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內容連載 頁數 1/7
收信人:愛麗絲.B.托克勒斯(Alice B. Toklas 1877-1967)/美國/葛楚德.斯坦(Gertrude Stein)的伴侶
 
發信人:作者
 
親愛的愛麗絲.B.托克勒斯女士:
 
兩年前的夏天。一個下雨的黃昏。台北。我見到你──在電影《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 2011)中──你看來是那麼瘦小,只有幾個鏡頭幾秒的出現。我也看到你的伴侶葛楚德.斯坦(Gertrude Stein)。跟你相反,斯坦看來是那麼強壯,精力充沛,對周邊的人都關顧感興趣,扮演著好些文化人圍繞的核心。因為這個緣故,在電影中想寫小說的男主角對於能夠得到她的意見趨之若鶩受寵若驚。美國演員凱西.貝茲(Kathy Bates)的扮相、性格演繹跟斯坦大抵有幾分相似。但扮演你的演員Thérèse Bourou-Rubinsztein──我在網絡上搜看有關她的資料,鍥而不捨地,但徒勞無功──無論是國籍年齡曾扮演的角色甚至樣貌,都無甚記載。一位如斯低調的女子,引人入勝。這跟你在自傳《愛麗絲.B.托克勒斯的自傳》(The Autobiography of Alice B. Toklas)中的角色型態,一脈相承。
 
顧名思義,《愛麗絲.B.托克勒斯的自傳》,是你寫的自傳,或是有關你的傳記。但這自傳或傳記中,你以主人翁的身分,大量側寫你的伴侶斯坦的故事。事實上,這自傳或傳記,是斯坦以你的身分而設身處地去記述她自己的故事。換句話,她書寫自己的故事,是以第三身的口吻來記述──《愛麗絲.B.托克勒斯的自傳》,其實是她的自傳。
 
自傳的主人翁不是作者本人,而作者也不把自己的名字放在自傳的書名上。一個看似糾結難明的佈局與邏輯。
 
自傳者,自傳的主人翁,是為作者,同一個人。這裡,自傳的作者跟主人翁,是兩個人。我的自傳,以你之名來記述,以你之名來命名,我來簽名,是為作者。你的自傳,我來寫,以你之名來寫你,實際是寫我。斯坦把傳統自傳體裁的信條原則,打破得體無完膚。
71 2 3 4 5 6 7 下一頁 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