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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的表述:楊牧詩作中的生命時間意涵〉的研究動機,主要是想藉由揭明楊牧在詩作中所呈現生命時間意涵,釐清生命主體和語言表述在文學作品中的具體關係。文學作品是作者生命主體意識的表現,作者的生命主體在時間流中經驗時間、經驗生命,作者在「時」與「處」的體驗中將自我存有的現象表現出來,形成作者自我意識的表述。
而表述的目的就是「為我表述」,透過表述使「表述」本身因為我的存有而獲得意義充實(含義充實)2,使抽象的意識得以在表述文本中獲得具體意義的徵象,換言之,文學作品創作的表述行為,是由作者意向自我以及周遭物,獲得指涉的統一性,繼而透過自我意識的意義示現而表述出來。
作品是作者意向活動的表述,但作品不是單純存有對這世界或世界物的表達或再現,也就是說人的表達不僅是現實周遭物的再現,還有意向主體的意識非現實的示現,因此表達包括非現實的表象和再現,是意識的構成。文學作品的作者選擇意向對象,以及以某種文學作品作為表述的方式,就已經有主體意識的參與,意向主體的意識透過文學作品的語言表現出來,而「語言之本質乃是作為道示的道說。」故文學作品可以說是意向主體的「道示」,更精確地說,文學作品作為意向主體的存有的道示,具有意向主體意識的示現,最終成為文學作品它自己的特質。
文學作品所呈現出來的是作者意識體驗的意向活動表述,對文學作品本身則是意涵的呈現,當我們閱讀文學作品時,我們在理解文學作品的意涵,同時也是理解到文學作品作者的表述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