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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德生說的是:「不!不是(為)中國。」—他有更崇高的宗教理由。他只愛他所信奉的上帝所愛的中國—毫無疑問,按基督教教義標準,他無法認同違背基督教信仰的中國思想與風俗。利瑪竇認為天主教的天主,「即華言上帝」(中國古籍所說的上帝)—問題是,「天主」自有永有,創天造地的特質,是否符合先秦儒家文獻中「上帝」的形象 [5]?此外,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藉「西士」之口說:「弗信天堂地獄之理,決非君子。」又說:「凡人在宇內有三父:一謂天主,二謂國君,三謂家君也。」[6] 這些說法,很難說是普遍中國人對「君子」和「父」的理解。正因如此,鍾始聲(即明末佛教四大師之一的蕅益智旭1599–1665)在《天學再徵》中批評天主教「推恩於漠無見聞之天主,謂之大父大君;既謂之大父大君,則必以吾父吾君為小父小君矣,豈不至無孝至無忠哉!」[7] 姑勿論利瑪竇的演繹或者鍾始聲的駁難孰是孰非—起碼,利瑪竇的解說惹起了晚明好些論者的反感,這樣—利瑪竇即使再熟悉中國文化、甚至認同先秦儒家、認同祭祖—即使他在中國生活了許多年甚至葬在中國,他也不可能被視為「中國」的一份子,利瑪竇始終不是中國人。
或者,對於利瑪竇來說這個問題不打緊:他也無意成為中國的忠臣。不是中國人,利瑪竇照舊是意大利人。但晚清中國的天主教徒怎麼辦了?例如徐光啟(1562–1533)、李之藻(1571–1630),如果他們認同利瑪竇對於「君子」和「父」的演繹,他們會被視為中國文化的異端嗎?相信「上帝」,是溯源尋本,追尋中國人祖先的根源,還是數典忘祖?誰有資格做這個判斷?是他們自己的認知嗎,抑或是別人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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