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EX accessory伸縮項鍊筆 銀蔥黃
【特色】伸縮項鍊筆將一般的筆夾去掉、改以可拆卸的卡榫式接頭作為設計,使其可結合長鏈成為項鍊筆、也可加上墜飾增添活潑趣味,
顛覆流行,讓人恣意穿搭,秀出自我品味。另外伸縮設計依照使用者需求為考量-拉出即可伸長便利書寫、推回輕鬆收納攜帶。
【材質】銅/琺瑯烤漆彩繪。
【 尺寸 】收起筆長約10.2 cm,拉出筆長約12.3 cm,外觀直徑約1 cm。
【 筆芯 】國際標準D1原子筆芯(黑),書寫流利,替換方便。
【 包裝 】ARTEX accessory系列的專屬珠光白盒包裝,精緻小巧,並給予商品完善保護。
【 特別說明 】
1.可拆卸的卡榫式接頭使用說明:採按壓後旋轉的方式將接頭拆下或扣回,扣回時請確認有將卡榫確實轉到位、避免接頭鬆脫。
2.伸縮筆使用說明:直接將筆往前抽拉即可書寫、往後推回即收回,切勿以一般旋轉方式嘗試將筆芯"轉"出,亦造成結構上損傷。
3.商品不包含圖中搭配項鍊
*活動期間加碼贈送*造型墜飾1個(綴飾隨機贈送、圖片僅供參考,更多綴飾或搭配項鍊亦可另外加購)
射頻類商品說明
相關法規條款
(一)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二)電信法65條第1項第10款及第2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三)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
(四)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型式認證查詢連結: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
TOP
TOP
TOP
TOP
TOP
因拍攝略有色差,圖片僅供參考,顏色請以實際收到商品為準。
退換貨說明
請注意!下列商品購買後博客來不提供10天的猶豫期,請務必詳閱商品說明並再次確認確有購買該項商品之需求及意願時始下單購買,有任何疑問並請先聯繫博客來客服詢問: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客製化之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下載版軟體、資訊及電子書。
6.涉及個人衛生,並經消費者拆封之商品,如:內衣褲、刮鬍刀…等。
7.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
非屬上列品項之商品均享有到貨十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退回之商品必須於猶豫期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商品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