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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與直:美國法庭真實故事

曲與直:美國法庭真實故事

  • 作者:陶龍生
  • 出版日期:2016/12/12
內容連載 頁數 4/4
警探仔細研究,發現當天(6月15日)下午4點45分時,藍勃曾打出一通電話,對象不清楚(可能是他的情婦),但行動電話經網路輸送,經過塔台轉接都有電子紀錄,而藍勃的這一通電話,起點不在他的工作地點,而是他家附近。換言之,當天下午4點45分,也就是凱茜被殺的那一段時間、藍勃自稱回家(下午5點15分)的前半小時,他已經偷空回家,回到凶殺現場。這通電話,突破了藍勃「不在家」的防線。
 
一切證據指向藍勃,但欠缺了一件。殺人兇器呢?
 
警察們到處尋找殺人兇器,他們搜尋垃圾場、河流、池塘、下水道、藍勃的家、他駕駛的拖車等,全部找遍卻沒有下落。
 
佛羅里達州的夏天非常濕熱,中午高溫之後,下午偶有暴雨。8月初就下過幾場暴雨。藍勃工作地方的停車間,有一天開始漏雨,雨水從屋頂滴到停車間裡的地上。第二天公司老板找人到屋頂去檢漏,工人找到漏雨的地方,爬下屋頂時,手上拿著一把鐵器――實心鋼撬鐵。那是換輪胎時,工人使用將輪胎和輪軸分開的鐵撬鐵器(Tire Iron)。公司老板通知警探帶回檢驗。多日淋雨後的鐵撬,上面不可能帶有人類血漬或殘留其他物質(如指紋印)。法醫衡量這把鐵器,比對驗屍時留存的照片和紀錄,鐵器與凱茜的傷口形狀符合,無疑就是兇手當日使用的殺人工具。
 
鐵器上的序號,恰好是公司配置在藍勃使用的拖車上。
 
2004年8月27日,檢察官起訴傑菲利.藍勃,要求法院判他死刑。
 
2006年9月1日,法院選擇陪審團,開庭審判藍勃。檢察官使用科學證據,證人(警探、調查員、法醫、血液專家、公司老板等)有條理地向陪審團說明犯罪偵查的過程。檢察官指出,被告為了貪圖2萬7千元的保險賠償,並且擺脫妻子凱茜,竟然兇暴地打死凱茜,「連兩條忠貞的獵犬也不放過。」
 
辯護律師沒有多說話,只表示檢察官欠缺「直接證據」,沒有目擊證人,沒有被告的自白,一切只是推斷,應該是證據不足。
 
9月12日審判終結,法官交待陪審團退庭祕密討論。
 
陪審員們只用了1小時,便告訴法官他們已達成共識。
 
在法庭中,陪審團宣判藍勃犯一級謀殺罪。
 
法官判被告無期徒刑。
 
事後幾位陪審員對媒體表示,被告的襪子和長褲上的血斑是關鍵證據。「兩隻獵犬到死都沒有反咬主人,任他活活打死也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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