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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祐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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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揮霍(附CD)
讀者評分
3.0
|
2013/06/11
剛看到書名的時候,心裡其實已經先預想好結局:大概就是男(女)主角耗盡自己的青春歲月來等待一份感情,最後雖然結局並不完美,但人生中對於愛情裡最讓人捨得也最讓人捨不得的,不就是那紅顏轉白髮的時光揮霍嗎?
只不過,書中對於「揮霍」的解釋卻好像跟我想得不太一樣!
「人的情感是無窮無盡的,當你真的喜歡了誰,愛上了誰,就表示你正在揮霍。」
這是書中快要結束前的一段話。
揮霍,指的是一種毫不在意代價跟後果的付出及享受。
但是,揮霍其實卻又帶著一點點好像會將所有敗光或是浪費殆盡的悲壯。
如果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真的是無窮無盡的話,我們當然可以理所當然兼理直氣壯地揮霍我們的所有。
只不過,以前我們揮霍著石油、我們揮霍著大氣層、我們揮霍著水資源、我們揮霍著自己的年輕歲月、我們揮霍著父母對我們的疼愛、我們揮霍著情人對我們的依戀、我們也揮霍著自己好像永遠都不會衰敗的身軀及靈魂‧‧‧
我們總以為一切都是無窮無盡的,所以我們揮霍著,而我們其實也都天真地希望著這一切真的都無窮無盡到可供我們恣意揮霍。
奈何天總是不從人願不是嗎?
很多時候我們都是等到我們揮霍的物件已經到了見底的當口,才會驚覺到原來很多事情是經不起揮霍的。
人生若能揮霍過一次,一定會留下轟轟烈烈的故事及深刻的回憶,但若又回頭想起「一飲一啄,皆有天定」這道理,卻又讓人想放慢自己的腳步,細細地去品味那人生不知道還剩下多少的額度。
我當然也支持「生命,總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這句話,可是我卻老是忍不住會想,當我們把一切都揮霍在美好的事物上時,到頭來卻發現自己的生命還有很長一段要走,但美好的事物卻無法一路相隨的時候,那豈不是冏了!?
一對情侶揮霍了自己的青春、彼此的耐心、終生的積蓄以及好像無止境的感情來愛上一回的話,一定可以寫出一段感人的故事。
但幸福不該只是個故事,它更該是場人生。
如果沒有把握自己所擁有的是深不見底的感情、金錢或是耐心,就別揮霍自己或是他人的一切吧。
倒不如學著去珍惜!
珍惜他人肯對我們揮霍,也珍惜自己肯對自己心愛的人揮霍的傻勁。
只不過啊,心甘情願供自己愛人揮霍的人,真的才是愛慘了的那款人吧!
展開
4
讀者 9月號/2011第9期
讀者評分
4.0
|
2012/11/03
前不久一篇「你並不特別」的畢業致辭引發了很多人的熱烈討論,也很多人稱譽為「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畢業致辭」。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時間去網路上搜尋一下,我個人雖然認為是還不錯,但可能是因為文化的差異以及這篇致辭是寫給高中生看的緣故,總有點激盪不出我內心澎湃的情緒。
但是,在「讀者」2012年九月號裡的一篇北大中文系2012年畢業典禮致辭「在懷疑的時代更需要信仰」的畢業致辭,就讓我深有所感。
作者盧新寧是北大中文系二十多年前的畢業生,以前輩的眼光卻不以前輩的身段寫出這一篇畢業致辭。
北京大學,全中國的學術首府(雖然我對李某人的兒子棄台大就北大的行為不是很認同,但我並不否認北大在全華人地區所佔的學術地位),其畢業生必然會被視為在大中華地區未來的領導儲備人才。
而面對這些個國家未來的棟樑,該說些什麼,才能符合他們的水平、符合我們的期待跟符合國家的需要呢?
「我唯一害怕的,是你們已經不相信了,不相信規則能戰勝潛規則,不相信學場有別於戰場,不相信學術不等於權術,不相信風骨遠勝於媚骨。你們或許\不相信了,因為追求級別的越來越多,追求真理的越來越少;講待遇的越來越多,講理想的越來越少;大官越來越多,大師越來越少。因此,在你們走向社會之際,我想說的只是,請看護好你們曾經的激情和理想,在這個懷疑的年代,我們依然需要信仰。」
這一番話,剛好跟我前一陣子的心情很契合。
大學畢業也已經十六年了,當初畢業的時候,我就已經不相信了!
不相信規則能戰勝潛規則,不相信學場有別於戰場,不相信學術不等於權術,不相信風骨遠勝於媚骨。
但是,我卻發現在十六年後(這真的是一段很長的道路,十六年耶,我當初要是肯結婚生小孩的話,兒女可能都已經高中快畢業了),已經看過許\多人生黑暗的我,卻開始願意創造出一個我願意去相信的未來!
我不想因為看過的一些不堪而影響我對人生的熱愛,所以,我開始有了想要去堅持的目標與原則!
而這樣的心情,卻不約而同地契合到這一篇的畢業致辭。
我想,不管是哪一個學府、哪一個職場,都會有對自己的期許\,以及社會大眾對其投射的期待。
作者對新一代的北大中文系畢業生說:「北大會不會像那個日本年輕人所說的「有的是人才,卻並不培養精英」?」以及「這個社會更需要的,不是北大人的適應,而是北大人的堅守。」
北大的前輩這樣勉勵著他們的學弟學妹,而在大陸東方之境的我們,也許\名稱不同、文化略異,但我們對於自己乃至於後輩們的期許\又是什麼呢?
更有甚者,當我們對新一代的長江後浪給予著如斯的重責大任時,我們扛在自己肩上的,又是個什麼樣的現在跟責任呢?
以前為了糊口、為了升遷、為了某些物質上的糾纏、糾葛與糾結,我們會去適應、我們會去退讓、我們會去妥協。
但是,當我們已經坐三望四的這個當口,我們做的是我們當初二十啷噹歲極為不齒的勾當?還是我們二十啷噹歲時期許\自己想要邁進的目標呢?
也許\,棺未蓋\,論未定。
但是,凡事總得要讓自己別忘了那個當初在酒杯撞擊聲中大發豪語的自己,說過了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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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讀者 1月號/2012 第1期
讀者評分
5.0
|
2012/01/15
讀者2012年一月號
這一期的讀者我比較有感覺的是在第十三頁裡一篇摘自東方女性2011年第十期的「堅守的尊嚴」。
短文裡頭是說作者極不願意到國外的中國餐\廳吃飯!
理由何在!?
就是因為國外的中國餐\廳做出來的菜,除了菜名以外,跟真正的中國菜差了十萬八千里!
我本身很喜歡看所謂的美食旅遊節目,但卻發現在國外的美食節目裡,很少出現所謂的「道地中國菜」!
可能是因為中國人的個性太過隨和了吧!?
我們常常以中國人可以適應任何一種文化、地形與天候為榮,但有的時候卻也會發生失去本身特點的情形!
以前就聽過外國人喜歡所謂的「糖醋」口味,所以在國外的很多中國餐\館就把所有的菜色都做成糖醋的口味!
只不過八大菜系(魯、川、粵、閩、蘇、浙、湘、徽,台菜目前我並不認為可以列為九大菜系,因為感覺上還沒有幾道是可以稱為「大菜」的台式料理)各有各的特色,刀工、用料、火候都有其特點,各自的調味也都有其吸引人的獨到之處。不管是辣、酸、香、甜‧‧‧總會讓人一入口就可以馬上聯想到該菜系的滋味!
特色,才是與眾不同的關鍵!
而在多元的環境中,特色,是堅持下的產物!
只有堅持,才能無視外界的變化及閒言閒語,貫徹自己的特色來贏得尊嚴!
菜色如是、文化如是、為人處事亦如是!
文章最後一段話很發人省思:
「在很多時候,文化不應該融合,因為融合等於消失。如果一個人熱愛某一種文化,就應該帶著崇敬堅守它。有了這分堅守,我們的文化才會綿延不斷地一代代傳遞下去,永遠保持它真正的尊嚴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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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一神拳 97
讀者評分
5.0
|
2012/01/09
一步難得地以打架的方式上擂台,結果雙方以互換一拳的方式結束比賽!
這一集算是第一神拳難得的快節奏!
以一本的篇幅結束兩場主要比賽跟一場群架!^_^
我想,第九十八集應該會是單純的敘事吧!
不然,也該輪到千堂出場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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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閒閒走走—台灣小旅行
讀者評分
4.0
|
2011/12/11
還是先挑錯字
P166.把溫泉一水溫用紅磚圍成三個池→依
因為近來網路的發達以及相機的普及,有越來越多的景點透過不同型式的遊記呈現在大家的面前 !
同樣一個景點,在不同的人眼中看來就會有不同的迷人之處!
所以有人到墾丁會去南灣,有人會去海生館,有人會去關山看日落,有人會去鵝巒鼻燈塔,有人會待在飯店,有人會逛墾丁大街, 有人會到草原看星星!
而就算同一個景點,同一個景致,在不同人看來,都會有不同的方式來玩味!
所以同一片南灣的海,有人會回味年輕時和某人攜手看的七色漸層;有人會欣賞海天一色的燦藍明朗;有人會注重腳下細沙的微燙細涼;更有人會看著日出月升星星殞落發呆一天!
也因此,每一篇遊記都會有它獨特且吸引人的地方。
這一本閒閒走走就是一本遊記!
正確地說來,是一個教國文的女性作家寫的一本遊記。
想當然爾,這種背景的作者寫出來的遊記雖然還不至於滿滿的之乎者也 ,但卻也有掩蓋\不住的細膩筆和一堆讀來有些費力的用詞 !
P73.然而河水在石塊與石塊之中,有成靜謐的彎坳,有成動態的漩渦,中間奔流,近岸則緩緩推移 。
P146.所以,山,層巒疊幛,翠葉威蕤;; 水奔騰流遠。
以目前網路遊記多半是我口說我心 ,我筆寫我口的趨勢看來,應該是很少人會用上述的筆觸來紀錄自己出遊的所見所聞!
但這並不是說這樣陽春白雪的書寫方式在曲高和寡的同時就失去了閱\讀的價值!
我們可以經由同一事物的不同描述獲得不同欣賞角度的體驗和樂趣 !
比如同樣的一杯牙買加高山藍山咖啡,有人會以一句「好喝」或「好好味」來帶過,有人會用「咖啡香氣中帶有莓果的微酸,入喉後的餘韻 長,回甘後的生津感讓人驚豔不已」來形容!
又比如說同樣的一碗叉燒飯,有人會說叉燒飯就叉燒飯,加個蛋不過二十幾塊錢一碗,黯什麼然銷什麼魂飯啊!但有些人卻會說叉燒的蜜汁香氣在掀開碗的那一瞬有如絲蘿般縈繞在鼻尖,緩緩地灌進肺葉中,咬下一口,豬肉纖維在齒間化開時,飽含的肉汁會帶著甘美的甜味在口中煙火般地綻放!
每一種形容方式都有其迷人之處,詳細地描述所以見所聞的一切固然可以給觀者身歷其境的感受;但一句「水啦!」或是「好美!」卻也可以精準地切中那瞬間的心理。
而遊記另外一個有趣的地方則在於就是因為每個人描述的方式及切入點都不一樣,所以閱\讀的時候就會有跟不同的 「遊伴」一起去旅行一樣。
有的遊伴會跟我們介紹巷弄內的隱藏版美食,有的遊伴會跟我們介紹各家廟宇的特點所在,而有的遊伴則會介紹地質形成,天文景觀甚至於單純陪著我們享受人生難得的發呆時刻!
一切都是個緣字吧!!
愛侶不見得是好的遊伴,一起玩得開心的伊人也不見得就是和我們心心相印。
更何況,還有某一些和我一樣的怪咖,獨獨鍾情於一個人流浪的!
所以這本書,我隨緣給個4顆星吧!!
展開
2.5
潮濕地帶
讀者評分
4.0
|
2011/07/30
潮濕地帶:愛哭的小孩真的有糖吃?
這是一本限制級的小說,所以十八歲以下的朋友就看看書評過個乾癮就好囉!
故事的內容很簡單:一個長痔瘡的女孩子,利用痔瘡開刀的機會,想要創造出一個可以讓失和的父母親重修舊好的環境,所以她無所不用其極地延長住院時間(不擇手段的程度甚至於達到自己把自己痔瘡開刀的傷口故意弄裂),好達到她的目的。
只不過故事的結尾,少女終究還是無法透過自殘的手段來達成她的願望。
以小說的啟發性來說,它裡頭有許\多發人深省的地方,但很多時候,大部份的讀者卻可能被書中不時出現的性器官、肛門、或是陰蒂垢之類的字眼或是情節給模糊了焦點。
雖然有人把這本小說當成女性同胞對自己身體與性慾的探索之旅,但對我個人來說,我看到的卻是初成年少女的寂寞難耐與不知如何表達自己的愛人方式。
在幼兒時期,因為那時候的不成熟、不能說話,所以不管是尿布濕了、肚子餓了、蚊子叮了、或是有任何的不舒服及不開心,表達的方式通常只有一種:就是哭!
而那些沒有自理能力的幼兒只要一哭起來的時候,做父母的(我指的是正常的那一種,而不是只要一聽到小孩子哭就會拿枕頭悶住他們的狠心父母),自然而然地就會去詳加照料。
而這種現象延續下來,就算是小孩子長大了、離家了、結婚生子了,也永遠都還是父母心中的小BABY,哭鬧撒嬌這一套,永遠都有他的市場所在!
而當中的差別頂多可能只是在於使用的頻率跟程度罷了。
而談到書中女主角收集經血、把酪梨果核當成有機假陽具或是不顧他們想法地品嚐自己陰道分泌物的嗜好,雖然有可能是真的自得其樂,但也有可能是心理學當中那種想藉著怪異行為來吸引他人注意力的一種心態。
這種潛意識的東西不該是我這個只看過幾本心理叢書的門外漢來妄加評斷的!
但我對於女主角那種想藉著自己的病痛將家庭的向心凝聚在一起的心理卻是相當可以感同身受!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父母親曾經分居過一段時日。
那段日子裡,我跟著我老媽回到她的屏東娘家定居,一年到頭我可以看到我老爸的機會,大概就只有去要生活費的時候!
那時候的我雖然很不喜歡那兩個老頭子的所作所為,但卻也暗自希望著有一天他們可以重修舊好,讓我們一家三口重新有一個不完美但卻完整的家庭。
只是,當一個家庭若是失去了以「愛」做為彼此之間的鏈結,縱然保有法律上的親屬關係或是名稱,但這一切充其量也只是礙於責任二字難以拋棄的無謂考量罷了。
那時年紀還小的我就一直在思考著:父母親之間若已經沒有愛了,那他們到底還剩下些什麼可以成為彼此之間的牽絆呢?
答案其實不難,就是從他們從己身所出的寶貝兒子:我!
只不過,當初父母並沒有因為我的存在而放棄分居的念頭,所以那時的我就想:如果是維持現狀的話,那我們的家庭關係絕對不會有什麼突破性的進展空間。
而且,人類社會一直有一個奇怪的行為模式:那就是開心喜事的聚會或是事件不一定可以吸引大家的目光或是參與,但若是發生什麼意外或是不幸的事情時,卻很容易全員到齊外還外加一堆不認識的人來湊熱鬧!
舉一個例子來說:像我大學畢業以後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所有同學又重新聚在一起的場合並不是什麼同學會或是某一個同學的婚禮,而是在某個為情所困而從天母大葉高島屋頂樓停車場跳樓自殺的女同學告別式上!
我當然沒有那個勇氣為了挽回我父母的婚姻而走上絕路,但那段日子裡,我倒也裝了不少次病、受了不少傷、翹了不少課、學了一點壞!
而結果呢?
結果是我在小小年紀的時候就知道了一件事:感情這檔子事啊,說不愛,就真的不愛了!
會哭的小孩有糖吃,是因為彼此之間還存在著感情!
若是不愛了,管你哭啞嗓子、哭出血來、甚至於哭倒一座101大樓,也只會讓人覺得心煩、覺得吵而已!
若是不愛了,當初兩人視為愛的結晶的下一代,頂多也只是個每個月都要給點教育費打發的責任而已!
若是不愛了,就算是女兒在醫院裡把痔瘡的傷口一再地撕裂,也換不到一次父母親重聚的機會。
也許\對某些人來說,哭,是測試對方還愛不愛自己的一個方式。
只不過,測試的結果若是否定的,豈不是讓人不堪到更想哭!?
所以,寶貝啊,請不要指責我總像個悶葫蘆一樣什麼苦處都不往外丟!
我其實只是不想接收到不愛的訊息罷了!
展開
3
情色和鳴:性愛女教師的情欲手札
讀者評分
3.0
|
2011/07/21
情色和鳴:性愛女教師的情欲手札
一直以來,我其實對於坊間那一些教導人們該如何去愛或是該如何去做愛的書籍多半都抱持著看故事書的心態去閱\讀。
因為從我國中二年級第一次追女孩子、十九歲第一次跟女人上床一直到現在,接觸的女人雖然不多,但加上周遭一些朋友的經驗,也有個一定程度的資料庫供我應用。
而在我的印象中,就沒有女人有著同樣的身材、相同的樣貌、差不多的思維邏輯乃至於類似的行為模式!
不管是大同小異、小同大異甚至於是天差地遠,在我的有限經驗裡,愛這東西啊,不管是用談的還還是用做的,都不可能會出現一本標準教科書可以提供所謂的正確解答的!
況且,如果哪天我們文明的人類社會真的發展到某一個地步,不管是談戀愛或是做愛都創造出一套SOP的話,我可能會從此戒了愛吧!
不然大家想一想嘛,如果哪天我跟某個心儀的女人上床前,她笑咪咪地遞了張表格給我,上面密密麻麻地寫著:
「項次一、眼神交會:使用時間一分十五秒。
項次二、言語挑情:使用時間端視雙方默契及溝通技巧。
項次三、脫衣:使用時間三分二十秒。
備註一、項次一至項次三可視狀況一併實施也可順序互調,唯需特別注意不可有(一)撕破衣物、(二)因立足不穩撞到桌角或(三)衣服脫到一半卡到領口,頭套著衣服脫不下來還硬要一邊講情話的蠢行為。
項次四、接吻:使用時間不得短於三十秒。
項次五、愛撫:使用時間不得短於十二分鐘。
備註二、項次四及項次五亦可同時進行,項次四可視情形反覆操作,項次五應秉持由上至下、由左至右、抬頭觀察、反覆操弄之原則,依序由對方肢體末梢操作至第二性徵等部位。
備註三、操作項次五時,請操作者先期做好指甲修剪及手部清潔等工作,以免因個人衛生問題肇生感染等不當情事,如平時以護手霜滋潤手部肌膚者更佳。
項次六、口交:使用時間視男女性別及個人習慣而有所差異。理想的狀態是在操作本項次時,即可先行讓女方達到一次以上之高潮體驗,而男方則以達小弟弟尖端脹痛難忍之狀態即可。
備註四、操作項次六時,最好雙方可事先做好相關觀念溝通事宜,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把愛侶甚至於第一次見面對象的小解器官含到嘴裡來場吞吐之戲的。
備註五、雙方溝通後如果都可以接受且同意操作項次六的話,請雙方必須恪遵相官清潔規定,此舉不但可以免除跟馬桶接吻的嗅覺不快感,也可以避免上一餐\的菜渣沾染到對方的性器官上。
項次七、做愛:使用時間:端視個人本事!
備註六、由於項次七之使用招式及注意事項太多,雙方可另行召開協調會、檢討會及利用各項場合時機再零討論。
備註七、操作項次七時,可視狀況將項次一至六反覆操作,除可求水乳交融的親密之效,亦可延長男方辦事時間長度。
備註八、進行此一活動時,事前須下達安全規定、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及暖身活動,並隨時注意危險係數(氣溫+濕度X0.1)若大於三十五時,應加強水份補充;危險係數若大於四十時,則嚴禁室外操課!」
我想這種東西光是用看的,就會讓男人軟掉一半,更別提是否要真的將這一堆有的沒的實際運用在床上!
如果舉辦一場全民公投來討論哪一種行為是人類最不理性的狀態,我想,愛情一定會榜上有名!
而假借著不理性的愛情當藉口,進而施行性愛之實的做愛就更不用說了!
愛情是不理性的,做愛也是不理性的。只不過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面對愛情與做愛這兩個極不理性的身心狀況,坊間竟然還有一堆出版物跟耳語謠言教育大家「如何正確地去愛或做愛!?
更讓人難以致信的是:竟然還有人真的照著做哩!
講一句實在話,這東西荒謬的程度就跟完全自殺手冊沒什麼兩樣!
太陽底下也許\沒有什麼新鮮事,但也絕不會發生那種看了幾本書之後,宅男就會變成金城武跟加藤鷹完美合體這一類無稽的事!
盡信書不如無書啊!
但反過來一想,若真是如此,為何世間又有那麼多這一類的書籍來戕害無知青少年的身心呢?
理由除了可以從這一群涉世未深的豬頭三四五的口袋裡多挖點錢出來以外,最主要的原因則多半在於這一類的刊物或耳語是以本身經驗或是統計數據來作為其依循或是故事的基準,而這則或多或少可以滿足人類內心潛藏在骨子裡的偷窺欲!
所以如果單純地把這一類的東西當成小說或是故事書來看,其實還滿有趣的!
而這一本「情色和鳴─性愛女教師的情欲手札」就是以一個義大利性學函授課程的反動講義為綱要而演繹出來的性愛守則。
講義的內容區分為十講。
第一講:向朋友告白你真實的第一次。
第二講:女孩們,開發自慰超能力。
第三講:接吻達人。
第四講:完美口愛與即性口愛。
第五講:偷腥者指南。
第六講:後庭花常開。
第七講:好玩的快速性愛。
第八講:吻我那理,就像是最後一次。
第九講:按摩棒自己動手做。
第十講:A片革命。
這本書的每一講中除了作者的個人經驗外,還包含了家庭作業和實作手札,閱\讀起來雖然有趣,但是只要是曾經在床上打滾過幾年的人,其實只要光看講義的標題,大概就可以望文生義,猜出裡頭到底在說些什麼!
所以,與其應要從這十講中說出個什麼心得,我倒不如自己也來寫個第十一講!
第十一講:言語的力量!
戀愛是用談的,所以兩個人之間若是要產生愛情,交談(言語或是肢體與言乃至於其他方式的溝通都算)這個動作是不可或缺的。
而做愛雖然其動作的主題是在「做」這個字上頭,但當中若能穿插一些話語,想必更能在肉慾的進出間,萌生一些戀愛的感覺!
只不過既然要說話,那其中當然要有一些表達的藝術。
床上的話語不管是音量大小、語調高低、談話主題乃至於使用的語言類型,無一不是戀人們該特別注意的事項!
音量大小乃至於語調高低這種入門款的功\夫,我想不需要我在這邊著墨太多,大家也都該有個差不多的概念在。
畢竟,床上應該不太可能會出現新兵日記中那種「注意!注意還動啊!?啊手是不會貼是不是!?對你客氣當福氣,給你方便當隨便,給你臉你不要臉啊!?」這一類訓話的音量及語調。
而且,床上的對話最主要的關鍵是在於對話題的選擇。
不管雙方在床上是進行到四目交接、牽手、接吻、愛撫、口交、蓋\棉被純聊天還是狂抽猛送三千下的地步,對話的話題通常一定要注意兩個原則:
一、話題最好侷限在兩人之間。
做愛這檔子事應該算是兩個人之間最親密的活動之一,所以這段期間的對話,最好不要有太多的外務干擾。
所以啊,先別討論這個月的信用卡帳單或是電話費好像還沒繳!也別去想隔壁老王的會錢已經拖了兩個月!更別提剛剛上樓時到底有沒有關瓦斯這一類的雜事!
兩個人的世界就該只有兩個人而已。
我口當然說我心。
很多時候我們嘴裡提到什麼,心裡頭就會浮現這個東西的影像,反之則亦人!
所以要是不想做愛做到一半想起岳母的那一副尊容或是豬頭上司的蠢樣,最好就把嘴巴閉緊,連提都不要提!
做愛就單純一點,把心思都放在對方身上吧!
而如果話題已經侷限在彼此之間的話,接下來就要講到另一個大原則:
二、話題最好都只挑好話說!
兩個人若是已經進展到了上床的地步,不管在一起多久了,一定要秉持著某位上人的教誨:心存善念、身做好事、口說好話!
別去在意她因為消夜多吃了份甜不辣跟豬血糕而顯得微凸的小腹,把話題引導到她緊緻的肌膚摸起來有多彈手跟滑不溜丟的!
別去在意他因為應酬喝多了而散也散不去的濃濃酒氣,把話題引導到他醉後的眼神中的孩子氣有多麼讓人心疼跟溺愛!
情人眼中出西施!
而既然西施都已經躺在床上任你魚肉了,那你怎麼捨得不對彼此甜言蜜語一番呢?
只不過話雖然是這麼說,但床上的時光也常會遇到此時無聲勝有聲的情形。
像我雖然很喜歡聽到我身下的女人扯著喉嚨大喊:「寶貝你好大、好硬、好強喔!」
但有的時候我也很喜歡看到我的女人娥眉輕蹙,銀牙咬碎的可愛模樣!
言語有的時候不是用說的,而是用肢體語言表達的。
而所謂的BODY LANGUAGE指的就是這些!
大鳴大放的言語當然有其可愛之處,但欲言又止的言語也有其惹人憐的地方。兩者無所謂孰優孰劣,端視溝通的雙方當下的心情與需求。
可是,在床上還有一種不吐不快的言語更讓人津津樂道甚至於被視為做愛的雙方是否全心全意投入的指標之一。
那種言語,名之為「叫床」。
叫床的藝術博大精深到讓我有學海無涯之嘆,就算是窮我三十幾年的臨床經驗,恐怕頂多也只能達到以管窺天的地步。
所以,到底該用什麼樣的聲音、音調及話語來叫床才是極上的床第之樂,我並不想落入坊間那些教科書般的教條式說課。
因為我喜歡聽到的方式並不一定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方式。
就像是有人喜歡搖滾樂、有人喜歡爵士樂,當然也會有人這輩子只聽民歌啊!
只是,一字記之曰心啊!
只不過,我在這裡既不談論標準也不說一下自己的個人經驗,那到底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寫的呢?
其實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各國AV的叫床比較。
如果有認真地看完幾支各國AV的話(我指的是從頭到尾,不可以快轉跳段落的那種喔),就可以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那就是扣除掉一些哼哼哈哈的無意義貓叫聲,叫床的內容多半跟下列的幾樣東西有關:
一、所信仰的神明。
二、腦筋空白時還能記起來的親屬名稱。
三、慣用的髒話。
四、當時所感受到或是希望可以感受到的動作。
五、彼此的性器官。
六、高潮前的預言。
上述這六項叫床的示範,囿於篇幅有限、我本身又懶得繼續寫下去以及可能會被檢舉的風險,我就不一一地舉證說明。
只不過,有趣的是相同含義的字眼若是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的話,會給人大異其趣的感覺。
像是英文的OH!MY GOD!中文就可以翻成「我的天啊」!
但是如果再依宗教信仰的不同來細分的話,會不會有「我的神啊」、「我的十八王公」、「我的媽祖婆啊」、「我的如來佛祖」或是「我的關聖帝君」之類的KUSO說法呢!?
所以囉,叫床這東西也是得靠天份的,依照案發當時的人、事、時、地、物、風向、空氣溼度以及心情來做出或大或小的調整,才能達到最大的邊際效益。
另外還要切記一點:就跟料理一樣,並不是把所有的頂極食材都放到鍋裡拌炒一番就是絕世好料理,也不是所有的叫床題材都混在一起,就可以讓床上的兩人世界快速加溫到慾火焚身的地步!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如果哪天真的有人想不開,想要把叫床的題材一次說完,選擇的語言又要用台語的話,可能會發生下列讓人哭笑不得的情形。
「我咧幹恁阿媽咧!爽!卡大力咧!吼!恁祖媽歸ㄟ郎賣飛上天囉!」
而如果是四川那裡的鄉親同胞,則可能會出現:
「他奶奶的熊!搞個啥子屁啊!?俺‧‧‧俺要昇天啦!」
看倌們,您仔細想想,言與是多重要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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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仕女新歡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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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9
第一百四十頁:我身邊會有很多女人經不住它的誘惑→禁不住。
這本仕女新歡算是一本滿普通的色情小說。
故事的內容是以書信的方式,描述了兩名初嘗性愛滋味的少男少女與其姨媽、姨媽的情人以及另一位少女的旑狔性事。
書中並沒有太多隱含在字裡行間的道德說教,在描寫男女之間的赤裸裸肉博戰也算得上是相當直白,不會像某些作品文謅謅地扯些什麼「愛的子彈發射了」之類的用語,所以雖然它本身的故事聯結性並不像一般文學作品那樣的緊密有致,但閱\讀起來也並不會有太大的不適感。
只不過這一類的小說要寫感想並不是那麼容易,畢竟光是那些噗吱噗吱或是啪喳啪喳的聲響,是激發不出我太多的創作靈感的!
但是,我對這本小說的某個概念倒還滿有意見的!
那就是為什麼小說中老是喜歡寫道當某些人受到鞭打的時候,會狂熱地點燃他們的性慾呢?
怪了,如果這一類的小說作者早個二十年在台灣受中等教育的話,光是每天被體罰,可以就夠HIGH囉!
拿我近四十年來的臨床經驗來說好了,我就不太能接受在性愛過程中的暴力行為!
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很怕痛!
從小到大,我承認我很少打架,但只要一打架,我從來沒輸過!
原因還是很簡單的一句話:因為我很怕痛!
所以只要有人敢讓我痛的話,我一定會加倍奉還!
(但一切還是有例外:像我的女人不小心踩到我的腳時,我也只能含著一泡眼淚\要她呼呼,一點對她還手的勇氣都沒有!)
而這樣的我,如果在做愛做到一半的時候有人拿鞭子或是籐條抽我屁股一下的話,我一定會當場軟掉!
接下來就是抄起身邊可以拿到的任何傢伙,毒打那個敢抽我籐條的王八蛋一頓,再狠踹他兩腳!
但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我當然也不能以我自己的喜好去臆測其他人的想法。
只不過,如果哪天我喜歡上一個喜歡被抽鞭子的女人的話,我會不會一邊用不解的表情皺著眉頭看她,一邊隨著進出她身體的節奏,用鞭子把她的屁股打得啪啪響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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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44個孩子
讀者評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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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6
這本五百頁左右的小說,我花了兩天左右的時間把它看完。
對一般人來說,可能會覺得這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但對一個一整天的時間都被公務、私事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切割成零碎片段的我來說,除非是很合我胃口的小說,不然我通常都會拖個十天半個月,同時一邊看好幾本小說,好讓自己可以藉由不同類型的閱\讀,激盪出自己獨特的心得思維!
這有點像是看新聞的時候,我會比較不同頻道及不同報社的呈現方式,好讓自己不會掉入他人的預設立場裡。
所以很多跟我分享同一本書的朋友,都會覺得我看書的點跟別人很不一樣。
只不過,對於懸疑推理類的小說,我就比較沒有辦法用這樣的方式來閱\讀。
或者該說,一本好的懸疑推理小說本來就該一口氣讀完,好讓自己的心情跟思緒可以隨著裡頭的情節完整地起伏翻飛。
所以若是遇到一本令人愛不釋手、引人入勝的好作品,我若沒有一口氣看完,還真的會覺得心癢癢到一個難熬的地步。
而這本「第四十四個孩子」就是這樣一本讓人著迷的作品。
礙於若把懸疑推理小說的情節或是結局做過度鋪陳的話,除了會降低其他讀者的閱\讀樂趣,這一類洩露天機的行為,說不定也算是會折壽的咧!
所以我很簡單地描述一下我的感想就好了!
這是一本故事內容橫跨了二十年的懸疑小說,一個國安部秘密警察因為許\多陰錯陽差的關係,接觸到一宗專門殺害小孩子的謀殺案,但礙於自己效忠的國家跟所從事的職業並不能接受這一類會引發社會對國家不信任的恐慌以及個人英雄式的搜查,加上舊蘇聯時期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猜忌‧‧‧更讓整個故事枝節橫生!
而所有盤根錯節的故事走向,作者都以其出眾的筆觸,帶領讀者以近乎看電影的方式去「經歷」整個故事!
所以,讀後感想可以濃縮成三個字:
五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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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父後七日
讀者評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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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4
父後七日
我覺得電影跟原著小說之間,一直呈現著某種不成比例的比例。
許\多電影都是由小說改編而成的,當然偶爾也有小說是由電影劇本改編而來。但有的時候我們會發現一百分鐘的電影,追根究底起來是由五千字不到的小說改編而成(就像是這本父後七日、色戒或是風聲);但有的時候一本詰屈詏牙的大部頭小說,透過電影畫面的詮釋,卻也能收到讓人感覺到節奏流暢明快之效。
我想,最大的差別點在於面對同樣一個故事,電影是用影像與聲音來描述,而小說則是用文字來激發讀者的想像力。
影像和聲音有個好處:就是比較容易使人感受到編劇或是導演想要讓我們感受到的東西,但同樣的,它也有個壞處,就是必須要透過攝影的運鏡與演員的演技來詮釋感情。
而小說則剛好跟電影是個完全相反的產物: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在小說裡一句簡單的七個字「憤怒得咬牙切齒」,如果放在電影裡頭來表示的話,演員跟導演就必須要使盡全力甚至於耗費相當程度的時間來表現。
但是,文字再怎麼精準,卻也難以捕捉一個好演員他那深情款款的眼神或是實際女體的美妙起伏。
所以說一本好的小說必須要能讓讀者看到畫面,而一部好的電影,則必須要讓觀影者的心中浮現出對等美好的詞彙。
會覺得我的話說得太過玄妙嗎?
套句以前的人說過的一句話:好的小說跟電影應該都要達到「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境界才叫完美!
而這本「父後七日」,就是一本讓我心中很有畫面的文字作品!
整本小說的頁數約兩百頁出頭,但真正寫到「父後七日」這部電影的原型創作,卻只有十二頁、四千個字左右的篇幅。
所佔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我卻可以很清楚地看見作者透過文字想要讓我們看到的那些畫面。
快要四十歲的我,當然會有幾次面對身邊親友往生的經驗。
年紀大一點的有我七、八十歲的爺爺奶奶跟外公外婆,年紀輕一點的也有我那十還在讀大四的堂弟跟大學剛畢業的同班同學。
這當中更有一堆我從軍其間遇到的自殺、車禍、鬥毆及因公死亡的弟兄們!
生命其實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我們經常要做出一些我們不喜歡的事,來維持一個我們不見得有多喜歡的生命!
而死亡其實也是一件很荒謬的事!
不管我們有多畏懼死亡,時間點一到、兩腿一伸、眼睛一閉、一口氣上不來也下不去加上心臟又懶得跳後,死亡就降臨了!
然後呢?
死亡的人便不再害怕死亡了!
生命跟死亡一樣荒謬,而更荒謬的事則是發生在生命與死亡共存的那段時間。
就像那時候最疼我的奶奶在長庚醫院嚥下那最後一口氣的那段時間一樣。
一直到現在,我都覺得那一陣子的拔管、哭泣、移靈、哭泣、冰櫃、哭泣、入殮、哭泣、守靈、哭泣、拜飯、哭泣、燒紙錢、哭泣、折紙蓮花、哭泣、頌經、哭泣、跪拜、哭泣、靈堂、哭泣、白菊花、哭泣、奠儀、哭泣、輓聯、哭泣、家屬答禮、哭泣、火化、哭泣、佛光山、哭泣、子孫有友孝否、哭泣‧‧‧這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是一場沒有時間排練,卻又精準異常、環環相扣到不可思議的一齣鬧劇!
面對我生命中的每一場死亡,我其實都很痛苦!
但痛苦的並不是因為我愛、我認識、我在意的人們離開人世或是我再也見不到他們之類的事。
真正讓我覺得痛苦的事情是:我不能笑!
我並不是離經叛道,也不是憤世嫉俗,更不是像莊子一樣可以在老婆死後撫琴高歌的豁達生死!
我只是單純地覺得一堆有生命的個體對著一具已經失去生命的軀體以誇張到近乎自虐的方式來表達對生命的追思,緬懷、感傷與不捨,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就如同一堆有錢人聚集在一個破產的傢伙身旁,然後對他一直碎碎唸說金錢是很重要的一樣令人發哮!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這句話,在生命與死亡的交界處,能參透此理的人有多少呢?
而「父後七日」便將喪親之痛與生死之間許\多令人苦笑的無奈與荒謬,用文字揉合成一部讓人笑中帶淚\卻又心有戚戚焉的作品!
中國人對於死後的時間計量單位多半以七來當成一個基準,區分為頭七、二七到七七或是尾七!
父後七日,是個頭七。
一切,只是個開端。
未來,還是會有很多關於生死間令人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的故事會一直在你我身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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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狂戀S女神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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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9
狂戀S女神:有情的無情!
第八十五頁:「田」此我不再對你有任何的責任與義務→因此。
第一百二十七頁:跪「不」來吻我的腳→跪下來。
「S」與「M」,我想一直以來都是「性愛」與「感情」中較為禁忌且誘人的一個章節!
其實,在我看來,不管是在感情或是性愛的關係中,「受苦」這個狀態,一直都是戀人間某一部分的快樂來源!
雖然這聽來有些矛盾,但若真想要「痛快」地愛上一回,還真的很難跳脫先「痛」後「快」的固定順序。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因為人總是會對極大的幸福抱持著極大的不安!
總是會懷疑為什麼自己可以享受如此的快樂!?
也就是因為如此,很多人在面對幸福的決擇時,會用逃避來當成對幸福反動的選項。
而更好笑的一點在於除了逃避以外,我們在面對極大的幸福時,還會用自殘的方式來確認自己有資格獲得幸福!
所以會有人在面對幸福時會說這是上輩子苦修來的福緣!
所以會有人說福兮禍倚之,禍兮福倚之!
所以會有人在知道自己中樂透的第一時間,會賞自己一下耳光或是捏自己大腿來確認自己不是在做夢!
雖然這種由精神延伸到肉體這種「內而外」的投射行為相當值得我花點篇幅來探討,但本書中卻有著另外一段話讓我更有感觸!
「你所謂的愛情,正是官感與自然之愛的本質。女人的真正本性是:只要她愛一個人,她就會奉獻自己;只要她喜歡,她就會去愛。
只要女人愛男人的話,她就會很忠實,但是你卻要求她在沒有愛的時候忠實,要求她在沒有快樂可言的時候奉獻自己,這樣說來,是誰無情呢?」
(摘自本書第七頁)
還記得很久以前,第一個跟我提分手的女孩兒在我們最後一次共進晚餐\的時候,就問了這樣一個可愛又可笑的問題:
「你會覺得我很無情嗎?」
一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那天晚餐\吃的薄荷醬小羊排,入口時的清涼感遠不如這個問題入耳時那麼讓人覺得心寒。
無情!?
當一個對你已經不再有愛情或是激情的女人問你會不會覺得她很無情時,真的會讓人有種超現實的暈眩感!
只不過,更超現實的是我竟然在那時還可以笑笑地回了句:
「不會!」
因為對我來說,所謂的無情並不是一種絕對值的狀態,而是一種比較值的心境。
就如同我老是拿來告誡我下屬的一句話:
「人生的資源有限,所以我們要學習的是如何在多重目標下,做出正確的決擇!將有限的資源灌注在主要目標上,以獲得最大的利益!」
感情也是一樣!
這世界上總是有許\多值得我們愛、也需要被我們愛的人。但一個人的時間、金錢、體力及感情都是有限的,如何去運用這些有限的資源去獲取一生的幸福,是世間男女必修的課程!
只是,在這門課程中,男性的不及格率要比女性要來得高多了!
不知道這是不是因為男人總是高估自己的能力且過於貪心,總是覺得自己可以處處留情、可以照顧到每一個跟自己有愛的女人、也可以不讓任何一個女人為自己流淚\!
只是,可曾有人想過:多情,才是真無情!
無視自己能力有限的事實,妄想要去兼愛天下的傢伙,說不定對他來說,他真正愛的其實只有他自己!
而我,很不幸的就剛好是這種人!
所以我並不會覺得當初要跟我提分手的女人是無情的!
情,她是有的。
差別只是在她不會用在我身上而已。
因為無愛,自然無情!
就如同我們並不會因為安海瑟薇對我們不用情就說她無情;就如同我們不會因為林志玲不是情歸我們身上就說她無情,對於已經不愛我們的男男女女,我們又何苦以無情的罪名硬要加諸其身呢?
仔細想一想,無情並不是種惡性或是罪愆!
它充其量只是種心思的指標。
有情的人不能光只看顧自己的情歸何方,卻忽略了對方可能心另有所屬!
強摘的瓜都不甜了,更何況是硬逼來的感情呢!?
也許\在若干年後,我們會暗自感謝起某人的無情!
因為他們的無情,才能讓我們曾經深愛過的他們真正的幸福,也因為他們的無情,才能讓我們有勇氣邁向幸福的下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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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陪妳到最後
讀者評分
4.0
|
2011/06/17
有沒有想過:也許\有一天,當我們必須要陪著我們最愛的某個人走完他人生最後一段旅程的時候,我們會抱持著什麼樣的心態?採取哪些作為?擁有什麼心情?
不知道為什麼,在我印象中,當我還是個小學生的時候,我就開始設想這個問題了!
學校那個我很喜歡的長髮小女孩兒會不會臨時在明天就說要轉學或是在上下學的途中被暴走的公車給輾斃!?
剛剛吵完架的父母會不會在我一覺醒來後,被我發現雙雙倒臥在浴室或是廚房的血泊中!?
那個前幾天晚上還裸身騎乘在我身上達到三次高潮的白嫩女孩兒會不會在下一秒傳簡訊過來說她得了不治之症,醫生說她只剩下半年不到的生命!?
人生無常這東西,我好像不光是把它當成人生體驗,我還把它當成每天必須要複習跟預習的功\課。
所以有些時候,我都會懷疑我平時表現出來的滿不在乎跟屌兒啷噹,其實都是來自於我對人生抱持著絕大的不安全感!
也因此,「陪妳到最後」這本小說裡的故事設定:「年輕夫婦中的老婆突然罹患了癌症,身為另一半的老公該如何陪她走完人生的最後一段旅程?」,對我來說,早就不知道在我心中預演了幾千幾百萬次了!
加上我多多少少和書中的主角史丹一樣,有著某種程度的孤獨恐懼症,總是無法克制自己因為感到寂寞而向外尋求慰藉的衝動!
所以說不定我哪天真的定下來願意跟某個女人廝守終生,我的另一半也不幸罹癌的話,我的所作所為跟心路歷程,大概也可以寫成一本台灣版的陪妳到最後吧!
只不過,這東西既然已經有人先寫了,不管是狗尾續貂或是拾人牙慧,都不是我想要寫的讀書感想!
我看完這本書後真正想寫的,是書中有關於愛情的一段話:
「你只是將愛情跟快樂畫上等號,因為你現在不快樂,所以你以為你們之間沒有愛‧‧‧」
兩個人在一起,就是要快樂的!
這一句話,曾經是我和某個讓我打破許\多原則的女人在一家冰淇淋店裡互相打勾勾的約定。
人生苦短,所以我們並沒有太多的時間浪費在那一堆會讓我們不開心的東西上!
如果感覺不對了,與其在那邊歹戲脫棚,倒不如就快刀斬亂麻,讓所有的一切都在最美好的一瞬間劃下句點。
這個觀念其實一直都是我感情世界裡的價值觀基石。
合則來,不合則去!
我會跟一個人在一起,表示我對她有著某一部分的感情。
而,兩個對彼此有感情的人,又何必浪費彼此的時間跟生命在爭吵、嘔氣跟不愉悅上呢?
所以,跟那個女人在一起的時間裡,我通常會強迫自己不會有心情惡劣的時候!
然後呢?
我就算是明明知道下一攤她要趕另一個男人的約、就算是我明明知道她吃飯時接的手機跟傳的簡訊都是針對另一個真正擁有她的男人、就算是我明明知道她坐上我的小SENTRA前五分鐘,可能才剛剛和另一個男人在LEXUS上擁吻道別!
但,只要跟她在一起,我就開心了!
這並不是一種自虐的病態,而是一種徹底瞭解自己的妥協。
我知道我追求的是單純的快樂,當我必須和某個女人在一起才能得到快樂的時候,我便必須放開其他的枝微末節。
只不過,我必須要考慮一個最重要且唯一的問題: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我「必須」要快樂!
只不過,我清楚地知道一點:不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我一點都不快樂!
而唯一值得慶幸的一點在於: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她都不在我身邊,所以,我可以慢慢地消化自己的情緒。
不然,你以為要一直都以笑容面對一個人是件那麼簡單的事嗎?
而,這算不算是愛情呢?
我想,這應該算是愛情吧!
至少,我是真心喜歡一個人才會希望她快樂的!
哪怕是這當中某一部分的快樂是要由我在孤獨時暗自療傷所換來的!
只不過,這一個「快樂=相愛」的恆等式,後來卻遭遇到極大的挑戰。
因為某些事情某個人,我惹得她老人家在某個部分不開心了起來,而這就恰恰違悖了我們當初說在一起就是要快樂的約定!
只不過,不快樂,就表示彼此之間再也不愛了嗎?
她的心思,我不予臆測!
但就我的立場來說,快不快樂,是一種情緒!但是愛或不愛,卻是一種情感!
不管怎樣,我依然深愛著她!
所以只要是她,不管是想到、看到、觸摸到甚至於只是聞到,我都可以快樂到無以方物!
更有甚者,其實我只要想到上帝竟然寬宏大量到可以在這世界上創造出一個如此讓我魂牽夢縈的女人,我就開心了!
只不過,兩個人在一起的開心,指得並不光只有兩個人之間的開心,有時,卻也必須包含著其他閒雜人等的情緒。
比如說有婆媳問題!
比如說有兄弟檔或是姐妹掏間的耳語!
比如說工作的壓力跟同儕的眼光!
比如說對方的前任情人或是現在的伴侶!
也因此,我們也許\跟某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會開心,但是,卻有更多的時候,當我們跟某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我們眼裡看的、心裡想的,卻都是其他那些讓我們開心不起來的人、事與物!
這時,跟某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就不見得是那麼開心的!
而這就不再是單純的愛與不愛的問題了!
就如同本書中的男主角史丹一樣,他當然深愛著他的老婆,但自從他的老婆卡門罹患乳癌後,他看到的那個女人,跟他相處的那個女人,就不單單只是那個當初在教堂裡跟他互換誓約的女人了!
她除了是他老婆,還代表了癌症、化療、嘔吐物、失禁跟死亡!
我知道愛是恆久忍耐,只不過沒有人規定說愛要永遠開心吧!
讓我想了又想的關鍵點在於,我搞不懂兩個人的相處到底是因為開心才有愛?還是因為有愛才開心呢?
這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我想永遠不可能有一個標準答案!
況且在人生中的每個時期,我們都會變換著所謂的標準答案!
我比較有疑問的點在於:如果沒有婚姻的誓約,維持兩個人的關係上,到底是愛比較重要?還是開心比較重要呢?
又或者,當兩個人的關係漸趨轉淡或穩定後,愛與開心之間,又是個如何互相依存或是彼消我長的關係呢?
人生總是會有許\多的無奈,但是這許\多的無奈,卻會在我們發現自己真的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煙消雲散!
開心,指的是把心打開!
當我們真愛上了,不就是把心對著某個人敞開了!
雖然,有的時候就是因為把心打開,我們會因為不設防而心傷,但是,愛上了,又何曾在意過所謂的代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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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丁頓 1 一隻叫派丁頓的熊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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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8
一隻叫派丁頓的熊
如果有一天,我們在車站裡看到一隻從黑森森秘魯偷渡而來,脖子上還掛著一張「請照顧這隻熊,謝謝!」的牌子的熊時,我們會有什麼反應呢?
先撇開那些個馬上打電話給環保局、動物園或是抓去山產店剁熊掌一堆不再天真爛漫的想法,回想一下自己在卯起來收集7-11柏靈頓小熊的瘋狂純真樣,再來回答這個問題也不遲啊!
一頭熊耶!
一頭人模人樣、會說人話,雖然常常出包、出糗、出狀況,卻又異常有禮貌的熊耶!
這本書與其說是一本童話故事,倒不如說是一本兒童版的「劉姥姥遊大觀園」或是童話版的「上帝也瘋狂」!
一隻從秘魯來的熊,以「外國」且「非人」的角度,審視我們平日習以為常的生活種種,甚至於融入其中,光是想像,就知道會趣味橫生!
但這一切卻都不是我讀後的心得重點!
裡頭我比較有感覺的是派丁頓和古博先生的一段對話:
「這個世界啊,很多東西都沒有得到該有的重視!」古博先生憂傷的說。
派丁頓嘆了一口氣,顯得很氣餒,「要是它們有,那該有多好。」
「是啊!」古博先生神秘兮兮的說,「話是沒錯,不過呢,這樣我們也少了許\多驚喜了,不是嗎?」
(摘自本書第88頁)
就如同價格是一個客觀的衡量基準,但某一個人對其所見的事、物價值判斷,卻是主觀的思維抉斷!
一本書的價格可能就只需你花個幾百塊現大洋,但當中你所獲得的啟發與成長卻是難以估價!
一頓飯的價格可能上至萬把塊,下到五十塊錢一個便當也有,但當中獲得的飽足感、交誼效果或是虛榮感,也是難以估價!
一場電影的價格從一百五到七百塊錢新台幣不等,但當中所獲得的視決饗宴及約會目的也是難以估價!
叫一個小姐滿足一下自己的生理需求從兩千塊到讓某民意代表或政治人物身敗名裂傾家蕩產都有可能,但當中獲得的肉慾快感及拯救失學少女的滿足,還是一樣的難以估價!
價格,本來就極少等同於本身的價值!
而如何去探索、發掘出固定價格物品中那最不為人知的價值,是人生中充滿驚喜的所在!
這種驚喜,就跟在茫茫股海中找到一支飆股的尋寶心情差不了多少!
當市場中大家都對股王股后流口水的同時,若能找到一門水餃股投資,在一段時間後以十倍數獲利的話,那簡直就是所有投資人的夢想!
以前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世界上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但從我情竇出開的那天起到現在,根據我數十年的臨床經驗,我得到一個比較貼近現實面的心得:「世界上沒有醜女人,只有不識貨的蠢男人!」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體認,實在是因為經歷過太多女人,不管當時的身分是朋友還是情人,不管那時的動作是牽手還是上床,不管那時的關係是過客還是常駐,每個女人都會有她們獨到且吸引我的一面!
也許\是有個漂亮的胸型跟粉嫩的乳尖!
也許\是有一頭漆黑如夜的及腰長髮!
也許\是有跟我如出一轍狂講冷笑話的無聊幽默!
也許\是有跟我併肩坐在公園裡的長凳上大唱嘎嘎嗚啦啦主題曲的童真!
也許\是有著包容我一切違失的如水柔情!
也許\是有著融化我一切冷漠的如火熱情!
中國學者費孝通先生曾說過一句話:「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且美好的一面,我們除了要珍惜自己的優點外,也該試著去欣賞別人值得讚揚的地方,唯有如此,世界才能達到大同且美好的地步!」
關於這一點,我自認為自己做得還算不錯!
因為平心而論,每個人的個性或是其所作所為,都會吸引到某一個特定族群的人。
不管你是要說這算海濱有逐臭之夫也好;抑或是要說這算是慧眼識英雄也罷,既然每個人的面向或是個性都有其值得欣賞的一面,與其抱持著批判與不屑的態度面對他人,倒不如試著平心靜氣地去觀賞那迥異於我們口味的美好!
所以說,我們認為的人云亦云沒有主見,就可以解釋成廣納各方意見!
所以說,我們認為的逢迎拍馬阿諛奉承,就可以解釋成待人處事圓融成熟!
所以說,我們認為的汲汲營營野心勃勃,就可以解釋成做事態度奮發積極!
所以說,我們認為的消極怠惰混水摸魚,就可以解釋成老莊精神的與世無爭!
既然要討厭一個人有千百種理由,為什麼不用相同的力氣去找出千百種理由來喜歡他呢?
心存善念,眼觀美景,自能步步生蓮花,口口說好話!
至此,自能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真能如此,我想世界和平到了這一田地,想必是指日可待啊!
唉~~只是無奈的是,凡事總有無可奈何的時候!
我在想神祇之所以會讓我們人類有所偏好甚至於是偏見,最主要的原因我想是因為人類的生命長度極其有限,所以在時間資源有限的情形下,人生最重要的課題便殘忍地落在了「選擇」的這門學問上!
於是,話題再度回到了我們之前討論的「價值」與「價格」的孰重孰輕上。
因為價格是個絕對值,而價值卻是個比較值。
許\多時候我們衡量一件事物的價值是以它的價格來計算,但有的時候真正會讓我們割捨不下的,卻常是那些「不值錢」或是「無法以價格計算」的「小東西」!
一條皮帶能值多少錢?但因為是某人送的,所以就算是已經用了七、八年,我還是捨不得換!
一個馬克杯能值多少錢?但因為曾經跟某人的唇共同落在同一個杯緣處,所以就算是有了缺角,我還是把它供在辦公室上的一角,沒事淨對它發呆傻笑!
一道平安符能值多少錢?但因為是某人誠心誠意為我在廟裡磕頭求來的,所以就算是會擋到我開車的視線,我還是把它結在照後鏡下,隨著車行的搖晃上下左右起伏搖擺\著!
所以,選擇的依據在於價值而不是在於價格!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被選擇的依據也是由此而來!
我們常常希望別人多重視我們一點。
所以甚至於會出現「我是台大畢業生,為什麼沒有人給我應有的重視!?」、「我是明明就很漂亮,為什麼沒有人給我應有的重視!?」、「我明明就月入數十萬、賺的錢都給了家裡,為什麼沒有人給我應有的重視!?」這一類的疑問?
這一切除了指責他人的不識貨外,我想自己也必須要檢討自己是不是一個「值得」別人來認識的貨色!?
前不久收到一封簡訊,上頭說:「如果我們可以懂得世界上每一種表達愛意的方式,世界便會變得可愛許\多!只是‧‧‧我們會變得可憐許\多!」
傳簡訊的女孩兒是一個很貼心的女孩子,所有跟她在一起的人(至少是所有跟她在一起的男人)通常都會有如沐春風的感覺,因為她總是貼心地去體會所有人的善意,縱然她自己的善意總是被別人誤解!
懂得去欣賞別人是個本事,但有本事被別人欣賞卻是一件無上幸福的好事!
而更有趣的是,自己若懂得去欣賞自己,一半算是傻事、另一半則是件美事!
因為不管是自我感覺良好,還是天生麗質難自棄,自己給自己的價值高低,絕對是自己能否快樂過活的關鍵!
別人為我們訂下的價值,是我們在別人眼中的印象;但是自己給自己的價值,卻是我們在自己心中的真相!
真相有美有醜、價值有高有低、印象有好有壞,但這一切都脫離不了一個重點。
我們自己是否重視自己或是喜歡自己!?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我太過於自我中心。
只不過,天下人口味何其眾多且煩瑣,我們不可能長袖善舞到打中每個人的靶!
所以倒不如學會先了解自己,明白自己的能耐、訂定自己的目標、達成自己的想望以及滿足自己的需求。
然後,再慢慢學著去喜歡自己跟鼓勵自己!
他人若是跟我們頻道相符,自然會給我們好評;而若是波長不對,也只是大家的口味各不相同罷了!
或許\會有短暫的不快!
但是,非屬己身的評斷或是喜憎,於我實在如浮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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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血紅帽
讀者評分
1.0
|
2011/05/22
看不出狼人跟小紅帽有什麼關係的血紅帽
因為前一陣子已經流行一堆狼人與吸血鬼的電影,所以最近忙到有點屁滾尿流的我,並沒有進電影院去看這部片子。
取而代的是我在博客來特價的時候買了這本小說,好利用零散的時間來過過電影小說的癮頭!
奈何!
不知道是期望過高還是因為我沒有看過電影原著(這本小說是電影開拍後,再將劇本改編成小說的類型),書中的節奏跟情節的安排,都給我一種順暢不起來的感覺!
更何況對我來說,書中對於人性的醜惡與掙扎、愛情的犧牲與絕美都沒有描述得很到位!
甚至於連結局都給人一種過於草率的感覺!
以電影小說來說,這本作品並不成功\!
所以,我只能給個三十分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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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忠孝公園<陳映真小說6>
讀者評分
5.0
|
2011/05/22
忠孝公園:陳映真小說6
第三十一頁:尿矢都在鋪蓋\上了→屎。
第五十八頁:這個要他蓋\販厝賣→蓋\厝販賣。
以前對於別人送書或是借書給我看的這檔子事,我一直都有著輕微但是卻無可避免的被害妄想症。
像大學時期有一個小我兩屆的學妹送了我一套心靈雞湯,我就會開始聯想說她是不是因為我對她說話常常不是很營養,所以覺得我的心靈匱乏到需要有這一類的書來滋養?
像是我在讀研究所的時候,同班的女同學送了我一本查泰萊夫人,我就會開始自己開心地聯想她是不是在暗示那時已經有女朋友的我可以偶爾和她來場無傷大雅的性靈交流‧‧‧
這就跟我剛任官時聽到一個我並不怎麼喜歡的老屁股學長對我耳提面命的道理差不多:
如果長官送你鞋子的話,是希望你可以亦步亦趨地跟著他一起打拼一起奮鬥!
如果長官送你皮帶或領帶的話,是希望可以把你帶在身邊,好隨時都可以提點、提攜跟照顧你!
如果長官送你外套的話,是承諾可以在你未來遇到困難的時候,幫你擋風遮雨!
如果長官送你褲子的話,就是意味著已經把你當成穿同一條褲子的兄弟!
只不過,幾年的軍旅生涯打滾下來,也從許\多長官手中接過了不少禮物,我從中卻只得到了一個簡單的心得:以上所說,都是屁啦!
也許\在很多場合裡,禮物本身的確是帶表著某種含義。
像是紅玫瑰代表愛情、黃玫瑰代表別離、送鐘就是送終、送手巾會斷了音訊‧‧‧
不過,當一個人不知道這些花語以及其他禮物在收送之間那一大堆約定俗成的道理時,禮物的意義還有它所謂的意義在嗎?
就像是以前遇到的一個長官,因為生性節儉,所以他都會把很多他收到的禮物跟贈品,依著官階大小、關係親疏,然後在斟酌著禮物的價錢高低逐一地傳送出去!
對他來說,禮物的收送之間其實只代表著一個含義:就是我還記得你或是我還在意你!
除此之外,別無他意!
當然,這可能只是一個特例,但不能否認的是這也道出不是每個人都會在意那所謂的禮物意旨。
講了那麼多,「忠孝公園」這本書並不是別人送我的禮物,而是我單位裡的一個老兵(只比我小兩歲,現在還在當兵,你說夠不夠老!?)說這本書的作者是他最喜歡的一個作家,推薦給我讀讀看的。
所以撇開一切隱藏的意義,這次的世界只是單純的好書分享!
而我讀完後,也的確覺得這真的是一本好書!
書中收集了作者「歸鄉」等三篇中、短篇的小說。
「歸鄉」寫的是民國三十年代,一個台灣人當了所謂的國民黨革命軍,在前往大陸參加所謂的國共內戰後,因為戰敗被俘,而在大陸滯留生活了好幾十年,過後兩岸開放,當他再度踏上這塊他既熟悉又陌生的故鄉土地,期間所目睹及遭遇的一切人情冷暖!
「夜霧」寫的是一名國安局的特務探員,在戒嚴時期從事打壓及逮捕檔外異議份子的工作,但卻在解嚴之後,因為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及文化丕變,加上疑心生暗鬼,擔心以前他所迫害的人回頭找他報仇,最後終於上吊自殺,而在他終結掉自己的生命前,他把他自己的許\多經歷與感想,以日記的方式表達出來,然後再由他的相好轉給他以前的長官。
「忠孝公園」寫的則是兩個故事的交會:一則是在滿州國時期,在東北地區的一戶士紳家子弟一路從擔任秘密警察一直當到情報界響叮噹角色的故事;另一則是在日本殖民時期,台灣士兵被迫以「天皇之赤子」這一個響亮卻毫無意義的名義,遠赴海外征戰東南亞的故事。兩個故事的主人翁在忠孝公園的一隅短暫交會,然後又各自開展自己的故事續集。只不過故事依然是分為兩條線發展,公園仍是公園,故事還是故事。而人生,卻越來越不像是人生!
而巧合的是,看完這本小說的當天晚上,我剛好看到某家電影台正在重播「異域」這部片子!
兩相對照之下,很多場景及觀點,都讓現在仍穿著迷彩服的我份外有感覺!
「傷痕文學」這一類的文章,一直以來都是很讓我著迷的一種文體!
因為每個族群、每個地域、以及每段歷史中,或多或少都會有幾段不堪回首的故事!
也許\是逼不得已的骨肉分離、也許\是無可避免的妻離子散、也許\是天人交戰的忠孝難兩全、也許\是不忍卒睹的茍且好偷生!
大時代下的亂世小兒女,總會有許\多身不由己的心酸與無奈!
在那股風潮與氛圍的影響下,當下有很多所做所為是無法用一般世俗的道德標準來衡量的。
殺人放火、姦淫擄掠於情、於理、於法當然都是天地不容的行為,但是在戰火或是極權的威逼下,有很多人的心,是在刀刃與子彈飛舞的當口,被撕裂成淌血的兩半!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有多少人願意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地結束掉一個跟自己同文同種同血同脈的生命呢?
但為了讓自己可以存活下來,為了保護自己所愛的人以及所擁有的一切,為了捍衛自己所信仰的主義或是追隨的領袖及偶像,有時候,犧牲是必須的!
而我們能犧牲的,可能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青春、自己的信念、自己的原則、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國家,或者更有甚者,我們會犧牲掉完全的自己!
而傷痕,就是在如此難忍的掙扎中刻骨銘心!
為了要活下去,有人不得不出賣至親好友,或許\換來當下的三餐\溫飽、也或許\可以換來極權庇護,這些傷痕都無情地刻劃在有情人的心上!
為了要保護所愛,有人不得不冒名頂替或是悍然出手傷人,或許\換來一時三刻的平安年歲、也或許\換來對方的一世感念,但這些傷痕也都無情地刻劃在有情人的心上!
為了要貫徹信念,有人不得不揮別所愛或是出賣靈魂,或許\完成建國大業的萬世基石、也或許\可以名垂千古萬世留芳‧‧‧而這些,還是一道道讓人無奈的傷痕!
傷痕啊,不管是痛或不痛、不管是皮肉傷還是深可見骨、不管是他人身上的口子或是自己心上的烙印,總是道讓人無法忽視的傷口!
只是,在很多時候,不管是加害者還是被害者,都沒有人需要為這一道道的傷痕負上一丁點的責任!
也許\是大時代的時空背景、也許\是人性的脆弱黑暗,許\多的傷痕若是真要追究起來,責任的歸屬並不如想像中的單純。
相反的,當我們對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一地抽絲剝繭後會發現,那些在事發時罪無可逭的傢伙,很多時候,除了是其情可憫以外,換了任何人(包括你跟我)在那樣的時空因素下面對同樣的狀況、處理同樣的問題時,恐怕都會做出同樣的抉擇!
所以,傷痕文學最重要的存在目的在我看來,並不是在於掀開歷史上那些發黑發臭的傷口,把傷口撕裂、好血淋淋地攤在世人面前,讓那化膿惡臭的紅白相間讓眾人掩鼻走避!
相反的,傷痕文學的最終目的應該是要讓閱\讀的這一代,透過文字的敘述,除了可以瞭解歷史的真相外,更要學會如何將心以心,本著人溺己溺、人饑己饑的精神,去看見傷痕、瞭解傷痕、透視傷痕、體會傷痕以及避免傷痕!
從這一個角度看來,在忠孝公園這本小說集裡頭,最成功\的一篇我認為非「歸鄉」莫屬啊!
因為故事裡頭除了敘述台灣老兵前往大陸剿匪的激烈戰事、兵敗被俘的百般欺凌、有家歸不得的種種無奈,以及年老返鄉後還得面對自己的弟侄輩見利忘義的這些像刀斧一樣砍在心上的傷痕外,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最終的一切都回歸到一個字上頭!
「人」!
就像是故事中的楊斌一樣,在幾十年大風大火的折騰後,好不容易回到台灣這片故土來,卻被自己的親弟弟、自己的親侄子吞占了那一份屬於他的財產就算了,還要硬生生地編派說他是共產黨,是見錢眼開冒牌來爭財產的外省豬!
能不氣?!能不傷嗎?!
只是,他氣歸氣,在故事的最後,他還是回到「人」的原點!
「再怎麼,人不能就不做人!你懂的。」
是啊!
是該懂的!
傷痕跟傷口是不一樣的!
傷口是道癒合不了的口子,許\多的言行舉動,都只是在上頭抹砂灑鹽!
但是,傷痕卻只是傷過的痕跡!
也許\在癒合的時候會留下讓人怵目驚心的痕跡,但當手指撫過,心中其實最好是雲淡風也輕地無感,傷過縱然有痕,卻不適合讓傷害永遠都只停留在是道口子的階段,癒合後的傷口,才能化為我們成長的養份,也才能讓我們更臻至人的完美境界!
或許\,當哪天我們可以修至有傷無痕的境界時,人生,才可能達到涅盤的無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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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做我的朋友,好嗎?
讀者評分
3.0
|
2011/04/09
做我的朋友好嗎?
這本書是2002年榮獲年度最佳少年兒童讀物的作品,只不過看完以後,我不得不坦承說,現在已經開始邁入中年的我,並不是很喜歡這本書!
最主要的理由並不是已經邁入中年的我看不懂或是無法體會少年兒童的細緻心理轉折,而是我不喜歡裡頭內容的編排方式及論述的重點。
故事的內容在敘述一個美國人往返於巴勒斯坦及以色列間的時候,因為某些世界和平的使命感,幫兩個小女孩當信差、搭起友誼的橋樑,讓這兩個生長在不同陣營的新一代,有機會透過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件事,也有機會闡述己方的立場好交流並溝通彼此的信念!
這樣的概念其實並無不妥,而自詡為世界警察的老美也很喜歡玩這一套居中協調的把戲,好趁機博取一些美名或是趁亂巧取豪奪一些利益。
只是,讓我搞不懂的是:為什麼一定要為爭執的雙方搭上一條溝通的橋樑呢!?
小時候總是或多或少都會有打架的機會,當雙方鼻青臉腫被拉開後,老師常常會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把雙方抓起來各打五十大板,然後命令兩個人要握手言和並互道對不起!
然後咧!?
要是照我的經驗來說,雙方很少會因此盡釋前嫌地成為患難之交的好朋友!最常發生的情形是雙方各自回家,再撂一票人回來再打一次!
理由何在呢?
追根究底起來,爭執的原因多半是因為意見的相左、利益的不均或是單純的一口氣吞不下去這三大類的情形!
如果是意見相左的話,直接面對面的溝通絕對會比透過第三者在那邊斡旋效果好得多!
有的時候雙方面對面的溝通都會出現訊息發送與接受間的意義落差,更何況是在經過一手轉發的訊息。再者,訊息透過第三者的解碼、詮釋再編碼發送後,除了容易產生誤解、也會加入其他人沒必要的附加意見,更容易將溝通的目得模糊化!
最普遍的例子就是當父母親吵架時,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找孩子當傳聲筒!很多時候雙方傳話傳到最後,都會出現一句夾帶著極大火氣的怒吼:他(她)有話是不會自己來說是吧!?
所以啦,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咧!?
雙方有話直接說明白就好囉!
而如果是利益不均產生的衝突,透過多一手的協調,通常意味著多一層的剝削!
就如同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總是存在著利益的拉扯,雙方如果沒有共識的話,許\多生產出來的產品就得透過大盤、中盤、小盤、大珠小珠落玉盤來當媒介。如此一來就會發生在產地一顆五塊錢不到的高麗菜,到了消費者手中卻已經漲到一兩五塊錢的怪現象!
而且好笑的是,這一堆從生產者到消費者的輾轉,都會哭訴說他們根本沒有賺到什麼錢!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這句話總有聽過吧!
生產者與消費者間的溝通不良,反而讓中間商有利可圖啊!
而如果是一口氣吞不下去的那種爭執,那就更要對和事佬這種角色敬而遠之囉!
因為人對於一口氣這東西的處理方式通常有三種:
一是吐出來。
二是吞進去。
三則是憋住。
當我們一口氣憋不住也吞不下的時候,總是希望有個發洩的管道。
而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氣,要出在對的人跟對的事情上頭,才有出氣的感覺!
要是兩方面都有氣要出,這時殺出一個程咬金要大家相忍為國、以和為貴,好一點的情況是兩造各退一步,硬把氣壓下來,等待另一次更猛烈的爆炸;比較差的狀況則可能會出現兩方面把中間人當成新的標靶,此時免不了會有公親變事主,氣全落在跟當初的事由八竿子打不著的不相關人員身上!
孫子兵法謀攻篇裡說道: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當爭執或衝突無可避免的時候,首先該考量的是找出雙方的最大公約數,朝雙贏的方向去努力,然後才是以第三者仲裁或是藉助外力來達成不敗的目的。
對美國來說,站在世界警察這個超然的立場,是絕對伐謀的地位!
因為為爭執的雙方調和,除了賺到世界和平守護者的美名,還可以偶爾伸手干涉雙方內政,利用雙方的不和來撈點好處(不然看倌們以為我們為什麼老是要買美國那些二線又貴得要死的武器設備?),更重要的是,以美國現今的國力,其他國家就算是有氣要出,也沒有幾個人敢出在他身上!
光聽起來就覺得這是個穩賺不陪的生意!
只不過,立於不敗之地的調和雖然吸引人,但我卻一點都不喜歡這樣的感覺!
原因無他,因為在我看來,如此的調解方式並沒有真正地為爭執的雙方設身處地去思考!
故事中的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間的衝突,對於作者來說,可能只是以色列讓塊土地讓流亡在外的巴勒斯坦人建國;而巴勒斯坦人也不要採取太過激進的手法來爭取建國不就得了!?
所以作者認為既然成年的這一輩已經無可救藥了,那倒不如把希望放在下一代的身上,以書信往返的方式為他們搭起友誼的橋樑,謀取雙方互信互諒,進而消弭戰火、促進世界和平!
在我看來,這樣的所作所為通常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
屁!
別怪我說話粗魯!
畢竟我是個軍人,說話就是比較直!
因為多數衝突的肇因多半緣起於本身的利益受損,及無法了解或接受對方的行事理由及風格!
國與國之間的衝突並不像羅密歐與茱麗葉間的家族世仇,可以在年輕一代的愛情裡獲得救贖!
這當中牽扯了太多的自由、領土、主權、利益及這些孩子們未來該走向哪裡的糾葛!
若沒有深切地體認這一切,以第三國的立場及思考模式將兩個小孩串連在一起,是不是也算是另一種的文化觀念侵略或是意識形態的強姦呢?
調解的中間人並不是單純地把話說清楚講明白就可以功\成身退了,而是要從雙方的立場及利著點去思考出一條大家都可以行走於其上的道路。
燈不點不亮、話不說不明!?
這句話我們常聽也常說,只是話說明白了,對方真的能聽得明白嗎?
又或者,這一切的問題真可以隨著把話說明白的動作,消弭掉一切的爭端嗎?
說不定,這只是另一種的自我安慰罷了!
安慰自己其實已經盡了力?接受調解的任何一方若聽不懂或是無法接受,只能說他們沒有慧根或慧眼了!?
若是如此,何苦當個吃力不討好的調停人呢?
話說白、說白話、白說話!
在沒有共識的基礎下,溝通經常只有「溝」而沒有「通」地加深彼此的誤會!
所以,在很多情形下,我都懶得溝通跟解釋!
懂我的,我感謝上天賜給我們默契!
不懂我的,我尊重我們之間的差異!
而妳,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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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種子
讀者評分
5.0
|
2011/03/26
種子:THE NOTICER
有時候,我們需要的只是一個新觀點!
每個人都會有陷入低潮的時候:可能是親人過逝、可能是戀人背離、可能是妻離子散、可能是名落孫山、可能是千金散盡家道中落‧‧‧
在這一段似乎看不到光明的黑暗時期,許\多人看到跟接觸到的好像都只剩下晦暗的一切:死亡、背叛、不和、爭吵以及人性中最讓人不忍卒睹的醜惡面!
只是啊,人生道路上的所有境遇,都有人阿修羅的眾多面相:好壞參半,卻又一體共存。
「天亮前的黎明最是黑暗」,這一句話雖然是講到不想再講的老生常談,但能看透、想透、參透這一點道理,並在自己低潮時將目光放在未來的人,又有多少呢?
每個人本身都會有心魔阻擋自身的醒悟,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有所謂心靈導師這玩意兒的緣故!
「種子」這本書的原名是THE NOTICER,如果照字面直譯的話,應該要翻成「提醒者」,中文的版本之所以會翻成「種子」的原因,我想大概是因為在故事的結尾,當大家打開了老人的手提箱後,裡頭裝滿了一包又一包的種子,在大家將種子種在自家庭院後,都可以藉著在看到那些種子抽芽、開花、再結果時,提醒自己該用不同的角度來看世界!
「種子」這個書名當然有其意涵,而且也不違悖故事的情節發展,但如果單單就原文書名來探討的話,我會比較偏好將其翻譯成「貴人」這個詞兒!
只不過,如果再仔細想一想,貴人這個詞兒雖然比較切合原文書名,但卻也略嫌俗氣。
但是書名的翻譯成果是我個人腦內狂想的激盪,與本書讀後心得並沒有太大的關係,故在此先按下不表!
本書故事的開端是一名喚做「安迪」的年輕人,在歷經那種被他個人認定「遭到遺棄式」的父母雙亡,加上下了一個又一個不可靠的決定,讓他流落在外成了街友!
然後,他遇到了一個喚做「瓊斯」的老人。(那個老人在幫助不同人的時候會有不同的名字,有時叫「賈西亞」,有時叫「陳」)
老人告訴他:成功\的人生跟觀點有密切的關係,而人生能否走向積極正面的道路,有絕大部分的原因都是觀點的問題!
只不過,既然這一切都是觀點的問題,我的閱\讀心得便不想單純地論述我的觀點。
畢竟每個人對於這個世界的觀點都不同,我不想因為我個人的觀點而讓某些人有被說教的錯覺!
我比較偏好的是將書中我覺得比較有趣的部份挑出來,當做聊天的話題與大家分享。
而排除掉所謂的觀點問題後,我最有興趣的是書中談論「愛的語言」的這一部份。
「美國人跟蘇格蘭人都講英語,但兩邊語言的表達方式相差太大,結果常常無法溝通!‧‧‧你們的語言完全相同─你們彼此相愛─是你們的表達方式造成了阻礙!」
(摘自本書地五十四頁)
人生在世,除了某些眼界宏偉、胸懷大愛、抱持著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的特殊人物以外,絕大多數的人對於「愛」的感受方式,都不可能如此全面,甚至於還會有點偏頗!
每天在固定的時間掛通電話噓寒問暖是愛的表達方式!
給予對方絕對的自由與發展空間是愛的表達方式!
拼了命地加班到半夜好努力賺錢是愛的表達方式!
為了下一代的教養問題辭去工作專心帶小孩是愛的表達方式!
假裝高潮好滿足對方大男人心態是愛的表達方式!
平常苦練提肛運動好憋住不射延長做愛時間是愛的表達方式!
嘴巴上一天到晚說愛是愛的表達方式!
嘴巴上對愛怎麼說也說不出口也是愛的表達方式!
唯一的共通點在於:我們多半會用我們想要感受到愛的方式去表達我們內心裡的愛。
只不過,令人感傷的是:我們真心所愛、也真心愛我們的人,對於表達愛與接受愛的方式,通常都會跟我們有一段讓人恨得牙癢癢的落差。
而且,這段落差雖然無關乎兩人到底愛或不愛,卻也最容易讓彼此之間感受到愛或不愛!
人生的無奈就是在於當一個饑寒交迫的老外倒在三媽臭臭鍋的店門前時,老闆娘急忙忙地端了一鍋加了滿滿好料的大腸臭臭鍋送到他面前時,他老人家竟然別過頭去不吃,還撂下一句:I DON\’T LIKE STINKY TOFU!
愛心,就是如此,似乎是永遠的買方市場!
管你端出來的菜色有多精心烹調、有多作功\繁複、有多用料精選、有多物超所值、有多有口皆碑、有多燈光美氣氛佳‧‧‧買方要是不買帳,再濃烈的愛情只不過是於我如浮雲甚至於是於我如糞土!
所以啊,就別再執著於愛人為什麼老是不懂在我們為他們掏心掏肺掏腰包掏錢掏乃掏老二地全心全力付出後,卻還老是聽到一句:「你都不愛我!」或是「我都感受不到你的愛!」
做到流汗被嫌到狗幹,這種無奈的心情,我想遠比什麼「我站在妳面前,妳卻不知道我愛妳」還要來得令人洩氣啊!
因此,麻煩大家收拾起滿腹的心酸委屈、憤恨不滿,愛了,就歡喜做甘願受,盡量用對方可以體會的方式去愛吧!
而這本書中,便十分有趣地把傳達和感受愛情的方式分為四類,並分別以不同的動物當成象徵。
第一種傳達和感受愛情的方式是讚許\的話。
代表的動物是小狗,因為訓練小狗的最佳方式就是讚美!只要誇牠個兩句,給塊餅乾,牠的尾巴就可以翹個半天高!
第二種傳達和感受愛情的方式是動手幫忙。
代表的動物是金魚,因為被豢養的金魚完全得靠外力照顧、打理,才能繼續生活,若要讓牠感受到愛,便要為牠把屎把尿,給牠無微不至的照顧!
第三種傳達和感受愛情的方式是優質時間。
代表的動物是金絲雀,因為受冷落的金絲雀很容易就會因為罹患憂鬱症進而死亡,並不是因為缺水缺糧,而是因為缺乏愛與關注!
第四種傳達和感受愛情的方式是身體碰觸。
代表的動物則是貓咪,因為貓會自己找食物,高傲的牠也很少會注意你說的話、做的事,牠唯一享受的就只有想被撫摸、被搔肚子或是逗下巴,這是牠們感受愛的最佳方式!
像我,就是一個不折不扣很注重身體碰觸的標準貓族!
但我可要先澄清一點:這並不是說我很肉慾的意思唷!
追究起來,可能因為我是獨子,加上一直以來我在各領域的表現也都還算得上是可圈可點,所以我對於所謂的讚美、生活照顧或是優質的有人陪伴這檔子事並沒有那麼的在意。
畢竟,很多事情我一個人就可以做到盡善盡美的地步、就算少個人陪,憑我忙碌的工作、廣泛的交遊跟閱\讀的書籍,想要舒緩一下孤獨的心情倒也不是什麼難事!
只不過,唯獨對於身體碰觸這個部份,我就是一點抵抗力都沒有!
雖然說我常自豪說我有黃金左手跟鑽石右手,這樣的雙手萬能可以讓我度過許\多個孤枕難眠的夜晚,但是,有些事情,是無法自己解決的!
尤其是吃飯的時候,坐在身邊的女人一邊說我的手指修長漂亮,一邊柔柔地探索我的掌紋跟婆娑著我每個指節!
尤其是喝咖啡的時候,坐在對面的女人一邊說我的嘴唇豐滿漂亮,一邊俯身貼近我的臉,緩緩地用她那明明就比我漂亮許\多的嘴唇吻上我!
尤其是開車的時候,坐在助手席的女人一邊說我的耳朵厚實漂亮,一邊趁我停紅燈的時候輕咬我的耳垂,甚至於還把她那粉紅的舌尖,俏皮地伸進我的耳朵後,再輕輕笑著吐氣!
尤其是上床的時候,躺在枕頭旁邊的女人一邊說我的分身硬挺漂亮,一邊用手輕輕套弄後,再緩緩地張嘴將它納入口中,帶點惡作劇性質地用牙齒輕囓著!
我真的不是一個肉慾的人!
真的不是!
我只是單純地很喜歡被喜歡的人碰觸我的身體!
想當然爾,我也喜歡去碰觸我喜歡的人,藉以表達我的愛意跟依戀!
所以我會開車開到一半,突然把手伸進身旁女人的領口,好碰觸她胸前那片雪白飽滿的柔軟!
所以我會吃飯吃到一半,刻意湊到身旁女人的頰邊,好親吻她那因為還含著食物而可愛隆起的腮頰!
所以我會喝咖啡喝到一半,悄悄地把我的毛腿從桌下伸過去,面不改色假裝正經卻極盡挑逗地撫弄著她裸露在短裙底下的光滑小腿!
所以我會睡覺睡到一半,迷迷糊糊地翻身環抱住身邊陪我一起裸睡的女人,然後貼近她的耳畔,在她身旁低喃著我自己都有點迷糊的情話!
當然,不是每個女人都能接受我這樣的毛手毛腳的!
我很努力地想要做個好情人,但偶爾卻會因為想要當個好情人而刻意忽略掉自己對於愛情的感受需求。
這時的貓咪,很容易憂鬱。
所以,下次發現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只要罪魁禍首不是妳的話),可以給我一個擁抱或是身體的溫柔碰觸嗎?
我會感受到妳的心意的!
只是,說到這裡,我突然想起,跟我說過不適合談遠距離感情且也常常跟我要一個擁抱的妳,是不是也跟我是同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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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你送我一場春雨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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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不如你送我一場春雨:讓我在雨中學著遺忘
不知道為什麼,我手上這本「不如你送我一場春雨」竟然是港版的,不只書中很多用詞都是香港那邊的句法,就連定價標的都是港幣55元!
這應該也算是舊書攤裡挖寶的附加價值啊!
這本書是由張小嫻小姐的一百篇短文集結而成,區分為「當戀愛終結」、「都市男女」、「但願人長久」等三個大區塊,講述著作者對於許\多男女之間感情的糾葛、糾結以及糾纏。
一百篇短文裡有著一百種故事、一百種心情、一百種觀點,自然,也會有一百種感言。
只是,若要在其中挑出一篇來當作這本書的代表感言,我會挑「忘記」這篇短文。
「兒童要學習盡量記憶更多東西,成人要學習的,卻是忘記。」
「忘記是很痛苦的,從前如是,今天也如是。不過,以前的痛苦是因為記不起,今天的痛苦,卻是怕自己無法忘記。」
(摘自本書第四十二至四十三頁)
喜新戀舊,一直是我水瓶一族引以為傲的傳統美德!
我沒有偉大到走過許\多路、做過許\多事、愛過許\多人後,當中沒有出過任何一點差池,心中也沒有一絲的悔恨。
我當然也會懊悔、我當然也會不甘!
但對於我過去的一切,我卻總是沒來由地眷戀且捍衛著!
也許\是那一天,我牽著新歡的手走上學校圖書館樓梯的時候,狹路相逢遇到了還沒明確分手的舊愛!
也許\是那一天,女友瞞著我拿完小孩後,卻被我發現她放在抽屜忘記收妥的醫囑便條!
也許\是那一天,女孩在西餐\廳裡笑笑地對我提出分手後,我們倆還可以有說有笑地評論起牛排熟度的場景!
也許\是那一天,加班到深夜後,看著收發室早上送過來女孩兒以快捷寄出的保暖衣物!
也許\是那一天,帶著女孩兒逛遍北台灣廟宇,祈求的不光是平安,還有一生幸福的相守!
每一段喜怒哀樂都有我珍藏在心底的理由。
不光是因為這一些過去都是支撐著我立足現在、邁向未來的基石,最主要的是,不管這一切的過去是否已經結束,但我對於我愛上或是愛上我的這一件事,永遠都是心懷感謝。
當然,我也偶爾遇過一些一直叫我要放下跟遺忘的女性!
只是,我一直都搞不懂,要放下或是該遺忘些什麼東西呢?
最完美的狀況應該是我們緊抓住美好、牢記著幸福;放下了不快、遺忘了悲傷!
可惜的是,許\多的往事與回憶都是一體兩面,甘與苦無法分割!
那個狂亂撥撩我們心弦的伊人,也曾經狠狠地往我們的心裡扎上兩刀!
那個讓我們徹夜失眠坐看窗外天微亮的良人,也曾經是那個我們必須在心裡默念上千百次才能帶笑入睡的名字!
「既然不可分割,那只好一起丟棄!」
那一天,我邊在龍潭半山腰的某家咖啡店裡喝咖啡,邊聽著坐在我對面的女人用著那極認真的表情跟口氣對著極度放空的我這樣說著!
我好不容易收拾起我已經失焦的眼神跟心情,慢慢地咀嚼著她這一段話。
雖然說跟我在一起的女人通常沒有什麼好下場:傷心落淚\只能算是基本款,隨著交往的深度增加,舉凡從此對愛情或男人失去信心或是虛擲青春這一類的劫難都有可能會發生。
而這樣糟糕透頂的我,卻不曾在分手的時候對女孩兒說過「請妳從此忘了我」之類的話語。
畢竟,能不能夠遺忘、或是我們到底可以遺忘些什麼,其實多半都不會是我們人類心智的自主意願選擇,而是時間洪流沖刷過濾後的結果!
況且,如果人類真能自由選擇記憶或是遺忘,不是更應該去蕪存菁地保留生命中最美好的每一個時刻,將其一頁頁地刻劃在心底嗎?
「美好的回憶就像是一顆珍珠,就算它可能會因為某些不快而蒙上塵埃,但當時間的流逝像微風一般地將它上頭的髒污吹散後,它依然是一顆珍珠不是嗎?!既然如此,又何苦要在某一段時間裡不分青紅皂白地將所有的一切都棄之如敝屣呢?」
看著她那兩片形狀絕美的唇型紅豔豔地印在她點的花草茶杯緣上,我突然想起雖然很多人說過嘴唇薄的人多薄情,但我不能否認的是:她的唇在月夜的車廂中吻起來,會讓人有捨不得離開的微醺感!
況且,就算她薄情又如何呢?
薄情這個詞彙,其實只是因為對方心偏的方向不再是朝著我們這一邊而已!
今日的薄情,表示也曾厚愛過不是嗎?
「你說的沒有錯!只是,那也要回憶的一部份必須要美好得像是顆珍珠一樣才行啊!有些時候回憶其實就像是河沙淤泥一樣,數量眾多且千篇一律,也許\偶爾會有幾顆帶結晶的沙子在河底閃亮,但這畢竟是極少數中的極少數,更別提當中更有可能出現的是動物的腐屍或是惡臭的污水排洩物了!所以說,如果回憶走到了這個地步,倒不如一切都忘了還乾脆點!」
那‧‧‧我是妳回憶中的珍珠還是河沙呢?
這個問題像是魚刺一樣地哽在我的喉間,並沒有隨著手中這杯熱的玫瑰拿鐵緩緩地滑入我的胃中,再順順地呼出一口暖氣。
相反的,這種想問而不敢問的感覺,倒像極了店家烘焙過頭的咖啡,在我舌頭上留下既苦又澀的滋味。
只不過,眼前的此情此景,只要我還愛著她,這一切就永遠都會是我回憶裡的珍珠。
但是,如果哪一天我不愛她了呢?
我心底喜歡唱反調的那抹聲音向我自己提出這個或然率的問題。基於自己無法對自己說出「假設性的問題一律不回答」之類實問虛答的官話,我很認真地思考了這個問題,然後,再用問題回答了這個問題:
我,有可能不愛她嗎?
認真想來,除了她以外,我好像還沒有跟哪個女孩正式告白過!
水瓶式的愛情多半是由朋友進入到情侶的關係。
很多時候我都會有猛地回首,才赫然發現自己好像糊里糊塗地就有人陪伴在身邊了!
唯獨她,是我在神智清醒的情況下,自主、自動且自然地跟她告白。
這對很多人來說也許\會覺得這種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沒什麼了不起的,只不過對我這個外表堅硬,內心柔情似水的瓶子來說,可還是大姑娘上花轎,破天荒的頭一遭咧!
不輕易說愛,是我和面前這個蓄著半長不短頭髮女子的共同點之一。
而我們之間最大的不同點在於:
我愛她,所以我要拼了命地記住她的一切!
而她喜歡我,卻要拼了命地消除我在她腦海裡留下的痕跡!
回憶跟遺忘的共通點在這一刻,竟然都是因為心動!
只是,對於某些自詡為心靜該如老僧入定的人來說,心動,其實是一種罪愆!
要修成正果,必須要找出心動的原因,予以斬除、予以消滅,或是,予以遺忘!
而她,好巧不巧,就是這樣的人!
而我,好巧不巧卻要該死不死地,偏偏愛上這樣的女人!
想到這裡,我不禁無奈地搖頭苦笑‧‧‧
難得遇到彼此都心動的緣份,一個緊握、一個急放,這到底是種什麼樣的無奈‧‧‧
「或許\我該多學學妳,先試著放下過去的美好或是傷害,專心地將腳步邁向前去,等到老到再也闖不動以後,靜心地坐在搖椅上,那時再來回憶或是感慨這些年來許\許\多多讓我難忘的片段往事‧‧‧」
看著她一副我「孺子可教也」地稱許\點頭贊同我的說法,我不禁再一次地搖頭啞然失笑。
這個小妮子啊!
有的時候太執著於想要將生命切割成她想要的純粹!
快樂中若有著些許\的傷害,那她寧願不要這份快樂!
平淡中也許\沒有令人激動的喜悅,但她卻可以安心立命於這樣的平淡!
對她而言,這世上許\多的起伏,包括我,可能只能算是生命的調味‧‧‧
只是,人生在世,豈能容我們做出如此完美的切割或是隨心所欲的加減滋味?
酸甜苦辣、悲歡離合,就跟大富翁上的骰子一樣,每一個面向代表著一種心情及際遇,每一個回合都得重骰一次,而每一種心情跟際遇都可能隨著選擇的方向、角度及力道出現不同的結果。
或許\,這一切會因為準備週全或是上天厚待,有些人的人生就是令人看了眼紅兼恨得牙癢癢的一路平順。
但,這畢竟是極少數中的極少數!
但更多時候,我們總得面對生命中的五味雜陳!
如果真要跳脫這樣的情境,通常只有兩種選擇:
一是遺忘。
二是將本身抽離這樣的心情或是境遇。
眼前的女人,我縱然緊盯著她稜角分明的嘴唇,卻怎麼也看不出她會選擇哪一樣!?
但可以確定的是:這兩樣我都做不到!
而她,我卻可以保證,只要她心意已決,任何一樣她都可以貫徹到底!
喝掉最後一口已經冷掉許\久的咖啡,我並不太想對她說出真正的想法:
我會學著遺忘!
但,卻是遺忘她對我的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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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U SEXY尤物 1月號/2011 第12期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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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第十五頁:不只「015」是小孩→那個015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第三十頁:象徵社會地位雍容華貴的皮草又大張旗鼓地重「會」時尚圈→回。
第三十五頁:DIRT!THE MOVIE譯成中文為骯髒的電影→但是,DIRT,其實翻成泥土比較切題!
第四十頁:每一架黑蝙蝠失事,就摧毀了十四個家庭→這一段話看起來怪怪的。
審美觀,有的時候是培養出來的。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感想,是因為在這一期的尤物裡,我發現到裡頭許\多模特兒她們所展現的身體美,雖然仍以胸部為主,但注重的部份卻已經從又深又長的事業線,慢慢轉變成注重渾圓尖挺的美型胸境界了!
回想起來,我對女孩子胸型的喜好似乎也一直都隨著時間跟接觸的女性而持續地在變化。
從最早開始的非C罩杯不碰、到過後的數大便是美、再到現在進階成手中有胸、心中無胸的反璞\歸真。
而審美觀,有的時候真的是培養出來的。
差別只是在於,有些男人的審美觀是媒體或同儕培養出來的;而有些男人的審美觀,卻是他的女人(們)培養出來的!
只不過,這一類審美觀到底是從哪邊來的話題,並不是我看完這一期尤物的主要感想。
一月份的尤物裡,讓我比較有興趣的話題是以AILEEN小姐為模特兒所拍攝的封面故事:感情狀態:清洗中,她正在洗掉自己身上‧‧‧男朋友的味道!
我算是一個對味道相當敏感的人!
不管是食物的味道、瓦斯的味道、香水的味道、屁的味道、女孩子月事快來的味道‧‧‧我常常在極遠處就可以嗅得出來!
只不過這樣的我,卻聞不出自己的味道!
這就有點像「香水」裡的那個主角「葛奴乙」一樣:有著絕頂敏銳的嗅覺,卻完全不知道自己聞起來像什麼!
但我跟小說主角這其中仍有一個關鍵性的不同點:葛奴乙自己的身上沒有味道,所以他理所當然地聞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但我本身是有味道的,只是自己的味道伴隨著自己三十來年,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罷了!
可別以為我在瞎蓋\!
在我還被喚成「小豬仔」的那個時期,那個明明就不胖,卻被我喚成「小母豬」的女孩兒,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把她的鼻尖埋進我A罩杯的胸膛前,然後像是吸毒一樣地深深吸一口氣,再滿足地癱軟在我懷裡,半帶醉意、半帶迷濛地說著:
「好喜歡你的味道喔!」
所以我雖然聞不到自己的味道,但看著她如此迷戀的樣子,想必那味道應該是銷魂蝕骨、迷人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了!
而且,可能是因為我的味道夾雜了旺盛的費洛蒙吧,因為女孩子只要對我說出喜歡我身上的味道這一類的話,據她們說隔沒多久,她們身上的衣服、潔白柔軟的肩頸、甚至於是她們私密閨房裡的床組,都會沾染上我的味道。
我的味道,成了比我的人更具有強烈存在感的實體物質!
而當我忙到沒時間陪在她身邊的時候,那床有我味道沾染其上的蠶絲被就成了她用來催眠自己說我隨時都在身邊擁抱她的工具。
只是,再甜蜜的往事都會有略帶鹹苦的時候。
在一次不小心撞見在信義區澳美客裡親蜜餵食的一對情侶,當中的女主角就是前一天晚上還被我壓在身下說我好強的女人時,我只能做出苦笑的反應。
當下我才知道,原來我不光是聞不到自己的味道,最糟糕的是,我竟然還聞不出來別的男人的味道!
又或者,我遲鈍到聞不出女人變心的味道!
在這事件過後的很長一段日子裡,對於我自己的嗅覺自信,我莫名其妙地有了某一程度的挫敗感!
因為,這就跟公狗聞不到別的公狗撒尿的味道,而誤闖到別人家的地盤一樣!
因為,這就跟廚師聞不到素材本身是否已經調味,而多滴了一滴醋一樣!
只不過,這樣的挫敗感並沒有在我心裡持續太久,畢竟,我本身就不是很有地盤觀念的男人!
況且,對我來說,我也不覺得女人是那種你撒泡尿讓她沾上氣味後,就可以把她歸類在你所屬地盤的生物!
正確地來說,男人的味道,對女人來說其實跟香水差不多!
香水裡有偏好、有忠誠、有喜新厭舊、也有收藏著不用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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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回家的路 是這樣走的:無國界醫生在葉門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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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1
回家的路是這樣走的,無國界醫生在葉門
這次不挑錯字,而是先說說這本書裡我喜歡的幾段話。
第二十頁:真正的自由,不是來自於追求,而是在這一瞬間,我能放下多少的執著。
第三十頁:沉重看似令人痛苦,但我卻認為,只有揮汗如雨地扛著責任向前行,才能把記憶深深地印在心裡,這樣的人生才值得。
第一○六頁:人生好苦,沒有人有能力去背負別人的痛苦。
第一七六頁:往前衝需要勇氣,但停下來卻需要無比的智慧,但是有時候人們就是難以相信,在緊要的關頭,停下來不做任何事,其實可能有更好的結果。
心定,智慧生!
以前還在讀小學的時候,只要是全班第一名的小朋友,多半都會被家裡、老師甚至於校長寄予以後要就讀醫學院、將來當醫生、賺大錢的「厚望」!
而我,剛好有幸恭逢其盛,被一堆父執輩的傢伙從早到晚灌輸一種「長大以後一定要當醫生」的觀念。
也因此,在那一段日子裡,除了參考書跟課本以外,我最常看的課外讀物中,有一部份是「家庭醫學、急救百科」或是「XX醫界名人傳記」之類的東西。
當然,裡頭也有史懷哲醫生跟德蕾莎修女為世人犧牲奉獻的故事!
只不過,我那時就在想一件事:所謂的志工真的那麼有趣嗎?
雖然人生的滿足可分為身理、心理一直到所謂的自我實現;但是,志工所從事的工作,是不是真的是在幫助他人的同時,也進一步地達到自我實現的境界呢?
人,是不是總是想要臻至所謂「神」的境界呢?
神是無私地普愛眾生,為了達到這樣的境界,有些人成了活菩薩:也許\是散盡家財造橋鋪路,也許\是奉獻畢生所學及青春來匡世濟民,一切都只為了讓世間受苦的眾生能夠過得好一點。
只不過,無所求,到了盡頭,也可能成了一種執著!
就像是「基督的最後誘惑」這部片子裡所敘述的:耶穌為了依循預言,成為救世主,他抗拒了一切誘惑,只求可以臻至神的境界,但是到頭來,卻發現他其實最抗拒不了的誘惑,就是「抗拒誘惑,以成為神之子」這一件事!
本書的作者對於所謂的「到落後國家行醫」這檔子事,並不是抱著「行善」的執著,而是把它當成一冢追尋自我的方式!
甚至於可以說,他想要透過這種打破既有生活方式的途徑,找到心靈上的真正自由及最終歸屬。
只是,自由二字在個人心靈的定義並不像政治上的定義般地明確。
有的時候,正如同書中所述的那樣:自由的人生並不在於追求,而是著重在於放下!
放下旁人對自己的想法,放下自己以往的成見,甚至於放下自己對自己過高的自視,才能以自己真正的面貌及高度自由自在地活著!
整本書看下來,可以感受到作者對自己有著極高的評價。
也許\在面對許\多未知的突發狀況及第一次遇到的醫療難題,當下會讓他有措手不及的心情及慌亂,但在處置後,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會在他的仁心妙手下獲得解決。
人當然沒有完美!
作者當然也有憤怒、崩潰甚至於自作聰明做出不適宜決策的時候,但這一切都只是他個人追尋真自我的過程,當負面情緒過去,自己對自己所做的一切作出檢討時,人生才開始有了進步的起點。
這有讓我想到一句老話: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最完美的狀況是:我們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地以他人的經驗來成就自己的未來與完美。
但,能做到這樣的境界,通常不是已經作古就是尚未投胎來到現世!
像我這樣的普羅眾生,多半都是要撞得滿頭包以後,才能撞出一條屬於自己的人生道路來!
更有甚者,還常常出現就算是已經撞到頭破血流,卻還是鬼打牆班執迷不悟的窘況!
所以在這本書中,葉門地區的戰火以及醫療品質的落後,在書中所佔的比例及篇幅並不如我預期地重,作者也不是極欲透過觀窺他人的不幸來進行感化世人要知福惜福的動作。
正如同書名所述:「回家的路是這樣走的」,作者在書中多半是以日記的形式來紀錄自己心境的轉變與成長,進而回歸到自我該有的自在!
只不過有趣的是,當人們處於安定的狀態下,反而無法達到回歸自在的境界!
我們常常必須藉著「出走」這個動作,才能在「動極」的狀態下,回到「極靜」的心理,找到家的定位與意義所在;也才能在跳脫舊有思維的窠臼中,重新審視自己的生命。
所以,旅行、流浪乃至於當一個無國界醫生,多半都只是想在非「常我」的狀態中,找尋出一個「非常」我的真義。
而回家的路,在真我浮現的那一刻,想必也已經明心見性現正途了吧!
妳,懂不懂我為什麼要攪亂妳心中一池春水的真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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