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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做過一個實驗,我在一些網路論壇發起一個主題,請人們列出他們喜愛、憎恨,或既喜愛又憎恨的產品或網站的例子。我收到了大約150封的回覆信件,許多信件熱情洋溢,每封信都列舉了一些項目。如意料中的,這些回信非常偏重科技方面,因為那是多數回信者的工作領域,不過科技卻不是排行最高的。
這種調查有個問題是「太明顯反而沒注意到」的效應,正如古老的民間故事敘述的那樣,魚兒是最後一個看見水的。因此,如果你希望人們描述在他們的房間內看到了什麼,他們往往把最顯而易見的事物遺漏掉了:如地板、牆面、天花板,有時候甚至是窗戶和門。同樣地,人們可能不會說出他們真正喜歡的,因為可能與他們太過親近,已經融入在生活中。以此類推,他們可能會漏掉不喜歡的事物,因為它們不在現場。不過我仍然發現這些回覆很有趣,以下是三個例子:
日本具良治廚刀─美觀、實用、簡潔。握起來和用起來都令人開心,我把我的刀子放在我的枕頭下面(嘿!純開玩笑的啦)。
我的這隻piece de resistance 手錶是喬治傑生(George Jensen)設計的:純銀的寬大鏡面,有兩條錶鍊,不過沒有數字標記。錶鍊是不完全閉合的,只蓋住你手腕的四分之三,非比尋常且十分漂亮。(這個設計為當代藝術館〔MoMA〕典藏。)附帶說明一下,在我購買之前,至少在巴黎瞪著它發呆有六年之久了。
我的福斯金龜車─喜愛它的簡潔、實用,一加侖汽油可開很長的里程,小巧的設計可以停在任何地方,而且駕駛起來充滿樂趣。但是,我不能容忍愚笨的座位升降把手,它讓我發瘋。(前座升降把手裝在「錯誤的」位置,沒有一個人能「正確地找到它」。)
喜愛它、憎恨它、對它漠不關心,我們與日常用品的互動以非常不同的方式反映了設計的三個層次,我們喜歡的東西包含了這三種設計形式所有可能的結合。許多產品只是因為它外觀的本能效果而受到人們的喜愛:
為一台iPod 砸了400 美元之後,我幾乎不再關心拆開包裝後的產品,因為這是多麼美妙的一件事呀!(iPod是蘋果電腦的音樂播放器。)
我購買了一輛福斯Passat,因為車內的控制器用起來和看起來都令人開心。(晚上坐進這樣的一部車裡,儀表版上的燈光居然是藍色和橙紅色的。)它讓開車變得更有趣。
還記得第3章中提到的那個人嗎?他購買礦泉水只是因為瓶子很好看,那種反應當然屬於這種類型:
記得有一次我猶豫要不要購買愛寶琳娜(Apollinaris)的經驗,這是一種德國礦泉水,當時純粹只是因為我覺得將它放在我的架子上會很好看。打開後發現它真的是非常好的水,但是就算它沒那麼好我還是會買。
許多產品受到喜愛,只是因為它們行為層次的設計─也就是它們的功能和效用、易用性和實用性,以及生理上的感覺:
我也喜歡我的OXO 蔬菜處理機。它處理茄子、花椰菜和其它任何我扔給它的東西,並且處理起來漂亮又俐落。
Lie-Nielsen 手刨:我可以刨平槭樹,做出平坦光滑的表面,而大多數的刨子只會撕裂木塊。
開罐器:你可能想起帕波內克(Victor Papanek)的書《東西怎麼不能用》(How Things Don’t Work)。這本書提到一個開罐器,我在幾年前終於找到它─由瑞康(Kuhn Rikon)公司重新生產,成為他們的LidLifter 開罐器。簡單地說,它透過撕開罐蓋接縫處來打開罐頭,而不是從上面切斷。使它成為一個好產品有許多原因,不過它是一個我真心希望使用的工具。用手操作、幾乎不需要清洗、適合我的手、可勝任它的工作、放在抽屜容易拿取,就像廚房用品應該有的特性那樣,是一個稱職的僕人。
Screwpull槓桿式葡萄酒開瓶器。向下推,然後向上拉:軟木塞在瓶口中滑動。再向下推,握緊然後抬起,軟木塞離開了螺絲錐。真奇妙啊!我擁有它的那天,連續開了三瓶酒,因為它是這麼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