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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漫博
我妹妹

我妹妹

  • 作者:張大春
  • 出版日期:2008/10/01
內容連載 頁數 1/15
重逢的告別(大春新序)
有如另一個夢境。

1.
故事如何發生?為何發生?以及發生過程之中諸般細節何以能夠彼此支援聯繫,似乎都不是有意主使而成的。唯其於發生時特別感到可喜可愕可驚可哀,一旦掩卷,反而漸漸覺得方才所經歷的那些情緒起伏不怎麼踏切,也才漸漸覺得先前入戲、入迷的那個我,似乎不是真我。從夢中醒來、從創作或閱讀情境中醒來,這個「漸漸覺得」的經驗,我們一般稱之為:「回神」。

一回神,我才發現:寫《我妹妹》的那個我,已經在十五年之外了。十五年前的那個我,另外有個不具體的身份,叫「大頭春」。「大頭春」出現得更早,應該是一九九一年春天。當時我還在《中時晚報》擔任一個名曰「撰述委員」的閒差事,隸屬於副刊部門。這種house writer的職務不十分確定,總要因應著新聞或報社文化活動的需要而撰寫一些方塊文章,大方塊、小方塊,林林總總,嬉笑怒罵者有之、縱談博議者有之,好像有些讀者;就算沒有讀者,編報撰稿的人互相指點,引為談助,也能顯得熱鬧。

「大頭春」就是這麼誕生的──某日,主編嚴曼麗女士跟我說:現有「作家生活週記」專欄一個,需稿孔急,請趕寫一篇交差。那個專欄原本是每週刊出一篇,由編者廣邀海內外作家輪流執筆。所謂週記,自然是站在報刊的立場而言,對於個別作者來說,也就是單篇應卯,不外寫些個一週以來讀書寫作、靜思偶感的小品。我總覺得自己小時候受迫而寫的週記並非如此。

「週記」不是應該有它自己的一個體例嗎?不是應該具備諸般學校提示的欄目嗎?不是應該先寫「一週大事」、再寫「重要新聞」、次寫「生活檢討」、最後來個「學習心得」嗎?於是,我就用「大頭春」做筆名,寫下第一篇「生活週記」;又因為動筆的前一天正好看了楊德昌的新作《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試片,篇目就叫做〈少年殺人電影〉。這一篇刊出之後,副刊同仁忽然發現,好像讀者不祇是編報撰稿的人,有許多並未受我之託的讀者也紛紛打電話詢問:「大頭春」是誰?嚴曼麗主編隨即問我:「可不可以每星期都來上一篇『大頭春的週記』?」

在那個「文章見報會有人討論」的時代,《少年大頭春的生活週記》似乎得天獨厚,於專欄推出一年之後交由我的朋友初安民出版,直到二○○二年,我決意讓它斷版為止,前前後後賣了二十幾萬本。對我而言,出版十年後斷版的這個決定是毫不猶豫的,一如當初這本書結集之際,《中晚》副刊上的專欄也就偃旗息鼓了。畢竟,夢境或許能夠不自覺地再三重複,寫作似乎不宜。

就在《少年大頭春的生活週記》上市將近一年左右,初安民約我吃飯。安民同我約見面,不須琢磨,又是一次「考你一題」之會。那是一家我們常去的日本料理小館,名叫「梅園」。方桌硬座,冷酒白燈,我們還是像過去幾年間隔三差五地約會一樣,杯盞間無非是彼此考較些個極其瑣屑、無關宏旨的小知識,其情大約就是某人舉杯往桌上一擊,對另一人道:「考你一題──第一個駕機到東京上空扔宣傳彈的空軍飛行員是誰?」

正常人一定會斥之為無用且無謂的餖飣之知,散漫地、零落地漂浮在空氣之中,這似乎是我們相互捕捉對方習性、脾味以及情趣的狩獵活動。藉由種種看似與一己無關的客觀資訊,去重新拼湊出兩個人裡裡外外的身世。不過,這一天的聚會小有不同。安民和我都記憶深刻。在大約一打台啤之後,他提出了一個要求:「寫本兒『大頭春』的續集吧?」顯然是有備而來──安民彷彿早就知道我一定不會答應,遂接著說:「你不寫也沒有關係,我已經想好了,萬不得已《生活週記》還是要出下去,我就找那個──(他說了一個當紅女作家的名字)我就請她用『大頭妹』做筆名,再出第二本。」

「你不能這麼糟蹋我!」我說。

「所以你還是勉為其難罷。」

「甚麼時候出?」

「越快越好。」

「寫甚麼呢?」

「隨便。」

回想起來,應該是「大頭妹」三個字的觸動。我不能說那是「靈感」,頂多可以解釋成為了避免掉入一個由於趣味複製而編織的噩夢所激發出來的反感,我指了指桌邊的點菜單:「拿來!」

就用那一疊十五公分見方的點菜單,我隨手寫了一式兩份的《我妹妹》的「回目」;一份給安民、一份自留底。二十六天以後,《我妹妹》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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