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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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敢說是仇女犯罪?

江南站殺人案本身就已經足夠驚世駭俗,但之後的發展卻更令人衝擊,某家媒體提及犯人的經歷,竟有試圖為他辯護的傾向。報導提到,犯人本在研究神學並有意成為神職人員,卻因女性的輕視而產生被害者意識,對此他們表露出同情之意。至於女性害怕「死的可能是自己」這一點,他們毫無共鳴,反而因為善良的男性也被認定是潛在加害人而感到憤怒。我應該要繼續解釋的,我不該就此沉默的,被我教過的學生當中,一定也有人有類似的想法,實在太丟臉了。這些念頭在我腦中反覆,讓我覺得自己也是加害人。

難以理解的言論接二連三地出現,警察在案發一天之內,把此案定為「思覺失調患者隨機殺人案」,犯人「因遭女性輕視而下手」的相關陳述,全以思覺失調為由遭一律駁回。就這樣,思覺失調症成了犯下此罪行的動機,以及駁回相關陳述的根據,這根本是一場從根源阻斷一切其他論點的詭辯。

我在鍵盤上敲打著諷刺雙重標準的文章時,不斷後悔那段緘默的日子,完整承載我激動情緒的文章,被人截圖上傳到Facebook上叫做「幽默儲藏所」的專頁,文章在姓名和頭貼同時公開的狀態被上傳,數十封辱罵我的私人訊息也隨之而來。我一一回覆那些辱罵,好像要這麼做才能對過去沉默的自己少一些埋怨。我的答覆再度被截圖上傳到那篇文章的留言串裡,在嘲笑、辱罵我的留言當中,我看見了曾因為成在基的爭論而動怒的學生名字。

小兒精神科醫師徐天錫,曾提出精神疾病反映時代走向的主張,此論點的根據在於,權威主義獨裁時期的中央情報部以及2000年代以後的三星企業,都曾為人們妄想的主要對象,而江南站殺人案作為仇女心態發展為精神疾病的徵兆案件,人們必須體認其嚴重性,研討結構性改革,並進行意識轉換。然而,他的主張卻被置之不理。

我開始懷疑,警方是怕事情鬧大,才這樣敷衍了事嗎?如果有一位白人躲在廁所殺了一位東方人,他讓六位白人離開,並殺害第一位走進廁所的東方人,並表示是因為東方人瞧不起自己才殺害對方,那我們會因為他有思覺失調症,而否定他是仇恨犯罪 嗎?是不是因為韓國目前沒有承認仇恨犯罪的判例,所以才不想牽扯這項爭議呢?是不是害怕無法承擔接下來的後續發展,才不敢命名為「仇女犯罪殺人案」呢?我的腦中老是浮現這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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