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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漫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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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曼菲說:「我最喜歡的還是當一個舞者,享受跳舞的快樂。」
 
她是個隨性自在的人,不喜歡規律的生活節奏,講求自由,不給自己壓力。因此早年加入雲門時,林懷明對舞者嚴格的「紀律」訓練,使她顯得扞格不入。她坦承那段日子的磨練,讓她學會紀律,懂得自我要求,日後在舞蹈事業開展上助益良多。
 
做為舞者,羅曼菲已習慣把自己交給編舞家,尊重創作者的意願,努力去體會編舞家企圖營造的情境,作品的意涵,自己的角色,與其他舞者間的互動關係。
 
排演時,她從來不會問編舞家一個動作背後的意義,想要傳達什麼訊息,反而是在接到指令後,自己嘗試尋找「舞蹈的句子」。
 
「跳舞和寫文章一樣,由一個動作一個動作組句子,句子再串成段落,組成完整的作品。」她說,其實舞蹈的句子和我們平時說話的句子一樣,要有句法、節奏和感覺。當舞者能夠清楚掌握這個基本原理,很容易找到適切的肢體語言和詮釋的方法。
 
有時候她的感覺和想像與編舞家一拍即合,工作起來很順暢。不過,當她的理解和詮釋,與創作者的期望有出入時,排練會像被「卡住」一樣,必須停下來。這個時候,她會主動和編舞家溝通,重新尋找對的感覺和表演方式。
 
例如一九九八年林懷民為台北越界舞者創作《白》,發展動作時,林老師要求這幾個四十歲以上的舞者,單腳旋轉、劈腿跳躍等技術性強的動作,他們嘴上求饒,還是全力以赴,做到編舞家滿意為止。
 
「在舞台上,舞者是透過眼神、表情和動作在表演。如果舞者本身不清楚扮演的角色,情緒的拿捏,在動作上絕對會洩漏自己的心虛,台下的觀眾也一定可以感覺出來。」羅曼菲覺得把肢體動作記熟練會很容易,可是要恰如其分地詮釋舞作,舞者必須把自己完全融入作品裡。
 
這不是一次十次的練習,而是經年累月的磨練。「跳舞好像修身養性」,羅曼菲認為舞蹈是要花時間去耕耘,有耐心,學習反芻和沉澱,才能做到心靈和身體的平衡。
 
羅曼菲在林懷民獨舞《輓歌》中的演出,可說是多年修身的心得最淋漓盡致的表現。看過《輓歌》的觀眾,幾乎都讚不絕口,難以忘懷。其實,並非只有《輓歌》這樣厚重的作品,她才全心投入演練。對她來說,每一次都是新的開始。
 

 
台北越界舞團的成立,象徵著羅曼菲舞台表演的一個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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