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連載
頁數 1/9
在四千三百二十五個小時之前,我還是公主。
魔法竟然輕易消失。直到魔法消失的瞬間,我都不知道那是魔法。
從來沒見過的蟲子在地上爬行。
蟲子的外形像瓢蟲,但是是黑色的,而且是漆黑的顏色。不是像黑色瓢蟲那樣富有光澤的黑色,而是表面乾澀、一點都不可愛的黑色。
我拿起面紙,毫不猶豫地把牠捏死,然後丟掉了。
如果是瓢蟲,我應該不會捏死牠,會輕輕放在指尖,打開窗戶,放牠一條生路。瓢蟲很可愛,剛才的蟲子一點都不可愛。
但如果瓢蟲有毒,一旦被發現,就只有死路一條。只有無害的時候,可愛才是能夠發揮正面作用的特徵。
總之,人的好惡可以輕易改變。我已經切身體會到這件事。
我倒在床上,把已經不適合目前季節的冬季被子用腳踢到牆邊。
雖然是白天,拉起厚實遮光窗簾的房間內卻很昏暗。雖然即使拉開窗簾,也沒有多少陽光會照進房間。
這裡的地點很好,但房間很小,光線也很差。當初租房子時,覺得這樣就足夠了。我每天從一大早工作到深夜,回到家只是睡覺而已。這裡的廚房很小,只有一個瓦斯爐,我從來不下廚,所以當時完全不在意。
不,也許現在也差不多。
我整天拉起窗簾,躺在床上,茫然地看著天花板。房間狹小、光線昏暗也無所謂。即使窗簾外陽光燦爛,我也不會拉開窗簾。
這裡走路就可以到澀谷和表參道,只是我現在足不出戶,地點理想這件事也完全沒有任何價值,但只要一通電話,有很多店可以送披薩、中式餐點或是咖哩上門。
即使每天打電話請不同的餐廳外送,也可以撐兩個星期。可以成為這些餐廳每隔兩個星期叫一次外送的客戶,但每天都訂同一家餐廳的外送餐點太丟臉了。
我只在深夜外出。外出時,用口罩和墨鏡遮住臉,去便利商店領錢,再買些生活必需品,就趕快逃回家。
偶爾會發現收銀臺的人在打量我,但可能只是覺得我很奇怪吧。
即使是以前經常上雜誌、拍廣告的時候,別人也很少會認出我。這件事讓我懊惱不已,所以每次外出,都故意打扮得光鮮亮麗。我每天都穿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即使腳上長滿了繭也無所謂。
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現在沒什麼衣服可穿。每次出門時都穿Marimekko的休閒洋裝,鞋子是去巴黎出外景時買的Repetto白色爵士鞋款。雖然兩樣都是時尚精品,但穿在目前的我身上,簡直就像是去鄉下百貨公司買的便宜貨。
好悶熱。我很想打開冷氣,但遙控器不知道丟去哪裡了,即使這樣,我也不願意打開窗戶。
共
9頁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頁
跳到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