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連載
頁數 1/3
明末福建漳泉之海盜 (節錄摘文)
引言
明代自嘉靖末倭寇衰歇後,沿海諸省漸見寧靖,而閩粵仍有海盜,漳泉尤盛。自嘉靖末至崇禎間,漳泉海盜之活動,未嘗間斷。
漳泉海盜所以特盛,與其地理環境,人民生活,以及政治不良,海禁制度均有密切之關係;而倭寇亂餘殘存之勢力寔為海盜之直接來源。
海盜特盛之區,必具有利於海盜之地理環境者。花崗岩岸為海盜滋長之所,若歐州之諾曼人為著名之海盜,其來源為斯干的那維亞半島,著名之花崗岩岸也。而僅有花崗岩岸,更無蜿蜒曲折之水道與深藏之入口者,則海盜亦不易滋生。漳泉之海岸既為花崗岩岸,而又有蜿蜒曲折之水道與深藏之入口者,則其地理環境已具備蕃見海盜之條件矣。
漳泉之人民生活,蓋受地理環境之影響甚大。漳泉諸地面海背山,港灣交錯,山嶺環繞,海邊可耕之平地既屬有限;陸地之交通,復極困難,遂形成人民入內地難,入海較易之局勢,故居民望海謀生者十居五六。漳泉人民之海上生活,要者有三:一曰業漁,二曰販洋,三曰出洋。販洋,與外人通販貿易也,其利甚豐。出洋,即移民南洋,沿海人口過剩之問題藉以解決者也。若三事行之甚便,則人民安庶;否則,生活受阻,人民除挺而走險外,別無他途。
政治腐敗,為致盜之主因。蓋明末政治腐敗為普遍情形。胡宗憲〈籌海防篇〉引兵部尚書胡世寧之言曰:「自古盜賊起於民窮,民窮由於賦役之繁重;官吏之貪酷,又為致盜之大本也。(中畧)今朝廷累下恩詔,悉更舊弊,而盜賊猶未革心者,惟以平日貪庸之吏揚揚猶在民上。而其一二離職者,則又歸作富翁而坐享吾民之膏血,或反陞要職而更為貪吏之營窟。」當時官吏貪污而外,顢頇無能,尤為亂本。俞大猷《正氣堂集》有云:「今守令巡海之官,皆如傳舍渡舟,幸取一時之安,而不顧其後。」於是政府效能低落,威信掃地,人民生活秩序岌岌其危,而盜賊乘機大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