文耀老師為本書校稿及提供意見。此外,我要感謝五南圖書出版公司陳念祖編輯、李敏華編輯協助本書校稿及編排。最重要的是,我要感謝父母及先生的包容及支持,協助我照顧二個稚齡女兒,讓我享受當母親幸福的同時,仍能繼續做我喜歡的工作。

  期許學校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發生前,能積極進行防治教育;在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時,能進行客觀、公正、專業的調查,公平地聽見雙方當事人的聲音,為營造性別友善的校園而努力。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1167909
  • 規格:平裝 / 368頁 / 17 x 23 x 1.84 cm / 普通級 / 雙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第1章概論
第一節 議題概述


性別議題的核心在於「尊重」而非「性」、「性別」

你對於「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的感受是什麼?有沒有負面的感覺?那些負面感覺是來自哪裡?

「性」是人類表達愛意、繁衍後代的方式。人類進入青春期後,由於身心發展逐漸成熟,因此產生性慾望、性衝動之反應。有性慾望、性衝動是正常的,沒有性慾望、性衝動反而與一般人不同。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立於平等,沒有高低優劣,而且在「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方面,多少都會因人而異。如果我們有尊重多元性別差異的意識,就能夠與差異和平共處,進而看見因差異而生的多元價值;如果我們沒有尊重多元性別差異的意識,就會以暴力排斥差異,並合理化暴力行為。

「性」、「性別」是中性的概念,性交、撫摸、凝視、言語、肢體接觸是中性的人際互動,若出於愛意、善意,是令人愉悅的親密接觸;若出於侮辱、惡意,則是令人感到厭惡的侵犯。「性」、「性別」是因為加上了「令人不舒服」、「讓人覺得不受尊重」、「暴力」,才讓人產生負面感受,而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

由於每個人允許他人靠近的程度不同(例如:有些人喜歡擁抱,有些人不喜歡擁抱),而且靠近的程度還可能會因為對象不同而不同(例如:我願意跟爸媽擁抱,但不願意跟陌生人擁抱)。如果他人的行為逾越了我們能忍受的程度,侵犯了我們允許的人際界線,我們會對他人的行為產生不舒服的感覺。同樣地,如果我們的行為逾越了他人能忍受的程度,侵犯了他人允許的界線,他人會對我們的行為產生不舒服的感覺。

因此,「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議題的核心在於「尊重」,而非「性」、「性別」。判斷著重在「看、摸的時候,有沒有尊重被看、被摸的人」,「被看、被摸的人有沒有不舒服的感覺」,至於「有沒有看到」、「有沒有摸到」、「摸哪裡」、「摸幾秒」並非重點。

法入校園

校園中不同性別之校長、教師、職員、工友及學生,因為工作或學習而頻繁互動。

有些互動令他人產生不舒服的感覺,若又涉及性交、猥褻、性意味、性別歧視、暴力,可能構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如果我們能夠尊重他人,並要求他人尊重我們,彼此以尊重的態度互動,就能有效地防治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發生。

「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在學校裡很常發生嗎?是的,很常發生。根據教育部統計處性別統計指標(http://www.edu.tw/STATISTICS/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168)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性別統計所公布的統計資料,民國95年校安通報的校園性侵害事件有214件、校園性騷擾事件有145件;民國96年校安通報的校園性侵害事件有313件、校園性騷擾事件有209件;民國97年校安通報的校園性侵害事件有387件、校園性騷擾事件有258件;民國98年校安通報的校園性侵害事件有269件、校園性騷擾事件有267件;民國99年校安通報的校園性侵害事件有897件、校園性騷擾事件有985件。加上我們推測未被知悉的事件數,超過被知悉的事件數,那麼,校園似乎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純真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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