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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國父思想的結晶──三民主義
一、三民主義的創立
三民主義是國父思想的結晶,是由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所構成。根據「孫文學說」第八章國父自述其革命經過說:「予自乙酉中法戰敗之年,始決傾覆清廷,創建民國之志。」1是國父在一八八五年二十歲時立志革命之初,即已有民族主義和民權主義思想的萌芽。一八九五年初,香港興中會成立,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為祕密誓詞,「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是民族主義的最初內涵,「創立合眾政府」則是民權主義的最初內涵。至於民生主義則形成於一八九六年倫敦蒙難之後,此從國父所說:「倫敦脫險後,則暫留歐洲,以實行考察其政治風俗,並結交其朝野賢豪,兩年之中,所見所聞,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國家富強,民權發達,如歐洲列強者,猶未能登斯民於極樂之鄉也。是以歐洲志士猶有社會革命之運動也。予欲為一勞永逸之計,乃採取民生主義,以與民族、民權問題同時解決,此三民主義之主張所由完成也。」2,是以為證。但三民主義的具體內容最早見於一九○六年,國父手訂「致公堂新章」,其中有「本堂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為宗旨」的一條。次年同盟會成立,其軍政府宣言中,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為四大綱。「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為民族主義的內容,「建立民國」為民權主義的內容,「平均地權」為民生主義的內容。同年十一月,同盟會的機關報—「民報」,在東京創刊,國父撰發刊詞,首次揭示「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之名稱。翌年十一月,「民報」成立週年紀念,國父以「三民主義與中國民族之前途」為題發表演講,是為「三民主義」之名稱見於文字之始。此距國父於民國十三年講完「三民主義十六講」為時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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