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書展
內容連載 頁數 1/3
節錄自〈電視與公共領域〉
 
公共領域是民主的自我統治之理想模型。電視作為2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媒體形式,曾經被設想為最能代表公共領域的具體展現。表面上,電視似乎是一個公共競技場的複合體,容許各種不同價值觀的個人或團體自由參與。電視似乎包容不同意識型態的修辭、論述,從而構成一個可以進行共同討論的社會空間。

令人遺憾的是,這種「多元性」只是電視的表象。媒體社會學戳破了這層表象,而直接揭露電視背後看不見的行動結構。依循德國社會學家Ulrich Oevermann的研究發現,我們可以將這種電視背後獨特的行動結構界定為自我搬演的邏輯。從經驗研究中,我們也發現,這個自我搬演的結構邏輯同樣適用於對臺灣電視傳播運作的解釋上。  作為理論性的鋪陳,本文目前只能侷限於針對這個電視結構的相關理論問題上面,做為未來進行更大範圍的經驗研究之理論指引。
  
我們由經驗研究的成果得到以下的命題,並據以構築理論論述: 
  
第一,電視傳播的自我搬演之結構邏輯混淆了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區分,並邏輯一致地使得哈伯瑪斯所設想的公共領域理想模型成為不可能。 

第二,電視不但沒有形成公共領域,反而製造出「假共同體」。它透過模擬人身親近關係的情緒共同體的方式,使得人類的社會關係重新封建化。

第三,電視生產出「假公共領域」。它壓制客體實在的紀錄及其傳送,以利於運作出自身的自我搬演。缺乏真摯性的電視之自我搬演,摒除了公共領域的理想,反而仍然在文化工業的理論範圍內進行變異。
 
一、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概念
  
「公共領域」的問題,由於哈伯瑪斯1962年出版的著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而得到西方學術界廣泛的注意。  隨著其1990年代英譯本的出版,公共領域的議題,也在英語世界與臺灣學界得到廣泛迴響。公共領域變成是一個針對大眾媒體的規範性概念,形成對電視運作與大眾媒體進行批判的判準。
31 2 3 下一頁 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