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連載
頁數 1/1
@人與石油@
過去國際紛爭的主因是民族、宗教問題,近年來爭奪地下資源--尤其是石油與天然氣的權利,所引發的衝突,使得國際紛爭更加複雜。例如,中國開始在跟日本有領海糾紛的海域開採天然氣,引發了中國、日本的資源爭奪戰。中國人口眾多,積極推動現代化,雖然國內也生產天然氣、石油等地下資源,仍不敷所需。中國為了確保資源而採取行動,瓦解了原本世界資源供需平衡的狀態。
人類開始利用石油,最早是在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之間的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即現今伊拉克所在地。當地居民利用地底湧出的天然柏油黏貼磚瓦、或防止水渠漏水。在古埃及,天然柏油則被拿來當木乃伊的防腐劑,後來還被用來塗抹傷口止血。在十九世紀第二次工業革命時期,人們才開始拿石油當內燃機械的燃料,在此之前幾乎都拿來點燈油。
日本秋田市草生津川流域的八橋地區,有個地方就叫「油田」,江戶時代(1603-1868)的古書記載,此地自古以來即生產石油。此外,在秋田縣潟上市昭和地區留有開採天然柏油的遺跡,在此地區的繩文時代(舊石器時代之後至西元前三世紀左右)遺跡--槻木遺跡發掘了黏著天然柏油的繩文粗陶器。當時的民眾可能利用天然柏油修補龜裂的粗陶器。
根據《日本書紀》記載,西元六六八年,越國(今新潟地區)貢獻「燃土」與「燃水」給近江大津宮(今大津市近江神宮附近),可見自古以來日本人即知道有石油這種東西。在江戶時代,石油被稱為「臭水」、「草生水」或「草水」(日語發音皆為Kusouzu),而秋田市草生津川的名字即源於「草生水」。到了明治時代(1868-1912),石油因為被拿來做燈油而廣為普及,當時稱為石炭油、石腦油等。現在所謂的石油,即為石炭油、石腦油的簡稱。順帶一提,英語的petroleum是由拉丁文的petra(岩、石)與oleum(油)合併而來,即「石油」之意。
一八五五年,美國的畢塞爾(George H. Bissell)在賓州成立全世界第一家石油公司;一八五九年,機械首度成功發掘油田。經過半世紀,一九○八年,福特汽車開始量產低價的T型轎車,石油需求量大增,開啟了探勘油田的熱潮。
@產油國紛爭的火種@
翻開波斯灣地區的歷史,打從油田開發之初,石油利益紛爭就沒停過。最大的原因就是:油田雖然在中東,但開採者卻是歐美的石油公司。此外,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歐美國家為了互相牽制而擴大軍備,主要現代武器如戰鬥機、軍艦、戰車等都以石油為燃料,取得石油的利權也就相形重要。當時英國較為強勢,在伊朗設置英伊石油公司(Anglo-Iranian Oil Co.,於一九五三年改為英國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eum Company〕)負責開發油田,掌握了利權。
後來英國也在伊拉克開發油田,與荷蘭、德國企業共同設立土耳其石油公司(即後來的伊拉克石油公司)。不過,後來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而撤退,由法國取而代之,而美國亦強勢要求加入。一九二八年,這個由多國組成的石油公司為了防止石油供給過剩、限制開發,訂立了「紅線協議」(Red Line Agreement)。換言之,石油利益之爭早有徵兆,必須簽訂協定才能控制。不難想像,各國對美國都懷有戒心。
事實上,美國擺明不簽訂這項協定,而由加州標準石油公司(Socal,即今日的雪佛龍公司〔Chevron〕)進駐沙烏地阿拉伯。如此一來,先是造成開發油田的歐美列強因石油利益而對立,接著又導致歐美列強與產油國彼此對立。
油田開發之初,歐美幾乎不必擔心產油國,支付給產油國的利潤也非常少。大部分獲利都落入歐美跨國石油公司(Majors。譯註:一般指全球七大石油公司,又稱「七姊妹」)的口袋,因此招致產油國不滿。早在一九二八年,伊朗即已要求變更石油利權的條件,此舉最後演變為日益嚴重的反英國、反帝國主義運動。一九五一年,伊朗政府宣布石油產業國有化,正式與英國對峙。伊朗的舉動,無疑對其他產油國產生極大的影響,它們紛紛與跨國石油公司進行談判,除了希望提高產油國的利益比重,共同目標是要將石油產業收歸國有。
一九六○年,伊朗、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委內瑞拉五國成立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這是因為跨國石油公司掌握油田開發、原油生產計畫、出口價格的決定權,石油輸出國組織要和他們談判生產量與價格,以防止出口價格被壓低、造成產油國陷於財政困境。
一九六八年,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利比亞成立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OAPEC),目前參加的國家已多達十國。不過這個組織的加盟國達成協議,必須遵從石油輸出國組織的決議而行事。
「資源民族主義」意指本國的地下資源為本國所有,隨著這種思想日益高漲,一九七一年至七三年,伊拉克、利比亞也宣布將石油資源收歸國有。一九七三年第四次中東戰爭期間,阿拉伯各國與以色列開戰,以石油輸出國組織加盟國為主的波斯灣產油國(實質上是以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為主),發動了禁止石油出口的戰略,來對付支援以色列的美國、荷蘭,當時原油價格由每桶兩美元一口氣飆漲至十一美元,因此世界經濟大幅震盪,全球各國慘遭池魚之殃。這就是第一次石油危機。
這時候,產油國顯然已經比跨國石油公司占上風,後來,波斯灣產油國在七○年代便掌握了石油產業的支配權。
(摘自本書第七章〈能源爭奪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