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999年曾出版「漁業法規」一書,但該書已不再版。市面上有關漁業法規的書不多,因此重新撰寫本書,希望提供有關漁業法規方面的知識。本書雖然用「漁業法」一詞,但不是指民國18年制定且沿用至今的「漁業法」,而是泛指與漁業相關的規定。「漁業法」兼含具有國際法及國內法兩種性質的規定。因此,本書分別在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說明國際漁業法及國內漁業法。
國際法的位階高於國內法。國內法應以落實國際法為己任。當然,國內法也不得違反國際法。國際漁業法與國內漁業法間的關係,亦不例外。但是,目前國內漁業法與國際漁業法之間仍存有相當大的落差。另一方面,國內漁業法在結構及內容方面,存有瑕疵。綜合來看,國內漁業法需要整體的檢討及調整。本書希望在此方面提出一些看法,供為參考。
本書的出版事宜,要感謝周怡良博士的協助。另外,也對新學林願意出版本書以及新學林編輯同仁的辛勞,致上謝意。雖然這個世界不是完美的,但很多美好的事物仍應感激與懷念。
黃異
澳大利亞,伯斯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