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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當時被視為有獨身傾向的女性主要是受教育的城市女性,因此她們的人數才是觀察指標。首先必須界定的是,適婚而未婚的女性年齡標準,從陳達的說法可以看出,他將二十五-三十歲的不婚女性視為遲婚,當時人的看法也大致如此,有人甚至稱這類年齡的不婚女性為老處女。 其次是,這群被稱為老處女或獨身的女性究竟有多少?但因迄至目前尚未有這方面的統計資料,此處僅能就一般人的調查或觀察進行說明,一九四三年一份對抗戰末期重慶沙磁地區女學生的調查,曾指出在二百七十二名學生中,主張不婚的女學生僅九人,占被調查者的百分之三‧四。 另有論者也發現抗戰時期各文化機構或官署中鮮有女職員超過三十歲而不婚。 根據這些資料顯示,期望獨身的知識女性其實不多,但論者何以充滿焦慮與不安?基本上是因當時有不少女性將不婚當成口號;再加上贊成結婚的女性之中,不少人傾向晚婚,例如重慶沙磁地區的女學生便多主張二十五-三十歲才結婚。 由於這段年齡的女性是一般人界定的老處女,她們的遲婚有可能導致失婚或不婚,因此引發多種討論。
結婚與否多半是一種隱私,鮮少有獨身者願意向大眾告白,論者究竟如何建構獨身者不婚的態度或行為?這不但引發我的興趣,也激起我成串的問題:不婚既不犯法,何以女性提出不婚的主張時,受到嚴重的關切?而論者究竟如何勾勒女性不婚的圖像?他們是否真的了解婦女不婚的因素或處境?重要的是,這些論述是在為誰說話?獨身的論述是否僅是個引子?其背後是否有更大的問題受到注意?那是什麼樣的問題呢?另外,儘管獨身女性的聲音是微弱的,甚至有部分是試探性的提出,但我也想了解獨身女性是如何回應有關獨身的言論?並以何種態度接受獨身?這些問題都將在本文中進行研究。
必須說明的是,當時論者對獨身或獨身主義並沒有明確區別,但大多認為不娶或不嫁、過著獨身生活的就是獨身或獨身主義;本文所討論的獨身女性便是終身未曾婚嫁,至於與配偶離異或因配偶死亡而營單獨生活的女性則不列入討論。 在資料方面,有關近代中國家庭婚姻的二手研究相當豐碩,主要集中在新文化運動時期的婚姻議題,包括自由婚姻、自由戀愛、家庭改革與廢除婚姻等,至於女子獨身的討論,目前僅有徐建生和藍承菊的論文略有涉獵,但也僅限新文化運動時期,尚未有論者對女子獨身從事廣袤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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