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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德之所以會在《臺北文物》留下自傳文章是受人所託。《臺北文物》在一九五四與一九五五兩年間策劃了一系列以回顧日治到戰後的台灣藝文為主的專刊。一九五四年第三卷第三期是「新文學、新劇運動專號」。一九五五年第四卷第二期以「音樂、舞蹈專號」邀請台灣文學、戲劇、音樂、舞蹈人士就過去台灣藝文發展狀況做一回顧,因此我們有幸得以讀到林明德的自我敘事。然而在一九五○年代的冷戰反共之際、官方高舉大中國文化與去日本殖民文化的意識下,回顧日治時期的藝文發展,潛藏著背離官方意識型態之危險。更不幸的是,日治時期的藝文創作有許多隱含左翼思想傾向,因此一九五四年「新文學、新劇運動專號」發刊後,即被國民黨保安司令部副司令李立伯指為「內容有以唯物史觀為依據並對舊時台共及普羅作家頗多讚揚之處」,提報中國國民黨第四組審查後即遭查禁。同時,也質疑刊出此專號的作用,要求對《臺北文物》內部人員展開清查。然而台灣新文學運動在日治時期的開展,主要的枝幹即是揭露日本殖民政府對台人的壓迫並為廣大的普羅階級發聲,這些文章當然多有反抗威權的精神展現。此反抗精神之所以不容於一九五○年代台灣的強人統治,是因為在白色恐怖下,蔣氏政權所肅清的對象不只是左翼分子,還包括任何批評與威脅到其政權之人,與曾參與抗日運動之人。於是對台灣新文學史的回顧即被國民黨懷疑有顛覆蔣氏政權、傾附共產黨之嫌。許多日治時期反日、反殖民、為廣大勞苦人民發聲的文學家,都被統治當局列為是共產黨的同路人。由此也可見在白色恐怖正盛的氛圍下,任何言論書寫都必須小心謹慎、步步為營。林明德身為藝文知識分子,此時寫作自傳性文章必然無法暢所欲言而必須遮遮掩掩,所以他於一九五五年的自述有些地方交代不清,例如未說明曾追隨左翼傾向的韓國舞者崔承喜習舞,但是這卻是理解林明德之所以赴日學舞與編創中國風舞蹈的關鍵。或許我們也可以推測,林明德可能在避免得罪國府之時,也同時膨脹傾官方意識型態之言論。對於上述的不確定因素,筆者盡可能透過其他資料參照與查證。在無法查證下,筆者以信任的立場看待林明德的自我敘述,並將其置入歷史脈絡中思考與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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