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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讀中小學的時候,我是個曲意承歡的模範寶寶。我想讓老師喜歡我,我學習逗點、冒號和分號;寫起作文來,句句清楚分明,然而既乏味又枯燥,文中不帶一絲個人原創的想法或真實的感受。我只是急於把我以為老師們想要的東西拿給他們看。
到了大學時代,我愛上了文學,簡直是狂愛唷!為了要記牢傑拉德.曼利.霍普金斯的詩作,我用打字機一遍遍地把詩句打了又打。我大聲誦讀彌爾頓(John Milton)、雪萊(Shelley)和濟慈(Keats)的詩,然後暈陶陶地躺在宿舍窄小床舖上。在六○年代末期就讀大學時,我幾乎清一色只讀英格蘭和歐洲其他地區的男作家作品,而這些作家大多已不在人世。他們和我的日常生活距離十分遙遠,雖然我熱愛他們的作品,但無一能反映我的生活經驗。我想必是下意識在猜度,寫作並不在我的知識範疇內。我當時完全沒想過要提筆寫作,不過私底下憧憬著能嫁給詩人。
大學畢業以後,我發覺沒有人會聘請我讀小說以及為詩而暈眩陶醉,於是和三位朋友在密西根州安娜堡(Ann Arbor)的紐曼中心地下室,合夥開了家福利餐廳,供應自然食品午餐。當時正值七○年代初,餐廳開張前一年,我嚐到生平第一顆梨。餐廳的名字叫「裸體午餐」(Naked Lunch),語出威廉.布洛斯的小說—「在時光凝凍的那一片刻,人人都看到了每根叉子頂端叉住了什麼東西。」早上,我烘焙葡萄乾鬆餅和藍莓鬆餅;興致來的時候,甚至會烤花生醬口味的。我當然希望顧客會愛吃這些鬆餅,不過我曉得,如果我懷著在意的心情烤餅,它們通常都蠻好吃的。我們創造了那家餐廳,我們再也不需要答出偉大的答案,以便在學校裡拿到A的好成績。就從那時起,我開始學會信任自己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