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祭66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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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應該是「例外」才對啊!
 
像這樣工作加班才是「常態」的情形,冷靜思考之後就會覺得很奇怪。
 
所謂的「加班」是指在合約中訂定的時間以外上班。也就是說,加班應該視為「例外情形」才對。
 
這個「例外情形」如果是「偶一為之」還可以理解。譬如說每週大概有一天要加班,這樣就可以算是「例外情形」。
 
然而,實際上「幾乎每天」都被迫加班的人不在少數。「我打從進公司以來,沒有一天沒加班。準時回家根本就是都市傳說啊!」我看到這種把自己悲慘的工作環境當作勳章自誇的人,深深覺得悲哀。
 
日本很多職場都像這樣把應該是「例外情形」的加班當作「常態」,甚至「準時下班」變成「例外情形」。原則和例外本末倒置,這種狀態顯然非常詭異。
 
悲慘的無意義加班
 
悲哀的是每天理所當然地加班,而且大多數的情形中,加班的效益並未反映在成果上。
 
長時間待在公司,但是完成的工作量並沒有特別多,這種人在日本職場比比皆是。就結果而言,他們只是不考慮效率拖拖拉拉地在工作而已。用這種方法工作「產能」當然會降低。
 
用這種低產能方式工作的人之所以源源不絕,是因為公司採用非常扭曲的評價方式──勞動時間越長表示這個人越努力。
 
只要每天工作到很晚,就會被認為是「努力的人」。即便實際上只是拖拖拉拉花很多時間慢慢做事,在公司工作到很晚的人就會被視為「拚命努力工作的人」。
 
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乾淨俐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加班就準時回家的人反而不會有好評價。最慘的情形,甚至還有可能得到負評,被認為是「每天不加班準時回家的懶惰鬼」。
 
只要這種既單純又膚淺的評價方式繼續慣用下去,就結果而言拖拖拉拉花長時間工作反而好處多多。
 
用這種方式工作,無論花多長時間都不會反映在成果上。簡直就像把時間白白扔進水溝裡一樣。
 
除此之外,日本職場中很重視「配合大家」這件事。
 
以加班的形式呈現,就是「陪伴型加班」。
 
以某部分人的說法來看,因為自己的工作已經結束就先回家,似乎是一種「不合群、缺乏社會人士應有常識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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