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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癮」是自找的
東尼的內心話
我非常喜歡巧克力。若要我舉例來形容喜歡到什麼程度,我的腦海中立即會浮現英國作家J‧R‧R‧托爾金所寫的奇幻小說《魔戒》。出現在小說中的戒指帶有魔咒,不管誰一接近它,就會產生想將它搶奪到手的強烈衝動;臉上的表情會轉瞬間就變得像魔鬼一樣,甚至想從朋友的手中將戒指偷到手。當然,我只有在接近巧克力的時後,才會產生類似的瘋狂舉止。
說到巧克力,雖然不至於每個人都非常喜歡,但除了因為過敏不能吃巧克力的人之外,我還沒有碰過討厭它的人。
很久以前我就聽過巧克力含有類似人類荷爾蒙成分的說法。如果此言屬實,人類之所以那麼迷戀巧克力,很有可能是出自動物本能。然而這種令人覺得「原來如此」的說法,其實只不過是都市傳說而已。
巧克力還有其他吸引人的原因。
在巧克力的原料「可可豆」中,含有一種可使人精神鎮定的物質「可可鹼」(theobromine)。可可鹼的英文也源自意指「神的食物」的可可豆學名「theobroma」,而我認為這名字取得真好。
我第一次吃到巧克力時就迷戀上黑巧克力,甚至對此之外的巧克力不感興趣。不太摻雜糖或澱粉、可可純度愈高的巧克力我愈愛。所以,若談到巧克力的顏色,我也只挑深咖啡色或黑色的吃。
據說,牛奶巧克力是瑞士人在一八七五年發明的。我覺得想出牛奶巧克力的人有點偏離了「正道」,而發明白巧克力的人更是離譜。我來日本以後才第一次嘗到白巧克力。沒錯,就是在日本人俗稱「白色情人節」的三月十四日吃到的。雖然這麼說非常對不起喜愛白巧克力的人,但我雖然承認白巧克力是甜點的一種,卻不認為它應該被稱為巧克力。
我對巧克力有種超乎常人的堅持,這點連我自己也很驚訝。不,甚至已經不只是一種堅持,而是到了上癮的地步。人就算想做到「恰如其分」,還是會對某些事物上癮。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在不知不覺當中迷戀一、二樣事物,不是嗎?如果沒處理好而變得非常依賴這些有害身心的東西,說不定就會痛苦一輩子。果真如此的話,希望大家要慎選自己上癮的對象。但擁有嗜好是比沒嗜好更合乎人性的。我們應
該避免的不是嗜好,而是惡習。
那麼,該怎麼做才能做出好的選擇呢?我所想到的「良好嗜好」的選擇方法如下:
○積極地選擇
不要被動地等著自己迷戀上什麼,而要主動去發掘。說穿了,就是自發性地迷戀上某事物的人才算贏。
○選擇無害於身心的嗜好
就算玩得過火也不會危害到健康的嗜好,容我再多囉嗦一句,就是要選擇對健康有益的嗜好。
○選擇有建設性的嗜好
就算無益於健康,也要選擇有點用的嗜好。
○選擇能持續的嗜好
不要選擇太花錢、會敗光家產的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