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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賺大錢,不變的26條黃金法則
 
黃金法則    01  讓客戶賺錢
 
企業之所以能夠發展,必須依靠客戶的消費;客戶之所以會買產品,往往是因為購買商品後會有錢賺或者有利益所得。沒有人會做對自己無益的買賣,這是一項很簡單的道理。企業希望做強做大,一定要先讓客戶賺錢,客戶高興了,也就意味著他們要幫企業賺錢了,慢慢的企業也就強大了。
 
行銷大師科特勒指出:「客戶是企業的唯一利潤中心。」「始終把客戶放在心上」是行銷工作不斷前進的動力,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行銷觀念,不但是行銷工作發展的根本,也是企業存亡的關鍵。
 
一九八五年,巴巴拉‧本德‧傑克遜提出了關係行銷的概念,使人們對市場行銷理論的研究,邁上了一個新的里程碑。所謂關係行銷,是把行銷活動視為一個企業與消費者、供應商、分銷商、競爭者、政府機構及其他公眾發生互動作用的過程,其核心是建立和發展與這些公眾的良好關係。關係行銷展現的是一種「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處理好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堅持以客戶為導向、客戶至上的行銷策略。
 
其中「公司要賺錢,先讓客戶賺錢」這一觀念,不僅是企業經營理念的提升,也是一項經營思考上的革命!從客戶的角度去經營公司,想方設法為客戶省錢,讓客戶賺錢之後,也就等於為自己賺錢。在這個時代,想得到暴利的機會不多了,而市場競爭又十分激烈。我們可以讓利,但絕對不能讓市場。如果經銷商在賣您的品牌時不賺錢,那您又該如何讓他們願意向您批購貨物,如何讓他們不斷地推薦您的產品?市場永遠不缺產品,只有產品才會缺市場。經銷商(或其他銷售商)必須有錢賺,才會衍生出品牌忠誠度,沒錢賺自然就不會對您的品牌忠誠,即使您的產品確實很好也一樣。只有總是站在客戶的角度去思考問題,不斷開源節流降低成本,讓客戶賺錢,讓市場打開,公司自然而然也就賺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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