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謀殺
我―—實際上就是一個謀殺者。
近來,我對一段話很感興趣,這是一位著名凶殺小說評論家的話。那位評論家說:「現今最好也是最刺激的偵探小說,是那些重在揭示罪犯原因的小說,即為什麼犯罪的小說。我認為『如何』犯罪、『為什麼』與到底『誰』是兇手是一樣重要的。」
我同意評論家的話。在小說中,我認為謀殺犯的性格與內心有必要進一步分析。以前,誰是罪犯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然後是罪犯怎麼被抓獲了。我認為找出那些罪犯是怎麼幹的,是在浪費時間。
罪犯能否出名,一般取決於罪犯的手段和方法,不過說穿了,這幫人使用的那些,不過是一種方式罷了。
我有必要說明一下:一些謀殺者一般不會犯錯誤。
當然,有一些不幸的傢伙被逮住,只是因為他們犯了錯,犯錯才引起警察的注意。國家有那麼多對付我們的機構,但總體上,我們還是可以進行犯罪的。如果你看看發生案件的破案率,就知道兇手之中的絕大部分人依然逍遙法外。
普通人總用誇張的詞彙來形容謀殺者,把他們描繪成瘋狂的怪物或者冷血殺手,更有甚者,一些人誤解他們不是正常人。事實上,情況根本不是那麼回事。謀殺者實際上都很正常,與一般人不同的是,他們只遵照一個原則做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我決定把我是怎麼幹的寫出來,以便糾正這些誤解,也能幫偵探小說家從這裡找點寫作素材。我很走運,也很聰明,所以不用擔心寫這些東西會被捕,或引起一些不愉快的結果。
我殺掉了蘇珊。就我個人而言,我和她之間沒什麼仇恨。但總有一些人認為,我是出於仇恨殺了她。實際上,我以前很喜歡她,我們差點就結婚了。後來,她看上了布內斯維特,一個愚不可及的人,還嫁給了他。我知道,她的生活也就完了,因為她想和布內斯維特的錢袋子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