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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癌,必須刪除它的生存條件
癌和人是兩種不同等級、不同性質的生命體,適合癌生存的環境和條件,肯定不會適合人的存活,所以癌的生命越是壯大,人的生存條件就越惡化;最後致癌症病人於死地的,並不是癌細胞,而是癌的生存條件。
從這個角度來認知,那就相對簡單了 ── 把癌的生存條件解決掉,它沒得長了,就要逆轉成正常的細胞,人自然能繼續活下去。也就是說,要滅掉癌生命,就要消滅癌細胞生長的條件,把這個條件去掉,癌細胞也就自行滅亡了。
◆ 癌,是一種比你身體更強大百倍的生命
癌細胞為什麼能得到比正常細胞多十倍、甚至百倍的生命力呢?
癌症的產生首先要有基礎,這和生命的產生要有基礎、生命的進化要有基礎,是一個道理。所以我大膽地提出來:「癌症產生的原因,是人體整體或局部陰陽力亢進,而超常、過度的高營養物質就是基礎。」
因為這個人的生命力強,他身體就強壯;正因為他強,在生活中吸收的營養成分就多,就更加造成裡面的陰陽力亢進 ── 首先是五臟六腑的功能關係紊亂,機能作用失調、失衡、失和。也就是說,五臟六腑「三失」(失調、失和、失衡)以後,失去了原來應該有的制度與規律,就無法統管這個血液,血液就妄自通行。妄行的血液,會把體內大量的營養、水分集中在體內的某一部分,再使得某一部分的陰陽力進一步亢進。最終,亢進的陰陽力使正常的細胞突變成癌細胞 ── 正所謂物極必反,我認為這就是癌症產生的真正原因。
要得肝癌,兩個條件很重要:一是不好(負面)的心態和精神,二是超標的營養和水分。
但癌症不是突然就得上的,它要具備三個階段 ── 一期,致癌因素形成;二期,致病因素導致機能運作失常的生理性病變;三期,生理性極變,為癌的產生、生存創造條件,最終出現癌細胞。
◆ 沒治好的舊傷,製造了生癌的機會
我在臨床調查中發現:癌症患者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有過跌打損傷,或者氣傷、血傷、勞傷、神傷和炎症損傷,甚至藥物、食物損傷的經歷。
中醫將「傷」歸納成很簡單的兩種:內傷和外傷 ── 外部和內部組織因外力而引發的傷害,都叫外傷。因為氣血積滯、勞累過度、精神疲勞過度、食物或藥物過度等,引起的內機能損傷,是為內傷。
凡是傷,都要損害、破壞人體的正常組織。比如突然遭遇擊打或手術等,原來的組織細胞被破壞過,有傷痕,這就為癌細胞的產生提供了基地。
反過來說,就算身體裡產生了癌細胞,只要身體組織不給這些癌細胞生存發展的空間,它們也沒有機會形成腫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