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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為何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

菅家利和

案發半年後,警察來到我家


警察第一次來到我家,大約是在我被逮捕的一年多前的一九九〇年十一月,也就是松田真實小妹妹被殺害的半年後。

一九九〇年五月十二日,真實小妹妹(當時四歲)和她父親一起到�木縣足利市的柏青哥店後,當天即行蹤不明。隔天早上,她的遺體在柏青哥店附近的渡良瀨川堤防旁被發現。

當時我雖曾在電視和報紙上看過相關報導,但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竟被懷疑涉案,所以當警察來到我家時,我真的嚇了一跳。

直到後來才知道,原來警察那時過濾了真實小妹妹失蹤前去的那家柏青哥店的常客,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事件發生當時,四十三歲、單身的我和街坊鄰居幾乎沒什麼往來,不上班的時候,常上柏青哥店或窩在離老家約十五分鐘腳踏車車程的租屋處。我想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會被當成嫌疑犯。

那一天,警察突然出現在我的租屋處。

當時,我正牽著腳踏車打算要騎車回老家。警察問:「可以到屋裡談談嗎?」我也就打消回家的念頭,讓他們進來屋裡。當時的我,還完全不清楚警察來我家的目的。

進到房裡後,警察表示希望能看看衣櫃內部,這涉及到隱私權,裡面也有些不好見人的東西,雖然有所抵抗,但對方畢竟是警察,我也沒辦法拒絕。最後警察打開了衣櫃,翻箱倒櫃地向我問東問西。

在那之後警察一口接一口地抽著菸,一邊問我問題,在我家待了三十分鐘左右。在這過程中,警察應該抽了十來根菸吧。後來回想起來,那時對方說不定就在刺探我的反應了。但當時的我,應該沒表現出任何提心吊膽或是不安的神情,因為我並沒做什麼壞事,也自認問心無愧。

在離開前,警察問道:「你沒殺真實小妹妹吧?」「我才不會幹那種事。」我這麼回答。「沒做是吧?」警察確認之後便說:「那我先走啦!」於是,他便從租屋處離開了。

之後的一年,警察都不曾來訪過。

然而,警察還是懷疑我,並且持續地跟監、調查我的行蹤。在這段期間,我被任職的幼稚園開除,失去了娃娃車司機的工作。後來才知道,原來我的失業和警察的調查並非毫無關聯。從檢方向法官提出的證據之中,我才得知警察曾經和幼稚園園長見面,並且告知園長我是殺害真實小妹妹的嫌疑犯之一。

警察第二次到我家,是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

大概早上七點左右,一陣急迫的敲門聲吵醒了我。當我穿著睡衣走向玄關時,聽到門外傳來粗暴的聲音。「我是警察,菅家先生在不在?」門一打開,三名警察馬上衝入家裡,一共來了六名警察,其中三名已經進入房內。

「在那邊坐好。」他們要我坐在落地窗前。一坐下,警察立刻就問我:「你殺了那孩子吧!」

我當然回答:「不,不是我幹的。」就在那瞬間,突然飛來一記肘擊。原先我坐著的姿勢,因為胸前被強烈毆打的關係,差一點往後撞到落地窗。受到這麼猛烈地肘擊後,我整個人倒在地上。

被決定好的「強制到案說明」

那天是星期天,從前任職的幼稚園同事邀請我參加她的婚禮,所以我原本打算早上去理髮、下午出席婚禮。對鮮少交際的我而言,能夠受邀參加這場婚禮,令我打從心裡覺得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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