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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 8 獎勵自己
給予獎勵是不好的行為嗎?

這個問題時常在孩子們要接受考試時被拿出來討論,就有孩子要參加中學入學考的父母親問補習班的老師:「如果孩子模擬考的成績進步了,是否要讚許孩子?」這個「是否要給予讚美」的問題,其實並不侷限於孩子而已,社會人士就自己在唸書上的表現,以「讚美自己是否必要時」的角度思考的話,出乎意料之外的可以看作是使讀書效果提昇的成立要素之一。

因此,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否定讚美論者」的意見。

「如果給予獎勵,唸書目的就會變成『想得到獎勵』,讀書本來就是要學習自己之前不瞭解的新東西,對讀書內容產生熱情,最重要的是最後可以取得資格證明。但如果把獎勵看做讀書目的,會使得讀書效果降低。」

我所聽聞的議論範圍內,大多都是這樣的意見,簡單的說就是「以獎勵來勾起對方讀書幹勁是不對且沒有效率的」,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的確,以「這次考試達到八十分,就買遊戲軟體給你」這樣的獎勵來督促孩子唸書,看起來是有那麼一些動機不純,但也有人是因為寵孩子才這麼做。

我並不認為給予獎勵是不好的事,反倒覺得不只在督促孩子唸書,自己在唸書時,適時給予獎勵是很有效率的,而且也能提昇學習效果。因為不管是多麼有趣的科目,只要每天不間斷接觸,一定會有厭倦的時候。

相信很多的讀者都有以下的經驗,從以前就有一直想「集中精神讀書」,一旦有了休息時間,就開始讀那一類的書,但之後卻開始感到厭倦而無法持續讀下去……。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大多數的人通常在起初的二~三天會樂在其中,差不多在第五天就會開始感到厭煩,「明明之前就很想讀的書,為什麼現在會讀得那麼痛苦?」

這種情況並不只侷限於唸書上,不是說這樣的人意志特別薄弱,一般人的心理狀態皆是如此。

假使每天去做很喜歡的運動(網球或高爾夫球等),恐怕除了極度喜愛此項運動,以及想成為職業選手的人,其他人通常都會在一星期內產生厭倦感。因此我個人認為要使一個人持續讀書或做運動,是需要適時的獎勵。

「長期的獎勵」和「短期的獎勵」

雖然我說需要適時的獎勵,但並不是一定要「有形的獎勵」,表達帶有情感的話語,讓人感覺到「成就感」和「優越感」的鼓勵也不錯。

具體來說,在進度表上將已完成的事項,用螢光筆劃掉,就會感受到小小的「成就感」,這種感覺就是「對自己來說最好的獎勵」。還有模擬考過後,看到自己名列成績優秀者而沉浸在「優越感」中,對自己來說也是另一種獎勵。

誠如上述,只要去好好思考什麼是適合自己的獎勵方式即可。

而獎勵方式也不限一種,確實完成進度得到的成就感、因為努力而在模擬考中得到的優越感,小小的慶祝一下……,這樣多重式地獎勵自己,也是不錯的作法(事實上這是我在準備司法考試時的作法,也因為這樣才能持續每天唸十二小時的書)。

以上這些內容是我在某本大腦科學、心理學的書上所看到,只要將「長期的獎勵」和「短期的獎勵」二者合一,似乎在讀書層面上頗具效果。

上述例子中,在學習進度表上把唸過的部分劃掉產生的成就感,屬於僅限於當天的「短期獎勵」,而一個月舉行一次的模擬考就可說是「長期獎勵」。

但是不能偏重獎勵短期或長期的其中一方,也不能極端地分為「極短期」和「極長期」獎勵,這麼一來不但會使中間時期過於鬆懈怠慢,最後也搞得自己慌亂起來,要好好將「獎勵期間的平衡點」分散在各個唸書時期。

獎勵最多只是用來激勵士氣,避免「厭惡感」產生,不必做得太過誇張。

我在準備司法考試時,每天達成計畫後的充實感以及每晚一罐的啤酒就是我的「短期獎勵」,若是自己名字出現在模擬考前幾名,我不僅會沉浸在優越感中,也會另外追加一罐啤酒作為我的「中期獎勵」,當我達成長期計劃,以及在司法考試的選擇題或申論題考試後,會花一整天租看喜歡的錄影帶(當時還沒有DVD),當做我的「長期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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