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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漫博
人生歌王

人生歌王

  • 作者:王禎和
  • 出版日期:2013/08/23
內容連載 頁數 1/7
經典版評述

他們為什麼要歌唱?:王禎和小說《人生歌王》
陳建忠


流浪人的命運,永遠淒慘。 ——〈人的目屎〉歌詞

我都盡量朝「標新立異」、「前無古人」的目標跑去,想給讀者各種不同的驚奇。 ——丘彥明,〈把歡笑灑滿人間:訪小說家王禎和〉(一九八四)

一、鬧劇之王看人生:《人生歌王》的作者
人人愛看喜劇(comedy),但鬧劇(farce)則未必。
王禎和(一九四○至一九九○),是寫鬧劇的王氏,也是寫鬧劇的王者。不過,他經常被認為寫過喜劇而被錯愛,讀者總會看著那些滑稽的人物舉止而忘情失笑,但每每淺嘗輒止;更多時候,他恐怕會因為寫的是鬧劇而備受忽略,畢竟那種充斥穢語和臭味的惡戲同作品內在悲憫的深度,實在令缺乏耐性的讀者難以消受。

王禎和的寫作型態與美學特色,可以用他在〈五月十三節:從紅樓夢談到王禎和的小說〉(一九七三)這場對談中所提及的觀念為例,當年他強調只想寫「很狂野」、「有狂勁」的作品,就已經表現出著意「標新立異」、「前無古人」的創作思路:

我現在只想寫一種很狂野(Wild)的東西,我覺得像我們這樣寫作的人,在眾人的面前總表現得斯斯文文的,都沒有狂勁,我想我喜歡有一點狂勁的東西。(《大學雜誌》七○,頁六三)

因此,即使如姚一葦說王禎和是「一個喜劇的高手」,亦指出他的小說人物多屬「丑角」,「也就是亞里斯多德所謂不如常人的人,比一般人來得低下,換言之,就是醜化了的人物」(〈我讀《玫瑰玫瑰我愛你》:代序〉)。但這些被醜化的主角,卻不僅令讀者笑,更往往讓讀者感到笑裡的荒謬、諷刺(當然,也可能痛心到笑不出來),根本就將荒謬的現實描寫為一場鬧劇。

王德威在〈從老舍到王禎和:現代中國小說的笑謔傾向〉(一九八六)當中也梳理了包覆於喜劇範圍之內的鬧劇意義:「作為一種敘述形式而言,『鬧劇』指的是一種寫作型態,這一型態專門揶揄傾覆各種形式和主題上的成規,攻擊預設的價值,也以誇張放肆的喜劇行動來考驗觀眾的感受。它通常強調一連串嘉年華式狂歡的事件,其中身體的動作(相撞、濫罵、揶揄、容貌醜化等等)暫時壓過了理智和情緒的控制」(《從劉鶚到王禎和》,頁一五一至一五二)。由此來看,「顛覆」各種美學成規與價值觀念,的確成為閱讀王禎和小說時必須念茲在茲的關鍵所在。

誠然,王禎和並非只寫鬧劇。他更多的作品也許都可說帶有喜劇的因子,有笑謔的取向,有種自嘲或諷刺的意識;甚至,也不缺乏內斂但澎湃的悲憫。但,我仍要說,「鬧」才是王禎和的思想與美學上的根本。「鬧」,意味著藝術與社會思想上的獨立判斷、願意為小人物的多舛命運抱不平;「鬧」,也讓他的文學寫鄉土,但語言形式上又絕對「標新立異」而帶有台灣性與現代感。總之,「鬧劇」,或說「鬧劇意識」讓王禎和成為一個帶有獨特人生觀點的語言藝術之王,他攪鬧了文壇的一池春水,讓讀者的心弦騷動難忍以至於必須思索他文學之奧義。

歷數他的創作歷程。從尚就讀台大外文系期間,王禎和一九六一年發表第一篇小說〈鬼、北風、人〉於《現代文學》第七期開始,他可算是台大外文系師生創辦之《現代文學》雜誌的主要同仁作者。不過,後來他又改投稿至尉天驄、陳映真為主導的《文學季刊》系統刊物上,一九六七年發表於此的〈嫁粧一牛車〉,大抵是他最為人所熟知的作品。綜觀他的早期文風,題材率多描寫市鎮與鄉土世界的小人物,語言取資民間而造語新峭,筆鋒常帶戲謔卻不乏悲憫,王氏鬧劇之風實已顯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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