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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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逃避機制
 
第一節   權威人格
 
對比於社會上較無害的受虐傾向,理由明顯的施虐傾向通常更少自覺,也更常被合理化。這類傾向往往以反向作用偽裝成對他人過度的善意或關懷。有幾種常見的合理化方式如下:「我管你,是因為我知道什麼才是對你最好的,而且為了你好,你應該聽我的,不要有意見。」或是「我是如此完美又特別,因此當然有權指望別人依賴我」。另一種用來掩飾剝削他人意圖的合理化方式是:「我為你付出那麼多,因此我有資格從你身上得到我想要的東西」。更具侵犯性的施虐衝動通常以兩種方式將行為合理化:「我曾被他人傷害過,所以我希望去傷害別人,只不過是單純的報復而已。」或者是「先下手為強,我是為了保護自己或朋友,以免他們受到傷害。」
 
有一種施虐傾向者與其施虐對象之間的互動關係常被我們忽略,在此值得特別強調:施虐傾向者對其施虐對象的依賴。
 
受虐傾向者對他人的依賴感相當明顯,但我們對施虐傾向者的既有認知正好相反,因為施虐者的形象似乎總是強硬而跋扈,而被施虐的對象總是軟弱而順服,因此我們很難想像強硬者竟會對其所宰制的對象產生依賴。然而徹底分析會發現這份依賴感的確存在。事實上,施虐者極為需要他所宰制的對象,因為他的力量感完全來自於他能掌控某個對象,他對某對象的依賴或許是毫無自覺的。舉例來說,一個男人可能對妻子非常殘暴,而且一再告誡她,她隨時可以離開,他求之不得。通常,妻子在壓力下根本不敢離開,因此兩人會一直相信男人說的話是真的。但有一天,當妻子鼓起勇氣宣告離開,可以想見男人會開始感到絕望、挫敗,並且哀求她不要離開。他會悲訴不能失去她,並宣稱他有多愛她云云。通常,妻子會因為習慣性地不敢肯定自我,很可能就相信他所言為真,而改變當初的決定,選擇繼續留在他身邊。至此,虐待行為再次上演,他會故態復萌,某天她再度無法忍受而意欲出走。他故計重施,然後她再次留下……。這樣的情節持續上演。
 
類似上述的循環發生在成千上萬的婚姻關係與人際關係之中,這些關係總是不可思議地能長久維持下去。上述例子中,當男子宣稱非常愛妻子,沒有她就活不下去時,他是否在說謊? 就愛情來說,這得檢視所謂的「愛」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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