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的法學者:「現代」樂園的漫遊者群像

中文書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9折$ 378
5 /5
1位讀者評分
5
100%
4
0%
3
0%
2
0%
1
0%

全部書評 | 共1則書評

評鑑星等(可複選)
評鑑日期
user-img
5.0
|
2023/10/07
劇透警告
<1>
治安警察法
是1900年於日本實施,
是1923年於臺灣實施。

臺灣總督 請求 日本天皇 發佈 敕令(行政命令),將 治安警察法(日本國會制定的法律) 延伸至 臺灣實施,臺灣總督 再利用 律令(行政命令)修改為 臺灣版的治安警察法。

法律:日本國會
敕令:日本天皇
律令:臺灣總督

<2>
治安警察法 類似 集會遊行法

大日本帝國 治安警察法 最高判刑 *6個月*
VS.
中華民國 集會遊行法 最高判刑 *2年*

<3>
治安警察法是 屬於 <屬地法>

在台灣,*犯法的日本人* 同樣適用 *臺灣版的治安警察法*,而不是適用 日本版的治安警察法。

<屬人法> 比如 適用於 高砂族 的法律。
日本時代,高砂族(山地原住民) 是被隔離 於漢人&平埔族外,進行隔離管理。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