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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特論(上)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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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特論(上) (電子書)

  • 作者: 林山田
  • 出版社:三民
  • 出版日期:2023/10/18
  • 語言:繁體中文
  • 定價:550
  • 優惠價: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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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乃論述刑法分則編所定各罪之刑法教科書。其主要目的乃在於導引習法者學習構成各種犯罪行為之法律要件。由於本書除就刑法論理之觀點而作論述外,並引述司法院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最高法院判例與判決,同時並就比較刑法之觀點,介紹大陸法系德、瑞、奧與日本諸國刑法之立法例及其學者之論著,故本書除具刑法教科書之功能外,並可作為實務者在刑法實務上與研究者在刑法研究上參考之用。

 
 

作者介紹

林山田
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研所教授
 

目錄

修訂二版序

凡 例
主要參考書
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法 益
壹、法益概念
貳、法益概念在刑法上之功能
叁、法益之分類
一、個人法益
二、社會法益
三、國家法益
第二節 構成要件
壹、構成要件之意義
貳、構成要件之明確原則
叁、構成要件之解釋
肆、構成要件要素
一、描述性之構成要件要素與規範性之構成要件要素
二、客觀之構成要件要素與主觀之構成要件要素
三、其他現象
伍、構成要件與犯罪類型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行為主體與行為客體及行為之綜合
上篇 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第二章 殺害生命與危及生命之犯罪
第一節 概 說
一、生命絕對保護原則
二、生命之開始與終止
第二節 殺人罪
壹、普通殺人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阻卻違法
五、未遂犯
六、預備犯
七、法律效果
八、特別法
九、安樂死與死亡幫助
貳、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與預備犯
五、法律效果
叁、義憤殺人罪
一、情 狀
二、當場激於義憤與正當防衛
三、未遂犯
四、法律效果
肆、生母殺嬰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伍、加功自殺罪
一、行為形態
二、教唆他人自殺
三、幫助他人自殺
四、受囑託而殺人
五、得承諾而殺人
六、未遂犯
七、謀為同死而犯加功自殺罪
八、法律效果
陸、過失致死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法律效果
第三節 墮胎罪
壹、孕婦自行或聽從墮胎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故意自行墮胎
四、聽從他人為之墮胎
五、法律效果
六、個人之阻卻刑罰事由
七、可能予以合法化之墮胎行為
貳、加功墮胎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結果加重犯
六、法律效果
叁、圖利加功墮胎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法律效果
肆、未經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
一、情 狀
二、行 為
三、結果加重犯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伍、介紹墮胎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 為
三、法律效果
四、法事實
第四節 遺棄罪
壹、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危險狀態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法律效果
貳、有義務者之遺棄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叁、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第三章 傷害身體之犯罪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一般傷害罪
壹、輕傷罪
一、行 為
二、行為結果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六、加重處罰之輕傷罪
貳、重傷罪
一、行 為
二、行為結果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加重處罰之重傷罪
叁、義憤傷害罪
一、情 狀
二、結果加重犯
三、法律效果
肆、施暴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伍、加功自傷罪
一、行為形態
二、教唆他人使之自傷
三、幫助他人自傷
四、受囑託而傷害
五、得承諾而傷害
六、行為結果
七、法律效果
陸、過失致傷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結果
三、法律效果
四、醫師之醫療行為
第三節 特別傷害罪
壹、聚眾鬥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結果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法律效果
五、檢討與改進
貳、傳染花柳病痲瘋病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六、檢討與改進
叁、妨害自然發育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法律效果
六、檢討與改進
第四章 妨害自由之犯罪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私行拘禁罪與強制罪
壹、私行拘禁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八、加重處罰之私行拘禁罪
貳、強制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違法性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八、強制罪與他罪之關係
九、強制罪與私行拘禁罪之關係
第三節 妨害自由之略誘罪
壹、略誘婦女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六、減輕刑罰事由
貳、移送被略誘婦女出國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未遂犯
四、法律效果
五、減輕刑罰事由
叁、收藏被略誘婦女或使之隱避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減輕刑罰事由
第四節 使人為奴罪與詐騙出國罪
壹、使人為奴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主體
三、行為客體
四、行 為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貳、詐騙出國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
五、常業犯
六、法律效果
第五節 恐嚇與妨害居住自由及非法搜索罪
壹、恐嚇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法律效果
貳、妨害居住自由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地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叁、非法搜索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法律效果
第五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與秘密之犯罪
第一節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壹、公然侮辱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法律效果
貳、誹謗罪
一、侮辱罪與誹謗罪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違法阻卻事由
六、法律效果
七、阻卻構成要件事由
叁、侮辱或誹謗死者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法律效果
肆、妨害信用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法律效果
第二節 妨害秘密罪
壹、妨害書信秘密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法律效果
貳、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叁、洩漏業務上知悉之工商秘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法律效果
五、檢討與改進
肆、洩漏公務上知悉之工商秘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法律效果
第六章 侵害財產之犯罪
第一節 財產罪之類型
一、國內刑法學者之分類
二、德國刑法學者之分類
三、就犯罪意圖而分類
第二節 竊盜罪
壹、普通竊盜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竊盜既遂與未遂
六、罪數問題
七、法律效果
八、檢討與改進
貳、竊佔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叁、加重竊盜罪
一、法律性質
二、加重要件
三、未遂犯
四、法律效果
五、檢討與改進
肆、常業竊盜罪
一、常業犯
二、常業竊盜
三、法律效果
第三節 搶奪罪
壹、普通搶奪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貳、加重搶奪罪
一、加重要件
二、未遂犯
三、法律效果
叁、常業搶奪罪
一、常業搶奪
二、結果加重犯
三、法律效果
第四節 強盜罪
壹、普通強盜罪
一、行 為
二、主觀之不法要素
三、共同正犯
四、結果加重犯
五、未遂犯與預備犯
六、法律效果
七、特別法
八、檢討與改進
貳、強取不法利益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結果加重犯、未遂犯與預備犯
四、法律效果
叁、準強盜罪
一、法律性質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施暴原因
五、連續犯之問題
六、結果加重犯
七、既遂與未遂
八、法律效果
肆、加重強盜罪
一、行為主體
二、加重要件
三、未遂犯
四、結果加重犯與預備犯
五、法律效果
伍、常業強盜罪
一、常業強盜
二、結果加重犯
三、法律效果
陸、強盜結合罪
一、法律性質
二、結合形態
三、既遂與未遂
四、法律效果
第五節 海盜罪
壹、海盜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地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貳、準海盜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叁、海盜結合罪
一、行為主體
二、結合形態
三、既遂與未遂
四、法律效果
第六節 侵占罪
壹、普通侵占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貳、公務或公益侵占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特別法
八、檢討與改進
叁、業務侵占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業務侵占罪與背信罪
八、檢討與改進
肆、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法律效果
第七節 詐欺罪
壹、詐欺取財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被騙者之錯誤
四、財產處分
五、財產損失
六、主觀之不法要素
七、未遂犯
八、法律效果
九、車票黃牛之問題
貳、詐欺得利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六、詐欺罪與他罪之關係
七、保險詐欺與經濟詐欺
八、檢討與改進
叁、常業詐欺罪
一、常業詐欺
二、法律效果
肆、準詐欺罪
一、行為形態
二、情 狀
三、行 為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第八節 背信罪與重利罪
壹、背信罪
一、行為本質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主觀之不法要素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八、背信罪與侵占罪
九、檢討與改進
貳、重利罪
一、情 狀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法律效果
叁、常業重利罪
一、常業重利
二、法律效果
第九節 恐嚇取財或得利罪及擄人勒贖罪
壹、恐嚇取財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財產處分
四、財產損失
五、主觀之不法要素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貳、恐嚇得利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財產處分與財產損失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檢討與改進
叁、擄人勒贖罪
一、法律本質與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共同正犯與幫助犯
五、結果加重犯
六、未遂犯與預備犯
七、減刑特例
八、法律效果
肆、擄人勒贖結合罪
一、法律性質
二、結合形態
三、既遂與未遂
四、法律效果
第十節 贓物罪
一、事後從犯理論
二、犯罪之隱匿理論
三、妨礙返還請求權理論
四、受益理論
五、維持理論
壹、收受贓物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六、特別法
貳、運藏故買或牙保贓物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六、特別法
七、檢討與改進
叁、常業贓物罪
一、常業行為
二、法律效果
第十一節 毀棄損壞罪
壹、毀損文書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貳、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叁、一般毀損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肆、間接損財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財產處分
四、行為結果
五、主觀之不法要素
六、法律效果
伍、損害債權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版權宣告
封 底
 

刑法雖有總則編與分則編之分,但兩者關係密切,而連成一體。《刑法特論》乃論述刑法分則編之著,較之論述刑法總則編之《刑法通論》,問世較早。今為使刑法分則編與刑法總則編之論述,得以體系貫通,乃詳加修訂,並增補自初版迄今之判例。尚祈法界先進暨諸同道,
不吝指正。

 

林山田謹識
民國七十四年元月於臺北市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1401553
  • EISBN:9786263701649
  • 規格:普通級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板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1.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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