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新譯徐渭詩文選

新譯徐渭詩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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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一首)
 
後破械賦
 
【題 解】嘉靖四十五年(西元一五六六年),徐渭因殺害繼妻張氏而被革去生員籍下獄,他在獄中本來是披枷戴鎖的,隆慶三年(西元一五六九年),他因減刑而摘除腳鐐手銬與枷,當其破械生還之時,欣喜莫名,遂作〈前破械賦〉與〈後破械賦〉。
 
爰有一物,制亦自斑。鸛喙1.不啄,琴體乏絃。乃偕二友,木竇2.金紐3.,與之為三,脰4.及足手。一人邇之,不棺而朽。多其高義,隨我四年,我分殉之,何心棄捐5.。二三神明,鴐鵝6.其首,司其去留,為我撞剖。嗟乎哉,爾完我死,爾破我生,破完倏忽,生死徑庭,可不慎乎?敢告司刑7.。
 
【注 釋】1.喙 嘴,特指鳥獸的嘴。2.竇 孔;洞。3.紐 器物上可以提起或繫掛的部分。4.脰 脖子;頸。5.棄捐 拋棄;廢置。6.鴐鵝 野鵝。7.司刑 官名,《周禮》秋官之屬,掌五刑之法,後泛指主管法律刑罰的官。
 
【語 譯】有這樣一件東西,身上斑斑點點。有的地方像鸛嘴卻不啄人,形體像琴卻沒有琴弦。算上它的兩個朋友,木竇金紐,一共是三樣,困住了我的脖子、雙手和雙足。有人套上了它,沒有躺進棺材就已經腐朽了。感謝它的高義,陪伴了我四年的時光。我應該帶著它一塊陪葬,怎麼忍心將它拋棄。這裡有兩三個神明,為首的是野鵝,牠們決定了此物的去留,為了我祂們去撞擊、剖開此物。哎呀,它要是完整的我就要死,它要是破了我才能生存,是完整還是打破不過倏忽之間,而人的命運卻是或生或死大相徑庭,怎麼能不慎重呢?謹以告訴主管法律刑罰的官員。
 
【研 析】全文不長,前幾句極力描摹「爰有一物」的形狀、特徵,鸛喙、琴體的比擬,可謂風趣活潑,但當我們意識到描寫的物件是刑具時,只怕隨之會轉為沉重而憂傷。一連四年他都戴著這副刑具,那種苦楚不難想像,但徐渭卻出之以輕鬆、調笑的筆調,當與其揖別時竟稱因為「多其高義,隨我四年」而有「何心棄捐」之感。可那「高義」是什麼呢?無非是折磨、苦痛罷了。反話正言,調侃的背後飽含淚水,令人心驚!當刑具加身時,徐渭只怕無一日不想著能早日去除它,因為「爾完我死,爾破我生」。可當這一日真的來臨的時候,按理說他這時應當異常欣喜,但他卻進言主管法律刑罰的官員,讓他們要千萬慎重,因為「生死徑庭,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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