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幣保險商品開放沿革
1. 94年6月開放外幣投資型保險商品上市。
2. 94年11月主管機關開放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單放款業務。
3. 96年3月央行同意開放外幣傳統型保險業務(含外幣保單放款)。
4. 96年4月央行公佈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5. 96年8月金管會保險局公佈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
6. 97年美元傳統保單正式上市。
7. 98年公佈規範並開放澳幣與歐元傳統保單業務。
8. 102年2月開放人民幣計價投資型保單上市。
9. 102年12月公佈規範並開放人民幣傳統保單業務。
小叮嚀:
1.開放外幣保單並無法降低保戶的匯率風險。
2.以外幣收付與以新台幣收付之人身保險業務的差異:
(1)保戶必須承擔匯率風險
(2)保戶可能須負擔匯款費用
(3)保險費、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以外幣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