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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什麼?
自然狀態與人性
自然狀態的雙重涵義
「自然狀態」的觀念,十分廣義來說,是指「自然」所製造人的狀態,我們可以想像,也就是人類除掉文明果實的狀態。儘管自然狀態的說法只到了現代才出現,這種想法從古希臘羅馬的一些作家裡、從中世紀文學直到文藝復興、特別是到了現代(即十七世紀以降)都能找到。描述自然狀態,也各自為了不同的目的。
這類描述,有的宣稱描繪出原初狀態的人類,或人的史前階段,作為人類歷史的開端。一般而言這是古希臘羅馬時代與中世紀人們設想的自然狀態。例如羅馬詩人盧克萊修在《物性論》(De Nature rerum)第五卷所描述的世界生成,還有首批動物的創造,包括人類,最後是人類的原始生活,樹下,山洞,森林,是他們的居所。這種原初狀態也常常被形容為人類的黃金時代,或在基督教文化裡形容成尚未墮入原罪的人類狀態。人在失樂園時期的表述儘管建立在神話之上,卻被認真當作人類歷史裡的真實階段。
自然狀態的描述,它的功能到現代變得更加複雜。在很多例子裡它都繼續被當成人類的原始狀態。現代思想家如格老秀斯、普芬朵夫、洛克, 都讀過古希臘羅馬作家,也多有參考他們的想法以進行自己的描述,同時加入自己的人類學臆測。但是現代作者進行這類描述的根本理由已經徹底改變了,如此一來它的地位屬性也跟著改變,內容通常也不例外。這些作者屬於現代自然權學派(天賦人權說),自然狀態的觀念對他們來說, 主要是當成方法論的工具,因此是一個虛構的情境,用來思考政治型社會的存在理由。後面當我們探討自然權的問題時,會再檢視這套推論的內容。目前我們只須記住,自然狀態在現代作家的思想裡,指的就是一個非政治的狀態:如果國家和法律不存在,人所處的狀態,就是自然狀態。
這樣的虛構並不需要額外假想人在物理、智力、精神的根本構成上有什麼不一樣,他們就是我們現在認得的人。反之,以洛克為例,他甚至進一步認為,人類在決定邁入初期政治型社會之際,在他們還沒做出決定之前,從法律的觀點來看,他們仍舊處於「自然狀態」,除此之外,他們跟文明人並無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