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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面貌(未完成之殘稿)〔摘文之一〕
我要談的是「愛」,但我首先要談的不是各式各樣的愛情故事。這些愛情故事在男男女女之間發生,熱烈程度不一,有無數的元素涉入其中,使其進展錯綜複雜,乃至於在多數情況下,在這些故事中什麼都有,唯獨缺少在根本意義上可稱之為「愛」的東西。
但丁認為愛足以移動日月星辰。姑且不談這種能擴及宇宙星辰的愛,除了男女之愛以外,我們也愛藝術、愛科學,母親愛孩子,信徒愛上帝。愛所能及的對象如此之多,範圍如此之廣,許多所謂的愛之特性與條件其實是源自於愛的種種不同對象,因此我們必須要小心,不要把這些特性和條件歸諸於愛的本質。
這兩百年來,大家對「愛」的進行談得很多,對「愛」的本質卻談得很少。自古以來,每一位大哲學家都自覺有義務針對情感這個主題提出自己的一套理論,但我們這個時代卻並未嘗試以宏觀的角度針對情感提出有系統的理論。
那些舊的情感理論對我們來說已嫌不足,我們必須把欲望跟情感加以區分,讓愛的獨特之處、愛的本質不至於從我們指縫間流失。在我們的內在經驗之中,愛的孕育能力最強,乃至於愛成為一切孕育能力的象徵。心靈的許多情感由愛產生,例如願望、思想、意志力的表現和行動。然而這一切雖是由愛而生,一如莊稼由種子而生,卻不是愛本身;愛其實是這一切的前提。凡是我們所愛的東西,我們自然也會去追求,不管是在哪一種意義上,也不管是以哪一種方式。然而,每個人都知道,我們也會去追求我們不愛的東西,那些不會讓我們產生感情的東西。想喝一杯醇酒不表示我們愛這杯酒;吸食鴉片的人渴望得到鴉片,卻也為了這種毒品造成的有害後果而憎恨鴉片。
不過,要區分愛與欲望,還有一個更重要也更高尚的理由。想要一件東西的欲望說到底是想要擁有那樣東西,而不管是以何種方式擁有,擁有意味著那件東西進入我們的生活,彷彿成為我們的一部分。因此,欲望一旦達成就會自然消滅,隨著得到滿足而消失。相反的,愛卻是永遠的不滿足。欲望有種被動的性質,而且仔細加以檢視,當我心中有欲望,我想要那樣東西到我這兒來,我是萬有引力的中心,期待那些東西落到我這兒來。愛卻正好相反,我們將會看出愛是全然的主動。愛著一件東西的人走出自我,走向他所愛的對象,成為那樣東西的一部分。能讓一個個體走出自我,而走向另一個個體,大自然中最大的力量也許就是愛。在欲望中,我想把所渴求的對象拉到我這兒來;在愛中,我被拉到所愛的對象那裡去。
聖奧古斯丁對愛做過極為深刻的思考,他在一種詩人的陶醉中說出:「愛是我的引力,牽引著我,不管將我拉向何方。」
史賓諾沙認為愛與恨是「一種喜悅或悲傷,而且這種喜悅或悲傷有外在的起因。」根據他的說法,愛一個人或是一件東西就是感到幸福,同時心裡明白這種幸福來自那個人或那件東西。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他把愛跟愛可能產生的結果給弄混了。一個人能從所愛的對象那兒得到喜悅,這一點誰會懷疑?但我們也很清楚愛有時候是悲傷的,如同死亡一樣悲傷,是一種巨大的致命痛苦。更有甚者:真正的愛在痛苦和折磨中更能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更能掂出自己的份量。愛中的女子寧願承受所愛之人帶給她的痛苦,也不要沒有痛苦的冷淡。葡萄牙修女瑪麗安娜‧艾爾科佛拉多 寫信給對她不忠的情人,信中有這樣幾句話:「我衷心感謝你帶給我的絕望,我厭惡認識你之前的平靜生活。」「我很清楚要如何才能治療我的一切病痛,假如我不再想你,我就能立刻得到自由,可是這算是什麼藥!不,我寧願受苦也不要忘記你。唉,這豈是我所能決定?我從沒有一刻但願自己不愛你,而且你其實比我更值得同情,似我這般受苦仍舊勝過享受你在法國帶給你那些情婦的膚淺喜悅。」第一封信的結尾是:「祝你平安,永遠愛我,讓我再承受更大的痛苦!」百年之後,雷皮納斯小姐 寫道:「我愛你,愛就必須如此:在絕望之中。」
史賓諾沙錯了,愛不是喜悅。愛國者也許會為了祖國而犧牲生命,殉道者也可以為了愛而承受死亡。相反的,恨也能夠自得其樂,為了所恨之人所遭受的不幸而幸災樂禍。
既然這些著名的定義對我們來說都嫌不足,最好是由我們自己來嘗試定義「愛」這個行為,仔細加以檢視,就像昆蟲學家檢視從灌木叢中抓到的一隻昆蟲一樣。我希望各位讀者正愛著某樣東西或是某個人,或是曾經愛過,此刻能夠抓住心中情感的透明翅膀,拿在內心的視線之前檢視。「愛」這隻蜜蜂既能釀蜜也會螫人,我將細數這隻顫抖的蜜蜂最普遍、最抽象的特徵,各位讀者可以自行判斷我所提出的公式是否和各位的內心經驗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