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關於《腳趾》
話說《腳趾》是我踏入萬劫不復的小說作者界很早期的作品,當初開稿的動機已經忘得一乾二淨,這麼多年過去,寫了不少有的沒的,短短一句話拿了個首獎,三十萬大長篇能在網路風及一時,紙本書、電子書也都出過了,當編輯提到《腳趾》的未來,本想我會淡定面對,實際的感觸是惆悵傷懷,以為只是寫作生涯即將泛黃的一頁,終被看見了,雖然當年完本時的激昂心情早就隨時光走得老遠、老遠,總留了幾抹虛無飄渺的影子,偶爾在陽光的背後發聲落寞長嘆,這會兒能讓它們入土長眠了。人生並不美妙,但絕對藏有奇妙,峰迴路轉,彎彎繞繞,燈火闌珊那一處或許就杵著個意想不到的驚喜,不過在此之前,得不停腳步,即便背後有狼有虎或者前方霧霾茫茫。
嗯,好像跑題了,真來說說《腳趾》唄,不是本作者臉大自誇,故事的布局實在不錯,一根腳趾把所有人串一起燒,而且是用文火慢慢燒,那滋味保證帶感的。就篇幅而言,人物貌似有點多,其實各有其職,少了誰都不行,比如,一個女人不見了,腳趾才有正當理由出現,感覺很沒戲的這女人可是很重要的。故事還貌似有些污穢,人物有愛喝酒的、中毒癮的、好色成性的、沒本事卻自以為是的,情節有不倫戀,還有男男那個、那個的,寫得本作者好害羞呀,屍體、裸體一應俱全,不過《腳趾》底裡是那個高深莫測的「愛」字喔。
主角有愛,但愛而不得,他的妻子在他身邊,心卻不在他那邊,可憐癡情男一枚,而俗話說得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他也是個招人恨的,很多方面,他都用錯方式,而且一意孤行,一路走到黑都不回頭。「愛」很意識形態,又可以身體力行,簡單到一個音就沒了,也複雜到可以長篇大論,真真難懂的一個小東西,或許能說主角只是不懂愛罷了,知道是錯的事還是去做了,而他的妻子似乎也是這樣的人,虛心受教但堅決不改,兩個人實力相當,相殺到底,難怪周邊的人受波及,不過誰也不無辜吧,又是俗話說得好,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除了天降橫禍此等意外,自己遭遇的不幸,通常都是自己作孽所致,人生總有重新來過的機會,可有些錯是不能犯的,一旦犯下就是墮入深淵,回頭沒路的。
《腳趾》不是很長的故事,寫的也就是人性的那點兒事,或許有些驚悚,或許過於荒誕,小說本就貼合但別於現實,才會讓人產生想看的欲望嘛。在此感謝鏡文學和《腳趾》的各編輯付出的心力,也祝所有讀者大德讀得爽快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