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納悶的是,平均分數對於成績分布根本毫無影響,校方的等第制給分標準是平均分數列為 B 或 B+,只有極少部分學生才會得到 C 以下的評分。我以為學生之所以抱怨,是因為他們還搞不清楚平均分數代表的意義,所以我向他們解釋分數是如何換算的:這次得分高於80分的給 A 或 A–;高於65分的或許給 B;只有分數低於50分者可能得到 C 以下的評分。既然校方是依照考試分數的分布來為個人等第制評分,全班平均分數的高低其實並不影響等第制評分標準。不過,這番解釋沒能撫平學生情緒,他們依舊討厭我的考試,而且也不怎麼喜歡我。當時還年輕的我憂心教職不保,於是決定設法改善情況,可是我並不想因此讓測驗變得比較簡單,那麼我該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