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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與幻想之謎
———李斯特《b小調鋼琴奏鳴曲》
李斯特於1853年完成的《b小調鋼琴奏鳴曲》,不僅是十九世紀第一首單樂章鋼琴奏鳴曲,也是自貝多芬後對奏鳴曲式提出最革新見解的偉大作品。本曲結構之奧妙迷人,更讓無數音樂學者與鋼琴家窮畢生精力討論。本文旨在以評論/分析演奏者詮釋的角度出發,先以書目調查的方式整理各家學說,再提出本文所採用之「主題分析法」,最後就各學派和鋼琴家的演奏,以結構為主軸作其詮釋分析。
無解之謎:
李斯特鋼琴奏鳴曲的結構
如欲討論李斯特奏鳴曲的詮釋,必先了解其結構;然而,此曲的結構本身,就是一個沒有解答的問題。李斯特以「奏鳴曲」來稱呼這部作品,但要如何以奏鳴曲來解釋此曲的結構,卻成為各學者與演奏者爭論不休的話題。就前人的見解而言,Rey Longyear以傳統三樂章奏鳴曲的觀點出發,認為此曲為一「三樂章」形式的作品。William Newman以交響曲結構的觀點來理解本曲,以「雙重作用結構」(double-function form)四樂章論主張本曲一方面是單一樂章作品,但實際上包含了交響曲四樂章形式的「第一樂章、慢板樂章、詼諧曲和終曲」1。Alan Walker也以「雙重作用結構」(double-function form)為準,認為本曲具有明確的四段,但他認為此曲等於是兩首奏鳴曲的結構重疊,以更結構面的方式理解此曲2。
當然,更多人強調本曲的「單一樂章奏鳴曲式」結構。從Sharon Winklhofer3、Humphrey Searle4、阿勞(Claudio Arrau)5、布倫德爾(Alfred Bredel)6、Derek Watson7、Kenneth Hamilton8和Ben Arnold9等人的分析,都表現出如此觀點。然而,他們雖認為此曲是單樂章形式,對結構的分析卻又各自不同,甚至對於主題的認知也不一樣。Winklhofer、Bredel、Watson和Arnold認為全曲是五段式,Searle和Arrau的見解則可歸類為六段式。即使在段落數目上認知相同,他們對段落的切割點也因其對主題的認知而大相逕庭。事實上,每一位專家的見解就結構分析而言都言之成理;也因為其分析「全都合理」,在無數學者的研究貢獻下,李斯特奏鳴曲的「奏鳴曲結構」看似愈來愈清晰,其實愈來愈模糊。愈是明辨結構的複雜,愈會發現李斯特此曲根本是無解之謎。
無言之謎:
李斯特鋼琴奏鳴曲的內涵
另一個較結構面更具爭議性的問題,則是本曲的「內涵」。在上述各家的分析中,一個隱而未現的爭議點在於本曲是否為「標題音樂」。一派學者堅稱本曲是純粹音樂,認為本曲既是「奏鳴曲」,李斯特本人也未加標題,正說明了本曲的抽象性。和如此主張結構純粹性的觀點相反,許多人則試圖以「標題音樂」來詮釋李斯特奏鳴曲。如華格納即認為本曲是李斯特自己一生的寫照,是他的音樂自傳10。也有人認為本曲是聖經啟發的幻想,是米爾頓《失樂園》的音樂描寫。然而,更多人認為本曲其實就是李斯特深深著迷的《浮士德》音樂版,是浮士德傳奇的音樂再現11。本曲的「浮士德詮釋」幾乎成為此曲的「正典詮釋」,從柯爾托、阿勞到布倫德爾,太多鋼琴家以《浮士德》指涉此曲,甚至提出「既然有《但丁奏鳴曲》和《但丁交響曲》,李斯特既寫了《浮士德交響曲》,自然也會寫作《浮士德奏鳴曲》」這樣「理所當然」的看法12。然而,即使「浮士德詮釋」廣被接受,仍改變不了本曲詮釋上的根本事實———李斯特本人從來沒有說本曲是《浮士德奏鳴曲》,更沒有以任何標題或故事解釋此曲。相反地,李斯特甚至表示此曲的創作和標題無關,是單純的音樂作品。
為什麼作曲家和詮釋者之間會存在如此巨大的認知差異?就本曲音樂本身而言,其強烈、鮮明且極端的音樂主題性格,確實讓人自然而然地聯想到善與惡、神與魔、光明與黑暗、天堂和地獄,這是李斯特此曲寫作成功之處。然而,也因為「太過成功」,導致眾人紛紛猜想追尋音樂背後的故事。就結構而論,本曲善惡二元交纏不斷,卻意外分出三個主題表現,自然讓人聯想到《失樂園》的「神—人—魔鬼」和《浮士德》的「浮士德—葛麗卿—梅菲斯特」的三向關係。而本曲旋律浪漫,又帶有愛情的感覺,更讓人確信實是描寫《浮士德》或伊甸園的禁愛情節。筆者個人對於「浮士德詮釋」也極為認同,也願意相信本曲確實就是《浮士德奏鳴曲》。然而,筆者真正關注的爭議點並非《浮士德奏鳴曲》是否成立,而是如果本曲確實是《浮士德奏鳴曲》,為何李斯特一生皆對此曲內涵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