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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一七年,新回國的年輕助理教授起薪大約是每個月八萬元。如果他(她)的配偶沒有在外做事,而家中有一、兩個小孩,則這八萬元的收入要養家是相當辛苦的。同年台灣的每人每年平均所得是七十四萬元,乘上三,表示三口之家平均年所得二百二十二萬元。這比助理教授一年一百萬左右的薪俸,可是多了許多。可見助理教授在台灣只能勉強算是中產階級。就算此人熬了十年升到正教授,其月薪也不過十一萬元,以一年十三.五月薪計,年入一百四十八萬,衣食固然不愁,但若要因此像顏回那樣「不改其樂」,恐怕也不容易。
但是前述的七萬或十萬月薪只是正薪,還沒有包括「外快」。如果此人認真投入學術研究,則有很大的機會得到科技部的研究計畫,主持人遂有主持費每月一萬五千至三萬元的補貼,不無小益。二○一七年科技部人文社會領域研究計畫申請案計有七千五百多件,通過率為百分之五十五.一。因此,只要此人不是在學術界的後段班,得到補助的機率應該是不小。如果每月有一萬五千元的補助再加上原本七至十一萬元的薪水,待遇當然也算是不錯了。教授本薪與科技部的研究補助,一般而言都是學界可以接受的外快收入。除此之外,學術界朋友還有許多雜七雜八的誘惑,該不該碰沒有什麼法律規範,就得看個人定力了。以下,我們就一項一項加以檢視。
教授們機會最多的外快,就是科技部以外的研究計畫。這些計畫可能來自交通部、國發會、文化部等政府單位,或是台經院、中經院、某某文教基金會等財團法人,也可能來自商業銀行、藥廠、創投等大企業。他們為了某些政策或經營目的,需要學者專業的研究分析,於是以研究計畫的名義外包委託。一般而言,政府單位的研究計畫比較寒酸,計畫主持人每個月大概只有兩萬元不到的津貼;但是民間企業則彈性較大,計畫報酬可以低自萬元起,高至數百萬元。這些計畫有些是透過大學的會計系統而送到教授手中,有些則是與教授個人直接訂約。前者各大學還可以收一些管理費,後者則大學完全撈不到油水,收入悉數進入教師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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