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藝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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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速度的光

在牛頓出生前,科學已有一系列天翻地覆的革命性進展。十七世紀初,人類開始使用望遠鏡觀測天體,太陽黑子、月球和火星的地表、木星和它的幾顆衛星盡收眼底。伽利略於1638年時就在幾個高塔間設計過測量光速的實驗,但因時鐘精確度太差,僅得到「光如不是即時抵達,就是它的速度超級快」(if not instantaneous, it is extraordinarily rapid)的結論。尤其在1676年(即牛頓發表他的力學鉅著前十一年),科學家觀測木星,發現木衛一(Io)繞木星運行的週期不固定,非常詭異,似乎與木星和地球中間週期性增減的距離有關。最終認定,從地球觀測木衛一繞木星週期之所以會變化,是因為傳播光需要時間,並以此概念首次測得光速。

前面提到,靜態宇宙思維的前提是宇宙一定要永恆存在,才能以靜態出現。在永恆的宇宙中,「光」有足夠的時間,老早以前就已傳播到宇宙的每個角落。所以在靜態的宇宙中,「光」不再需要時間傳播,因為光早已在那,隨招呼隨到,不需等待,可以解釋為光速無限大。也就是說,靜態宇宙中的光速理應為無限大,不該被測出。

人類對光的認識,是推動科學文明前進的主力,所以在此略用些篇幅,解釋一下人類如何從對木衛一的觀測,獲得光速是有限且需要花時間傳播的證據,進而顛覆了在靜態宇宙中光速無限大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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