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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文章一開始提到了「二十五歲獨立創業的年輕老板」的這個痛,當年的我沒有資金、不具國考資格、沒有人脈、什麼都不懂……全憑一身的年輕和勇氣。當時我認為,要自由自在的落實自己心中所想要的照護工作,就必須當老板,而這的確就是正確答案。只不過自由的代價似乎遠遠超出我的想像。我和我在養護機構任職期間結識的女友,兩人辭掉正職,一邊打工,一邊準備成立公司。當年的我甚至不知道有向銀行借貸的這種管道。大學時代使用文字處理機的我,也不懂如何使用電腦的WORD或EXCEL。在備妥提交給銀行的文件之前,也不懂什麼是會計處理。現在想想真的是魯莽得可笑。一邊在住友電工打工,一邊準備,儘管慌亂的情形接二連三,所幸公司的設立還是順利完成了。老實說當時的我心裡真的覺得「天啊!為什麼一天不是三十個小時呢!」。我們順利在二〇〇〇年一月創辦了「葵照護」(Aoi Care),並於兩天後完成結婚登記。同年年底開辦「團體家屋結緣」(Group Home MUSUBI),緊接著隔年一月開始經營「日照中心話家常」(Day Service IDOBATA)。
絲毫沒有經營機構等相關經驗的我們,草創期過得極為艱辛。四處拜託人介紹有日照需求的長者給我們之後,在正式營業時,終於有兩位長者來到了我們的日照中心。和這兩位長者相處的時光對我來說,是一段永難忘懷的回憶。只不過說難聽一點,這兩位長者其實是被其他機構認定為不好應付的「問題老人」。老人家不僅不斷揮舞著棒子,還一心想要橫越農夫剛犁好的田,以致於我們不得不隨侍在側……雖然只有照顧兩位長者,但當時的情形真的是一刻都不得閒。然而這樣的經驗卻也讓我體認到,過去在關起心門「假裝看不到」的機構裡工作時,自己並沒有用心面對長者的需求。從照顧這兩位長者的經驗中,我們反而學會傾聽長者心中的「煩惱」,了解他們不想待在屋子裡的心情,懂得應該透過充分的溝通來照顧長者,而不是將日照中心的玄關上鎖……(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