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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有病……我是個滿懷憤恨的人。我是個不討喜的人。我認為我的肝在痛。不過,我根本不清楚我的毛病,也不確定知道我哪裡在痛。我不看病,也從來不去看,雖然我尊重醫學和醫生。況且,我還迷信到極點;好吧,就算如此,我還是尊重醫學。(我受過良好教育讓我不要迷信,但我仍迷信。)才不呢,我不想看病是由於氣憤。就這一點您大概不太想去理解。嘿,我可是理解的。我當然無法向你們解釋,我這氣憤到底是搞得誰不愉快。我非常清楚,我不去找醫生看病無論如何都不會「汙辱」醫生;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我做這些事只會傷害自己,不會害到別人。然而,如果我還不看病,就是因為還在氣。肝痛的話,那就讓它更痛吧!
我已經這樣生活很久──有二十年了。現在我四十歲。我以前擔任公職,現在不做了。我是個滿懷憤恨的公務員。我粗魯無禮,而且樂在其中。賄賂我可是不收的,所以,至少因為這點我就該給自己獎賞一下。(差勁的俏皮話,但我不會把它刪掉。我把它寫下來,原以為會很俏皮;而現在就如我自己所看到的,我只不過是惡劣地炫耀一番──但我就是不刪掉!)每當我辦公桌前來了一些人,往往是申請文件的人──我就把牙齒磨得咯咯響來對付他們,一旦成功使某某人不快,我便會感到一股止不住的樂趣。幾乎都會成功。大多數的人都是膽小的,原因很清楚──他們是有所求的人。然而,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之中,有一位軍官我特別無法忍受。他怎麼都不想屈服,用軍刀弄出令人厭惡至極的聲響。我跟他曾經為了這把軍刀鬥上一年半。最後我贏了。他不再弄響軍刀。不過,這都是在我還年輕的時候發生的。但是,各位先生,你們知不知道我憤恨的重點何在?這整件事,最讓人嫌惡之處,就是我時常、甚至在最憤恨的那一刻,我羞愧地意識到自己,意識到我這個人不僅不壞,甚至也不凶,我只不過是無謂地嚇嚇麻雀,藉此自慰而已。我口沫橫飛,那就幫我隨便拿個什麼小玩偶來,給我一小杯加糖的茶水,這樣我大概就能夠平靜下來。我甚至還會心軟,雖然,之後我大概會對自己咬牙切齒,還會因為羞愧而苦於失眠好幾個月。我的性情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