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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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幸的是,這種觀點最終得到了糾正。心理學家透過大量的實驗與研究,證明人類還存在第三種驅動力:主動學習、創造更美好世界的動力。科學家認為人類天生就有發現新奇事物,藉由尋求挑戰來施展才能和獲取新技能的內在傾向。也就是說,在沒有任何激勵的條件下,人也會自主行動,這種行動的驅動力源自於對挑戰和成長的渴望。史丹佛企管教授詹姆斯.柯林斯就曾在《基業長青》(Built To Last: successful habits of visionary companies)中寫道:「追求進步的驅動力源自人類一種深沉的衝動,一種探索、創造、發現、成功、改變和改善的衝動。追求進步的驅動力不是枯燥的理性認識,而是深入內心、具強迫性、幾乎與生俱來的原動力。」

當我們發自內心地想做一件事時,這件事本身就是目的,我們去做,不是為了得到報酬或獎賞,而是在做的過程中能獲得樂趣。例如我們喜歡打電動、運動,不是為了獲得獎賞,而是我們從中得到挑戰和成就感。同樣的,很多人在業餘時間不求回報地參與一些組織和活動,也是渴求發揮自己的價值,希望藉由行動,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由此可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工作本身,而在於工作背後的動力。我們以為自己討厭工作,但事實並非如此。事實上,人最快樂的時候並非是無事可做的閒散時光,無所事事會讓人感到乏味和空虛;反而當投注身心到一件喜愛的事時,會讓人擁有高度興奮又無比充實的感覺,這也就是心理學家所說的「心流」(注:flow,從事感興趣、具挑戰性,且技術較有清楚架構的活動,樂在其中並全神貫注的心理狀態。)。

既然我們天生喜歡挑戰,渴望學習與成長,但為什麼我們如此厭惡工作?到底是什麼奪走我們本應在工作中獲得的樂趣?

美國暢銷作家丹尼爾.品克在著作《動機,單純的力量》(Drive: The Surprising Truth About What Motivates Us)給出了答案,他認為我們在工作中無法獲得快樂最核心的原因之一,在於我們被剝奪了決定權。根據美國心理學家提出的「自我決定理論」,人類有獨立、自主、尋求歸屬感的內在動機。當此動機被滿足,人們就能取得更多成就感,生活得更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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