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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查的認同
省參議員的選舉即將在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五日到來,台灣人如大旱之望雲霓,引頸期盼,畢竟在日本統治下,政治參與實在是封禁得太久了。另外也因陳儀緊抓行政統治權,民意代表成了投身公共事務的有限機會,所以省參議員應選三十名,候選人卻達一千一百八十位。對比一九五一年,應選五十五名,候選人僅一百四十名,懸殊之大,可知當時蜂擁參政的盛況。
沒想到就在選舉熱烈展開之際,民政處長周一鶚卻在投票前一個禮拜跟記者說:「已複審合格的甲種候選人,仍需由各地方政府查明,有無被檢舉漢奸和在皇民奉公會中擔任重要工作,始能適用。」
他發言的這一天是四月七日,是選完縣市參議員的日子,而省參議員的選舉即將在四月十五日由各縣市參議員投票產生。
此話一出,立即衝擊台灣本地最高民意代表──省參議員的候選人資格,連領導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林獻堂,都要因:「余曾為奉公會參與及事務長,恐不能及格。」而忐忑不安。
如果連林獻堂皆無參選資格,問題不可不謂嚴重。這對被迫捲入戰爭體制的台灣人而言,無異在戰後剝除其參政的基本權利。甫遭日本政府強化忠誠的社會領袖,再次承受新政權的政治檢查。而法律所保障人民的參選權,又豈是行政命令可以擅自摘除的!林獻堂能否成為候選人,竟是得問過台中縣長劉存忠:「七時餘以電話囑大屯區長黃周,詢問劉存忠縣長如以上之事可否立候補。過午,始答已得周處長(周一鶚)諒解矣,但未言明奉公會之事,余頗為不安。」
有人因為這樣退選嗎?查無「漢奸」實證,被釋放的林熊徵,已通過省參議員候選人資格,看到這一命令,主動在投票前三天──四月十二日以業務繁忙為由,退出選舉。
林獻堂之後在選舉人六十六票中獲三十九票,過半數當選,一度問鼎議長,但也因陳儀堅持由黃朝琴出任,林獻堂乃在選舉當日,以年邁為由,主動起立聲明「勿選余為議長」。
台灣戰後首次的民意代表選舉,政治干預的斧鑿,赤裸裸刻在驟變的時刻。
政治核爆
戰時參與「皇民奉公會」,是台籍菁英在光復後的原罪嗎?是新臨中國政府對日本尚存疑懼的投射嗎?或者它只是權力重新競逐分配時的鬥爭工具,何以每一場選舉都有它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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