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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毛細管作用—清代文獻中「自我壓抑」的現象
清代「文字獄」是一個過去一向被過度重視,而近來卻變得過時,愈來愈不受人注意的主題。以至於史家筆下的清代思想或文化的歷史,往往有意無意地忽略或降低這方面因素的重要性,而本人所想要闡述的是,清代「文字獄」所導致的政治壓力對各方面產生一種無所不到的毛細管作用,尤其是自我禁抑的部分,其影響恐怕還超過公開禁制的部分。
在正式討論清代文化中的自我禁抑現象之前,我仍需介紹清代文字獄的一些基本背景,沒有這些人們耳熟能詳的文字獄事件所造成的緊張空氣,就不會出現無所不在的自我禁制作用。而為了方便起見,我將引述別人的研究來描繪清代文字獄的大致狀況。
清代文字獄獨多,其中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約一百三十餘年,案件總數大約160-170起左右,比歷史上其他朝代都來的多。其中有些案件牽涉規模之龐大及整肅之殘酷頗令人觸目驚心。大約順治四年(1647)發生的函可(1612-1660)《變記》案是清代最早的文字獄,隔年有毛重倬(生卒不詳,順治二年舉人)坊刻制藝序案。康熙年間則有11起文字獄,極被重視的是稱為「江浙兩大獄」的《明史》案和《南山集》案。
《明史》案始於順治十八年(1661,時康熙已即位),莊廷鑨(?-1655)購買明末朱國楨(1558-1632)未完成《明史》稿,並召集各方人才,補寫崇禎及南明史事。因書中敘及南明史時,奉弘光、隆武、永曆年號為正朔,不寫清之年號,又提及清人入關前不光彩秘聞等各項罪狀而被告發,株連被逮者極眾。《南山集》案發生於康熙五十年(1711),因書中寫入永曆年號,將清朝年號剔除,結果是原刻集中掛名者皆死,後因康熙寬宥,「得恩旨食活者三百餘人」。雍正朝有文字獄案25起,如《大義覺迷錄》等案。乾隆朝有135起,集中在乾隆十六年至四十八年(1751-1783),其中在《四庫全書》編纂期間,查繳禁書的文字獄有48起。
這些文字獄所帶來最重要的影響是它們對人們所造成的心理壓力,如明清易代之際文人吳偉業(1609-1671)說自己在鼎革之後,閉門不與人來往,可是因為在當時頗有名聲,故「每東南有一獄,長慮收者在門,及詩禍史禍,惴惴莫保。」孔尚任(1648-1718)在〈答僧偉載〉詩中說:「方外亦懼文字禍」。
這一類的記載相當多,可以顯示出當局打壓之酷與形成的「漣漪效應」,使得人心極度恐慌,而處處形成「自我壓抑」的現象。然而「文字獄」恐怕是任何時代都有的事,而自我壓抑也一樣發生在所有的時代,即使是在我們日常生活的周遭世界,也有種種自我壓抑或迴避的現象,但是每個時代的自我壓抑內容不同,重點不同,規模不同。相較之下,清代的文字獄及自我壓抑的現象,力道特別強,規模特別大,相當值得注意。
清初以來的大小文字獄案猶如了龔自珍(1792-1841)所說的「萬形而無形」的「風」,形成一種無所不在的心理壓力與滲透力。不過,文字獄或政治壓力與自我禁抑之間不一定是按著時間順序,像銀丁扣般一個扣一個發生的。人們對各種文字獄案及禁忌的瞭解,有些直接得自官方的政令,但是還有許多來自傳聞、謠言。它們捲成一個個暴風圈,故有些來源比較明確,有些來自模糊的訊息與想像。
為什麼自我禁抑的現象值得研究?過去人們研究這方面的問題,所關心的幾乎都是清代官方政策(包括種種上諭及公文書)、文字獄、禁燬目錄,及禁燬行動等;但是禁書目錄的流傳是有限的,官方查禁的人力也是有限的。以編撰《四庫全書》過程中的大規模禁燬事件為例,從辦理四庫全書的相關檔案及二手研究看來,為了彌補人力的不足,確實大幅調動佐雜、教官及地方上有初級功名的士人參與蒐查,並一直要求藏書者或原作者的後代子孫自己查閱、或請人幫忙查閱家中藏書的內容,自動繳出有所違碍的書物。但是地域、宗族等地緣及血緣關係形成一定的保護網,以當地人查當地書的方式,常常難以完全穿透上述網絡。如從官方禁繳記錄來看,數目並不是那麼龐大。所以討論清代政治壓力對文化領域的影響這個問題,如果僅從官方的種種作為進行了解,必然失之狹隘。
事實上因為官方的種種作為形成一個又一個暴風圈,形成一種看似模糊卻又無所不在的敏感意識,每個事件像投石進入池塘產生「漣漪效應」,所以許多不曾出現在禁書目錄中的書物,人們為了防患未然,也對它們作了龐大的禁抑工作。至於任何真正牽扯到忌諱的物事,自然成為無所不在的自我禁抑的對象。正因如此,自我禁抑的活動有時候無涯無邊,有時候卻完全出人意表,而這些都是在各種文字獄案或禁燬目錄中所從未被提到的,是一種無法捕捉到的、屬於「萬形而無形」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