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幸的是,這種觀點最終得到了糾正。心理學家透過大量的實驗與研究,證明人類還存在第三種驅動力:主動學習、創造更美好世界的動力。科學家認為人類天生就有發現新奇事物,藉由尋求挑戰來施展才能和獲取新技能的內在傾向。也就是說,在沒有任何激勵的條件下,人也會自主行動,這種行動的驅動力源自於對挑戰和成長的渴望。史丹佛企管教授詹姆斯.柯林斯就曾在《基業長青》(Built To Last: successful habits of visionary companies)中寫道:「追求進步的驅動力源自人類一種深沉的衝動,一種探索、創造、發現、成功、改變和改善的衝動。追求進步的驅動力不是枯燥的理性認識,而是深入內心、具強迫性、幾乎與生俱來的原動力。」
美國暢銷作家丹尼爾.品克在著作《動機,單純的力量》(Drive: The Surprising Truth About What Motivates Us)給出了答案,他認為我們在工作中無法獲得快樂最核心的原因之一,在於我們被剝奪了決定權。根據美國心理學家提出的「自我決定理論」,人類有獨立、自主、尋求歸屬感的內在動機。當此動機被滿足,人們就能取得更多成就感,生活得更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