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禮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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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毛孩流浪】
 
I.
 
流浪動物可以稱得上是被世人最忽視的一群,冷嘲熱諷都已經是家常便飯,我最常聽到的一句是「很多人都需要幫忙,你跑去幫這些畜生?」
 
以我所知德國是幾乎不會看到有流浪動物的國家。因為德國有「養狗法」以及各聯邦州的規定,當您打算飼養大型犬或特定犬種之前,你必先要通過理論測驗,並取得飼養執照。
 
考試題目當中包括如何照顧狗隻、動物醫學常識和有關寵物的法律常識等等。假如發現遺棄動物最高罰款大約22.5萬港元。該國對動物有「零安樂死」的法律措施,除非動物患有嚴重疾病要安樂死,否則被棄養的動物都可以入住在政府管轄的動物收容所內直至終身。
 
反觀香港於2017年一共有1,478隻流浪狗最後被政府有關部門「人道毀滅」,當中亦有588隻幸運地被領養,可以重過新生活。當然數字上可能會有少許偏差。
 
人們常常說流浪動物影響公眾衛生及人類正常生活,但大家有否想過「地球」本來是所有生物共同享有的,只是人類不斷開發土地,令動物棲息之地範圍越來越少。更甚至因為城市化發展而令動物喪失家園甚至死亡。
 
再者浪流動物很多本來是有個「家」,可惜都是被主人遺棄以至流浪街頭無家可歸。如果我們反過來說流浪動物阻礙我們生活就似乎太過不合情理。
 
其實流浪動物生活要求很簡單,就是可以自由地生存下去。
 
II.
 
序言提及到我中學時期去公園餵食浪流貓的經歷,我也想再向大家分享多一些當中的故事。其中一隻流浪貓與我的感情特別深厚,我每天下課後都會到公園探望牠,將自己省下來的午飯錢來買一些貓糧,就算是下雨天也是跑去為牠們遮風擋雨。日子一天一天過去,認識到一些願意來幫忙照顧這群流浪貓的人,大家彼此交流照顧動物的心得。還記得那一次我趕走了那個欺負流浪貓的人。其中一隻貓向我好大聲「咪」叫了一下就跑過來我身邊。
 
這一刻我感覺到雖然人與動物語言上不相通,但我知道牠很感謝我的幫忙,知道我對牠好。
 
對於動物保護方面,香港道路駕駛條例是十分之落後於國際社會。例如《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訂明,當路上發生涉及車輛的意外並引致動物受到損害,只包括馬、牛、驢、騾、綿羊、豬和山羊七種動物先要停下,竟然不包括貓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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