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學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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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大人物求利,小人物求名
 
群臣們不停開會,不停爭吵,遲遲不發命令給吳三桂。皇上不下達命令,卻寧肯錯過活命的機會,也不放過陷害別人的機會。
 
吳三桂放棄寧遠,往援京師,其行何緩也。
 
要追究責任的話,板子首先要打在崇禎的屁股上。
 
因為他的心眼太壞。
 
崇禎這個人,是一個貪婪到失去基本理性的怪物,此人不只嗜金銀財寶如命,還有一個愛名的癖好。
 
名聲是士大夫最喜歡的東西,許多士大夫不避刀斧,苦窮終生再挨最後一刀,唯一所求,便是身後之名。
 
然而這個「名」,崇禎也想要。
 
為了搶佔名聲,他做事向來習慣先找個替罪羊,事情辦得好,自己便是英明神武的領導;事情辦砸了,終歸是辦事的人水準太差。
 
就拿滿清議和一事來說,這可說是崇禎唯一的出路,不管誰反對議和,他都必須堅持,因為這件事對他有利。
 
問題是,崇禎既想把事情辦成,又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推出陳新甲替死,硬生生把事情搞砸。
 
事件過程,明廷百官看在眼裡,寒在心頭。
 
接下來看放棄寧遠一事,無疑又是件對崇禎個人大大有利的決定,偏偏崇禎又犯了貪名的老毛病,不想承擔責任,預先設置了殺頭的罪名,只想忽悠大臣們跳進去。
 
別人可也不傻,大臣們早私下議論著,「上有急,故行其計,即事定以棄地殺我輩,且奈何?」
 
翻成白話便是:崇禎有麻煩了,所以又使壞心眼,讓我們主動提出放棄寧遠的動議,之後肯定會以「棄地」究責,全推到大臣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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