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田埂到馬路台灣房仲業發展的進程
Ⅰ、台灣房仲市場的蛻變與成長
近幾年來隨著整體房地產市場景氣持續熱絡,台灣房屋仲介業也跟著蓬勃發展,開店拓點的數量及速度有直追四步一家五步一店之超商的架勢。在社會形象上,房仲業也從早期的「牽猴仔」負面形象,到現在是很多社會新鮮人求職選項的前幾名。如今國內房仲業已是一個年交易金額上看2兆6千億的大市場,更創造出年營收上百億的房仲集團,到底這個市場是如何演變、如何發展的呢?
雖然房屋仲介業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通過後已經正名為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但市面上大家都還是習慣稱之為房屋仲介業,簡稱房仲業。從歷史上去追根溯源,房仲業的出現,最早應可追溯至西元前九百多年的西周時代,從陜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歷史文物「衛盉銘文」中有以玉章、皮幣交換田土的記載。後經春秋戰國、秦、漢等朝代,逐漸建立起土地買賣制度。現存漢代的買買契約中,則已有「中證人」的記載,或為早年「掮客」的始祖,但一直未成為一個行業。
至於台灣房仲業的濫觴,最早還是從「掮客」衍生而來,但是組織化經營還遲至民國六○年代,若從第一家「地下」房仲公司勵行建設成立算起,台灣房仲業發展至今已有36年的歷史,若從第一家合法房仲公司太平洋房屋成立算起,台灣房仲業發展也有28年的歷史了,這期間房仲業經過的相當多的轉變,以其主要的轉變大略可分為四個時期,各期特色如下:
一、傳統掮客時期(1971年以前)
在1971年以前,民間買賣房屋最普遍的方式,就是賣方自行張貼紅紙條於房子上或是房子附近的看板,或是藉由口耳相傳傳遞訊息,這個時期多經由親友、代書、地方意見領袖或民意代表介紹得知房屋買賣訊息,因為是屬於兼差的性質,並無一定的服務收費標準,因此其介紹房地產買賣訊息的報酬,大多數由買賣雙方隨意給予意思、意思的「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