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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昭,密而舉之則顯。

譯文

人都是可以定罪的,加罪於人必須先確定人選。罪行不會自動暴露,密告並檢舉他就會讓罪行顯現。

釋評

來俊臣、萬國俊之流,害人有一套完備的理論和方法,先確定人選,再由特務們向有關部門告密和寫檢舉信件,這便是他們害人的第一步驟。對象的確定是有學問的,他們不喜歡的人和皇上要排斥的人,自是對象之一;他們認為妨礙自己前途和有可能成為自己的對手的人,又是對象之二;至於那些德高望重和正直忠義的人,即使和他們無怨無仇,由於立場不同,自也是對象之三。如此只要他們能想像出來,任何人都可成為他們陷害的對象。

害人總要有些藉口,誣告和無中生有地揭發罪行,便為他們抓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罪行屬實與否並不重要,只要是人落其手,他們便掌握了主動;只要人有了嫌疑,他們就有機可乘。這是輿論上的造勢,冤獄常便始於此處。

事典

狄仁傑的冤案


武則天當上女皇之後,重用武氏家族的人,以武承嗣為首的武姓宗戚一時人人顯貴,橫行朝野。宰相狄仁傑不肯諂媚他們,有時還頂撞武承嗣於朝堂之上,於是成了武承嗣等人的眼中釘,他們便思量陷害狄仁傑的毒計。

武承嗣找來來俊臣、萬國俊等酷吏商議此事,武承嗣先是罵了一頓狄仁傑,後說:「你們主管司法,明日便將他抓了,以解我心頭之氣。」

來俊臣不慌不忙地說:「大人此舉,怕是不妥。」

武承嗣把眼一橫,怒道:「你是為狄仁傑說情嗎?」

來俊臣忙道不敢,他諂媚說:「下官是為大人著想啊。那狄仁傑非比常人,皇上信賴於他,此人又頗有名望,如果沒有適當的罪名便貿然動手,皇上那裡都交待不了,又怎能置他於死地呢?依下官之見,我們還要廣造輿論,令其背上罪名,這樣下手就方便多了,皇上也不會再說什麼。」

武承嗣目現猶疑,萬國俊便在旁補充道:「來大人所言甚是。下官這就安排人手,告密、檢舉狄仁傑意圖謀反,大人再據此上奏皇上,這般雙管齊下,狄仁傑自是在劫難逃,大人也可不露痕跡了。」

武承嗣首肯此事,來俊臣、萬國俊便讓人到官府告密,給御史寫檢舉信。武承嗣拿著這些信件,上奏武則天。武則天將信將疑之下,便讓來俊臣、萬國俊等人審訊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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